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轻工职业学院2024—2025年度校内快递综合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辽宁轻工职业学院2024—2025年度校内快递综合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根据《辽宁 (略) 招标采购管理办法(修订)》、《辽宁 (略) 校内分散采购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辽宁 (略) 后勤处将对辽宁 (略) 2024—2025年度校内快递综合服务项目实施自行采购,各供应商对询价采购的产品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相关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现将采购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辽宁 (略) 2024—2025年度校内快递综合服务项目
三、最低限价:*元(本项目为最高价成交)
四、采购需求:一家校园快递驿站服务商
五、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65个日历日内完成。
六、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完成本项目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2、截至询价前一日,经“信用中国”网站(http://**.cn) “中国 (略) ”(http://**.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七、获取采购文件:
1、参加辽宁 (略) (略) 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入库的,请在辽宁 (略) 国 (略) 站首页“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系统(网址http://**),填写注册信息,按照提示要求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辽宁 (略) (略) 审核通过后,供应商账号自动开通,即可参与辽宁 (略) (略) 采购活动。
2、时间:2024年6月28日至2024年7月2日,每天上午8: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方式:通过电子邮箱形式免费获取采购文件。
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7月4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
九、采购业务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
十、公示期限
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十一、监督举报电话:*(纪检监察),*(国有资产处),*(后勤处)
根据《辽宁 (略) 招标采购管理办法(修订)》、《辽宁 (略) 校内分散采购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辽宁 (略) 后勤处将对辽宁 (略) 2024—2025年度校内快递综合服务项目实施自行采购,各供应商对询价采购的产品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相关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现将采购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辽宁 (略) 2024—2025年度校内快递综合服务项目
三、最低限价:*元(本项目为最高价成交)
四、采购需求:一家校园快递驿站服务商
五、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65个日历日内完成。
六、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完成本项目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2、截至询价前一日,经“信用中国”网站(http://**.cn) “中国 (略) ”(http://**.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七、获取采购文件:
1、参加辽宁 (略) (略) 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入库的,请在辽宁 (略) 国 (略) 站首页“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系统(网址http://**),填写注册信息,按照提示要求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辽宁 (略) (略) 审核通过后,供应商账号自动开通,即可参与辽宁 (略) (略) 采购活动。
2、时间:2024年6月28日至2024年7月2日,每天上午8: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方式:通过电子邮箱形式免费获取采购文件。
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7月4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
九、采购业务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
十、公示期限
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十一、监督举报电话:*(纪检监察),*(国有资产处),*(后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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