乐山市沙湾区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乐山市沙湾区眠羊溪防洪治理工程、乐山市沙湾区管山河防洪治理工程、乐山市沙湾区轸溪沟防洪治理工程、乐山市沙湾区瓦厂沟防洪治理工程、乐山市沙湾区米房沟防洪治理工程、乐山市沙湾区陈大溪防洪治理工程6个项目打捆勘察设计-招标/资

内容
 
发送至邮箱

乐山市沙湾区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乐山市沙湾区眠羊溪防洪治理工程、乐山市沙湾区管山河防洪治理工程、乐山市沙湾区轸溪沟防洪治理工程、乐山市沙湾区瓦厂沟防洪治理工程、乐山市沙湾区米房沟防洪治理工程、乐山市沙湾区陈大溪防洪治理工程6个项目打捆勘察设计-招标/资

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未进行资格预审)

(略) 沙湾区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 (略) 沙湾区眠羊溪防洪治理工程、 (略) 沙湾区管山河防洪治理工程、 (略) 沙湾区轸溪沟防洪治理工程、 (略) 沙湾区瓦厂沟防洪治理工程、 (略) 沙湾区米房沟防洪治理工程、 (略) 沙湾区陈大溪防洪治理工程)6个项目打捆勘察设计 (项目名称) 勘察设计 标段

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略) 沙湾区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 (略) 沙湾区眠羊溪防洪治理工程、 (略) 沙湾区管山河防洪治理工程、 (略) 沙湾区轸溪沟防洪治理工程、 (略) 沙湾区瓦厂沟防洪治理工程、 (略) 沙湾区米房沟防洪治理工程、 (略) 沙湾区陈大溪防洪治理工程)6个项目打捆勘察设计 (项目名称)已由 (略) 沙湾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乐沙发改〔2023〕181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沙湾区水利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略) 沙湾区水利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 (略) 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略) 沙湾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乐沙发改〔2023〕181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鑫 (略)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沙湾区各镇、铜河街道办事处;2.2 规模:本工程保护范围主要为沙湾区各镇,保护对象包括 2.9 万居民、1.5 万亩耕地及公路、厂房等基础设施。工程内容包括:新建护岸、排涝工程,综合治理河长约 30km。2.3 勘察设计周期:30 日历天(其中:地勘以及初步设计 20 日历天,详勘以及施工图设计 10 日历天);2.4 招标范围及服务内容:包含勘察(初步设计阶段勘察、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 设计(初步设计及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技施设计及施工图预算编制、招标设计及工程量清单编制)、水保专项编制及施工阶段后续服务工作;2.5 标段划分:1 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勘察设计工期、招标范围及服务内容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3.2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级及以上资质和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级及以上资质。

3.3 业绩要求: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已完成不少于 1 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水利工程类勘察设计业绩,且总投资不低于820万元(总投资以合同或任意阶段批复文件为准;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具有联合体协议书;具有相应设计资质与勘察资质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参加其他联合体或单独参加投标,组成联合体家数不超过 2 家;联合体牵头人为满足设计资质要求的设计单位。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缴纳投标保证金、合同签订等相关事宜。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日 开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官网(http://**),在首页点击“用户登录”入口。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除上述方式外,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日 09时3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官网(http://**),在首页点击“用户登录”入口,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登录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和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本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 (略) 沙湾区水务局

电 话: 0833-*

传 真: /

电子邮件: /

地 址: /

8、招标人承诺

本招标文件已经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审查,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形。因招标文件设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造成的相应后果,由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负责。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沙湾区水利服务中心

地址: (略) 沙湾区铜河中路 123 号

邮编: *

联系人: 唐先生

电话: 0833-*

传真: /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号: /

招标代理机构: 鑫 (略)

地址: (略) 金牛区育仁北路 11 号 1 栋 1 单元 18 层 1、2 号

邮编: *

联系人: 邹女士

电话: 028-*

传真: /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号: /

**日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

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未进行资格预审)

(略) 沙湾区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 (略) 沙湾区眠羊溪防洪治理工程、 (略) 沙湾区管山河防洪治理工程、 (略) 沙湾区轸溪沟防洪治理工程、 (略) 沙湾区瓦厂沟防洪治理工程、 (略) 沙湾区米房沟防洪治理工程、 (略) 沙湾区陈大溪防洪治理工程)6个项目打捆勘察设计 (项目名称) 勘察设计 标段

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略) 沙湾区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 (略) 沙湾区眠羊溪防洪治理工程、 (略) 沙湾区管山河防洪治理工程、 (略) 沙湾区轸溪沟防洪治理工程、 (略) 沙湾区瓦厂沟防洪治理工程、 (略) 沙湾区米房沟防洪治理工程、 (略) 沙湾区陈大溪防洪治理工程)6个项目打捆勘察设计 (项目名称)已由 (略) 沙湾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乐沙发改〔2023〕181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沙湾区水利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略) 沙湾区水利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 (略) 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略) 沙湾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乐沙发改〔2023〕181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鑫 (略)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沙湾区各镇、铜河街道办事处;2.2 规模:本工程保护范围主要为沙湾区各镇,保护对象包括 2.9 万居民、1.5 万亩耕地及公路、厂房等基础设施。工程内容包括:新建护岸、排涝工程,综合治理河长约 30km。2.3 勘察设计周期:30 日历天(其中:地勘以及初步设计 20 日历天,详勘以及施工图设计 10 日历天);2.4 招标范围及服务内容:包含勘察(初步设计阶段勘察、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 设计(初步设计及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技施设计及施工图预算编制、招标设计及工程量清单编制)、水保专项编制及施工阶段后续服务工作;2.5 标段划分:1 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勘察设计工期、招标范围及服务内容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3.2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级及以上资质和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级及以上资质。

3.3 业绩要求: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已完成不少于 1 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水利工程类勘察设计业绩,且总投资不低于820万元(总投资以合同或任意阶段批复文件为准;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具有联合体协议书;具有相应设计资质与勘察资质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参加其他联合体或单独参加投标,组成联合体家数不超过 2 家;联合体牵头人为满足设计资质要求的设计单位。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缴纳投标保证金、合同签订等相关事宜。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日 开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官网(http://**),在首页点击“用户登录”入口。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除上述方式外,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日 09时3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官网(http://**),在首页点击“用户登录”入口,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登录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和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本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 (略) 沙湾区水务局

电 话: 0833-*

传 真: /

电子邮件: /

地 址: /

8、招标人承诺

本招标文件已经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审查,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形。因招标文件设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造成的相应后果,由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负责。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沙湾区水利服务中心

地址: (略) 沙湾区铜河中路 123 号

邮编: *

联系人: 唐先生

电话: 0833-*

传真: /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号: /

招标代理机构: 鑫 (略)

地址: (略) 金牛区育仁北路 11 号 1 栋 1 单元 18 层 1、2 号

邮编: *

联系人: 邹女士

电话: 028-*

传真: /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号: /

**日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