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南市贡嘎县森布日极高海拔特殊区域生态搬迁安置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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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南市贡嘎县森布日极高海拔特殊区域生态搬迁安置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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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南市贡嘎县森布日极高海拔特殊区域生态搬迁安置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略) 贡嘎县森布日极高海拔特殊区域生态搬迁安置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建设单位: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调查单位:西藏 (略)

地理位置:西藏 (略) 贡嘎县岗堆镇

占地面积:42094m2

中心经纬度:E E90°50′11.38″,N29°18′59.65″

四至范围:项目地块北侧相邻道路及果园苗圃用地,地块西侧10m处为森布日生活垃圾转运站,东侧相邻草地,南侧相邻道路、灌溉沟渠、草地及农用地。

调查缘由: (略) 贡嘎县森布日极高海拔特殊区域生态搬迁安置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地块(以下简称“本地块”)原为草地,后变更为污水处理厂用地,该地块按“08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中的“0809公用设施用地”中的排水用地进行管理,属于“一住两公”建设用地项目,本地块用途发生变更,按照规定需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总结

(1)本次调查通过资料收集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工作手段查明,项目地块历史上为草地,周边地块历史上为草地、沙地、农用地、道路、居民点、森布日生活垃圾转运站。项目地块西侧森布日生活垃圾转运站与本项目污水处理厂同时开建,该垃圾转运站未对项目地块造成污染。地块范围内未生产、经营、贮存危险化学品,未堆放、处理、处置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等固体废物,地块内无工业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未发生环境安全事故,无其他土壤环境安全隐患,不存在来自周边污染源的污染风险。

(2)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的规定以及《西藏自治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藏自然资〔2020〕223号)的精神,调查地块当前土壤环境质量满足规划用地要求。

(3)该地块历史上为草地,对土壤不存在影响。综上所述,该地块内及周围区域现状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本报告认为该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进入第二阶段的调查。

三、调查结论

(1) (略) 贡嘎县森布日极高海拔特殊区域生态搬迁安置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地 (略) 贡嘎县岗堆镇,占地面积42094m2,现状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公用设施用地:排水用地”。

(2)经调查得知,地块原为草地,2019 (略) 贡嘎县森布日极高海拔特殊区域生态搬迁安置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开始实施建设,于2022年1月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地块变更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公用设施用地:排水用地”。目前已建设完成,地块内扰动已结束。

(3)根据人员访谈和现场调查结果,并结合历史卫星影像资料,本项目污水处理厂建设前,地块内历史无工矿企业、规模化养殖企业,无有毒有害物质、工业固废的储存与输送活动;地块不涉及危险废物堆放、工业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地块内不产生工业废水,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地块填土来源于周边地块、道路开挖,平整所产生的土壤;历史上未开展过土壤、地下水环境监测,现场调查未发现污染迹象。因此,调查地块历史和现状不存在工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4)通过对相邻地块的调查走访,相邻地块现状主要为道路、灌溉沟渠、果园苗圃用地、农用地、草地、森布日生活垃圾转运站、森布日搬迁安置居民点等。项目地块西侧森布日生活垃圾转运站与本项目污水处理厂同时开建,该生活垃圾转运站各项污染物均得到妥善处置,该垃圾转运站未对项目地块造成污染,除森布日生活垃圾转运站外,地块周边不存在其他工业企业。因此,相邻地块历史和现状未对项目造成污染。

综上所述,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状况符合建设用地的土壤环境质量要求,调查活动结束。


建设单位: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地点:西藏自治区/山南地区/贡嘎县

备注:

, (略) ,贡嘎县,山南
其它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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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略) 贡嘎县森布日极高海拔特殊区域生态搬迁安置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建设单位: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调查单位:西藏 (略)

地理位置:西藏 (略) 贡嘎县岗堆镇

占地面积:42094m2

中心经纬度:E E90°50′11.38″,N29°18′59.65″

四至范围:项目地块北侧相邻道路及果园苗圃用地,地块西侧10m处为森布日生活垃圾转运站,东侧相邻草地,南侧相邻道路、灌溉沟渠、草地及农用地。

调查缘由: (略) 贡嘎县森布日极高海拔特殊区域生态搬迁安置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地块(以下简称“本地块”)原为草地,后变更为污水处理厂用地,该地块按“08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中的“0809公用设施用地”中的排水用地进行管理,属于“一住两公”建设用地项目,本地块用途发生变更,按照规定需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总结

(1)本次调查通过资料收集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工作手段查明,项目地块历史上为草地,周边地块历史上为草地、沙地、农用地、道路、居民点、森布日生活垃圾转运站。项目地块西侧森布日生活垃圾转运站与本项目污水处理厂同时开建,该垃圾转运站未对项目地块造成污染。地块范围内未生产、经营、贮存危险化学品,未堆放、处理、处置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等固体废物,地块内无工业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未发生环境安全事故,无其他土壤环境安全隐患,不存在来自周边污染源的污染风险。

(2)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的规定以及《西藏自治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藏自然资〔2020〕223号)的精神,调查地块当前土壤环境质量满足规划用地要求。

(3)该地块历史上为草地,对土壤不存在影响。综上所述,该地块内及周围区域现状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本报告认为该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进入第二阶段的调查。

三、调查结论

(1) (略) 贡嘎县森布日极高海拔特殊区域生态搬迁安置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地 (略) 贡嘎县岗堆镇,占地面积42094m2,现状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公用设施用地:排水用地”。

(2)经调查得知,地块原为草地,2019 (略) 贡嘎县森布日极高海拔特殊区域生态搬迁安置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开始实施建设,于2022年1月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地块变更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公用设施用地:排水用地”。目前已建设完成,地块内扰动已结束。

(3)根据人员访谈和现场调查结果,并结合历史卫星影像资料,本项目污水处理厂建设前,地块内历史无工矿企业、规模化养殖企业,无有毒有害物质、工业固废的储存与输送活动;地块不涉及危险废物堆放、工业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地块内不产生工业废水,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地块填土来源于周边地块、道路开挖,平整所产生的土壤;历史上未开展过土壤、地下水环境监测,现场调查未发现污染迹象。因此,调查地块历史和现状不存在工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4)通过对相邻地块的调查走访,相邻地块现状主要为道路、灌溉沟渠、果园苗圃用地、农用地、草地、森布日生活垃圾转运站、森布日搬迁安置居民点等。项目地块西侧森布日生活垃圾转运站与本项目污水处理厂同时开建,该生活垃圾转运站各项污染物均得到妥善处置,该垃圾转运站未对项目地块造成污染,除森布日生活垃圾转运站外,地块周边不存在其他工业企业。因此,相邻地块历史和现状未对项目造成污染。

综上所述,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状况符合建设用地的土壤环境质量要求,调查活动结束。


建设单位: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地点:西藏自治区/山南地区/贡嘎县

备注:

, (略) ,贡嘎县,山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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