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规五路新建工程经开区规五路新建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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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规五路新建工程经开区规五路新建工程招标公告



经开区规五路新建工程(项目名称)经开区规五路新建工程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经开区规五路新建工程(项目名称) (略) 相城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相行审投初〔2024〕3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管理局,招标人为苏州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鸿渐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经开区规五路新建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项目位于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西起徐家观路,东至谈浜河。

2.2建设规模:项目新建规五路,道路全长约249.5米,宽约28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绿化、照明、地下管线、交安设施等(绿化在道路红线范围内实施),合同估算价约1393.*万元。(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2.3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合同估算价

(万元)

定额工期

(日历天)

招标工期

(日历天)

N**

经开区规五路新建工程

经开区规五路新建工程等施工

1393.*

/

150

2.4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100万元及以上(须含路灯) (略) 政道路(房屋建筑室外配套工程除外)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 (略) (略) 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质量为合格,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施工合同上的合同金额为准。

3.3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 (略) 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4财务要求:/。

3.5信誉要求:/。

3.6其他要求:(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单位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如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且在规定的端口上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有效劳动合同和近期在该单位的社保证明扫描件,未按规定上传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4)投标单位须在规定端口上传投标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按规定格式),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5) (略) 、市清 (略) 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 (略) 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合作;(6)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7)本项目贯彻落实《 (略) 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通知,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8)本项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的适用于开标当日所在季度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核结果”。。

?本工程不接受最 (略) 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等级为C类投标人参与投标。

□近两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近一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近三个月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 (略) 、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近五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本工程不接受处于违反投标保证信用承诺行为信息公布期内的企业参与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00:00至** 23:59;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 :** 09:30。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它需要明确的事项:

6.1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域一体化交易平台

6.2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1个标段。

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招标人按下列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

□按照标段顺序,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按照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从大到小的顺序,投标人在最高投标限价大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详情见附件。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是?否。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8086/(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10.监管部门

(略) 相城区招投标管理服务中心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苏州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 (略)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鸿渐 (略)

地 址:

苏州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澄阳街道蠡塘河路900号4号楼4211室

地 址:

(略) 相城大道666号中翔大厦25楼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曹晓露

联 系 人:

顾菲儿、葛宇婷

电 话:

0512-*

电 话:

0512-*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日





经开区规五路新建工程(项目名称)经开区规五路新建工程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经开区规五路新建工程(项目名称) (略) 相城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相行审投初〔2024〕3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管理局,招标人为苏州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鸿渐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经开区规五路新建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项目位于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西起徐家观路,东至谈浜河。

2.2建设规模:项目新建规五路,道路全长约249.5米,宽约28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绿化、照明、地下管线、交安设施等(绿化在道路红线范围内实施),合同估算价约1393.*万元。(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2.3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合同估算价

(万元)

定额工期

(日历天)

招标工期

(日历天)

N**

经开区规五路新建工程

经开区规五路新建工程等施工

1393.*

/

150

2.4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100万元及以上(须含路灯) (略) 政道路(房屋建筑室外配套工程除外)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 (略) (略) 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质量为合格,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施工合同上的合同金额为准。

3.3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 (略) 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4财务要求:/。

3.5信誉要求:/。

3.6其他要求:(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单位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如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且在规定的端口上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有效劳动合同和近期在该单位的社保证明扫描件,未按规定上传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4)投标单位须在规定端口上传投标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按规定格式),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5) (略) 、市清 (略) 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 (略) 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合作;(6)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7)本项目贯彻落实《 (略) 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通知,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8)本项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的适用于开标当日所在季度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核结果”。。

?本工程不接受最 (略) 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等级为C类投标人参与投标。

□近两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近一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近三个月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 (略) 、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近五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本工程不接受处于违反投标保证信用承诺行为信息公布期内的企业参与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00:00至** 23:59;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 :** 09:30。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它需要明确的事项:

6.1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域一体化交易平台

6.2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1个标段。

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招标人按下列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

□按照标段顺序,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按照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从大到小的顺序,投标人在最高投标限价大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详情见附件。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是?否。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8086/(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10.监管部门

(略) 相城区招投标管理服务中心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苏州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 (略)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鸿渐 (略)

地 址:

苏州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澄阳街道蠡塘河路900号4号楼4211室

地 址:

(略) 相城大道666号中翔大厦25楼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曹晓露

联 系 人:

顾菲儿、葛宇婷

电 话:

0512-*

电 话:

0512-*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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