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河路开发路-规划道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新城河路开发路-规划道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新城河路(开发路-规划道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城河路(开发路-规划道路)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扬开管许发[2024]4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新城河路(开发路-规划道路)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

2.2 工程规模:工程新建道路全长约103米, (略) 次干路标准设计,设计车速30公里/小时,道路规划红线宽度25米。

2.3 招标范围:新城河路(开发路-规划道路)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全过程及保修期的监理服务。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和安全管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投资控制;(2)工期控制;(3)质量控制;(4)信息管理;(5)合同管理;(6)安全管理;(7)组织协调;(8)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9)委托人委托的其他工作。

2.4 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及保修期(施工工期120日历天)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7.586万元。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人数:1人.

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要求: (略) 道路工程或桥梁工程或交通工程或交通土建或土木工程(道路与桥梁方向)或公路施工与养护或道路交通管理工程或给水排水工程等相关或相近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其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即可,无需提供学历专业;工程类其他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 1人 ;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符合扬建工(2014)8号、扬建工(2011)36号、扬建管(2020)1号文件规定要求。

3.10 其它要求:项目总监必须经投标人任命。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10.1 投标人提供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为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10.2 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http://**.cn)和“信用江苏”( http://**.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3.10.3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

(1)评标中的惩戒措施,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中标人确定的惩戒,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3.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4年6月 27 日至 2024年7月 2 日

5.2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

5.3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 (略) 场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自行支付相应费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 年 7月 8 日9时 30 分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6.3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响应方”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6.4 投标地点: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V2.0( http://**:9007/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扬州筑苑 (略)

地址: /

地址: (略) 润扬北路19号

邮编: /

邮编:*

联系人:/

联系人:陈遂纾

电话:/

电话:0514-*

传真:/

传真:0514-*

9.备注

本次招标采用“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 投标人应完成 CA 认证、电子签章和网上注册,并通过“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完成网上投标登记,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进行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流程。相关操作指南可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向导”栏目下载技术人员联系方式:*。

附件:评标细则

2.2.1

分值构成(总分100 分)

投标报价:100 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1)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

(2) 招标人确定的招标控制价为B;

(3) 权重系数为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招标人代理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

(4) 评标基准价为C=A×K+B×(1-K)。

说明:

1、有效投标文件评标价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当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各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为7-9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直接进行算术平均。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或低于招标文件发布时同期 (略) 建设工 (略) 场信息价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争,并否决其投标。

2.2.3

投标报价(100分)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3 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2 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2024年6月 27 日

新城河路(开发路-规划道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城河路(开发路-规划道路)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扬开管许发[2024]4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新城河路(开发路-规划道路)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

2.2 工程规模:工程新建道路全长约103米, (略) 次干路标准设计,设计车速30公里/小时,道路规划红线宽度25米。

2.3 招标范围:新城河路(开发路-规划道路)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全过程及保修期的监理服务。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和安全管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投资控制;(2)工期控制;(3)质量控制;(4)信息管理;(5)合同管理;(6)安全管理;(7)组织协调;(8)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9)委托人委托的其他工作。

2.4 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及保修期(施工工期120日历天)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7.586万元。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人数:1人.

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要求: (略) 道路工程或桥梁工程或交通工程或交通土建或土木工程(道路与桥梁方向)或公路施工与养护或道路交通管理工程或给水排水工程等相关或相近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其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即可,无需提供学历专业;工程类其他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 1人 ;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符合扬建工(2014)8号、扬建工(2011)36号、扬建管(2020)1号文件规定要求。

3.10 其它要求:项目总监必须经投标人任命。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10.1 投标人提供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为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10.2 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http://**.cn)和“信用江苏”( http://**.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3.10.3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

(1)评标中的惩戒措施,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中标人确定的惩戒,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3.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4年6月 27 日至 2024年7月 2 日

5.2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

5.3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 (略) 场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自行支付相应费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 年 7月 8 日9时 30 分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6.3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响应方”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6.4 投标地点: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V2.0( http://**:9007/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扬州筑苑 (略)

地址: /

地址: (略) 润扬北路19号

邮编: /

邮编:*

联系人:/

联系人:陈遂纾

电话:/

电话:0514-*

传真:/

传真:0514-*

9.备注

本次招标采用“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 投标人应完成 CA 认证、电子签章和网上注册,并通过“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完成网上投标登记,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进行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流程。相关操作指南可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向导”栏目下载技术人员联系方式:*。

附件:评标细则

2.2.1

分值构成(总分100 分)

投标报价:100 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1)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

(2) 招标人确定的招标控制价为B;

(3) 权重系数为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招标人代理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

(4) 评标基准价为C=A×K+B×(1-K)。

说明:

1、有效投标文件评标价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当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各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为7-9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直接进行算术平均。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或低于招标文件发布时同期 (略) 建设工 (略) 场信息价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争,并否决其投标。

2.2.3

投标报价(100分)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3 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2 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2024年6月 27 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