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曲市色尼区市政道路整治改造项目监理及跟踪审计项目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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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曲市色尼区市政道路整治改造项目监理及跟踪审计项目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略) (略) 政道路整治改造项目(监理及跟踪审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 (略) 政道路整治改造项目(监理及跟踪审计)跟踪审计招标 (项目名称) 已由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略) 政道路整治改造项目招投标方案的通知文件 (批文名称及编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市级自筹资金 ,出资 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项目建设地点: (略)

2.2 工程项目建设规模: 本项目 (略) 政道路整治改 (略) 政道路11公里、维修人行道22万平方米及附属工程等。

2.3 计划工期: 120日历天

2.4 工程概算投资额: 13000.00万元

2.5 审计服务期: 自签订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之日起,至该项目完成竣工结(决)算工作、财政评审通过 为止。

2.6 招标范围: 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 参与开工前阶段、施工阶段、竣工决算阶段跟踪工程造价 咨询服务(包括合同审核并监督执行、施工阶段工程进度款审核、隐蔽工程验收、工程变更审核 、索赔费 用审核等方面的造价控制) ,并出具最终结算审计报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营 业执照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相关营业范围,并在人员、业绩、资金(财务)等方面应具备相应的跟踪审计能 力。

3.2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全国注册*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中级(或以上)职称,应为投标人 本单位人员,施工期间须常驻项目现场。

3.3 本项目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上述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中的资格审查条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关注项目

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 **日 至 **日 ,在 西藏自治区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 网址: http://**.cn) 关注项目。

关注项目时需添加相关执业及从业人员并进行打印,打印后,将相关执业及从业人员编入投标文件中。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日23时59分至**日23时59分 ,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 http://**.cn ) 购买 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下同)为 ** 日10时30分 , 地点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 http://**.cn) 。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8. 其他

8.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 开标大厅(即不见面开标大厅, 可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访问) 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 并制作成电子 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 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8.2本项目已按** 日“ 营改增 ”相关规定执行, 各投标人应按现行相关规定认真核算各自成本, 一旦中标, 此价格将作为中标价不做任何调整。 根据《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 业营业税改增值税后调整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相关规定, 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

8.3本项目执行藏公共资源专班[2021]20号文件要求, 自**日起,凡在我公共资源交易平 台各类电子系统进行交易的项目,电子招标(采购)文件均免费提供,不再收费。

8.4本项目执行《关于转变我区 (略) 政基础设施 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藏 建招[2018]195号)文件和《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推动保函替代现金形式保证金有关事宜的通知》(藏 建市函[2021]4号)文件, 投标保证金采用保函或保单的方式提交。

8.5本项目执行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与 招标投标中心**日下发的《关于调整我区 (略) 政基础设施项目网上在线评标有关工作的 通知》, 各相关投标企业开标现场无需提供纸质标书, 中标后根据招标人要求提供纸质标书。

8.6本项目执行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七部门关于修订《西藏 (略) 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 的通知》( (略) 管[2022]155号) 文件的规定要求。

8.7本项目执行“关于废止《建设类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招投标环节激励办法(试行)》 等相关文 件的通知 ”( (略) 管【2022】 160号)文件和“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八部门关于修订《西藏 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促进就业暂行办法》的通知 ” ( (略) 管 【2022】 187号)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略) 住房和 (略) 内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清霁 (略)

地 址: (略) 柳梧新区好城桑旦林一期5栋2单元502

联 系 人:韦应刚

电 话:*

(略) (略) 政道路整治改造项目(监理及跟踪审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 (略) 政道路整治改造项目(监理及跟踪审计)跟踪审计招标 (项目名称) 已由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略) 政道路整治改造项目招投标方案的通知文件 (批文名称及编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市级自筹资金 ,出资 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项目建设地点: (略)

2.2 工程项目建设规模: 本项目 (略) 政道路整治改 (略) 政道路11公里、维修人行道22万平方米及附属工程等。

2.3 计划工期: 120日历天

2.4 工程概算投资额: 13000.00万元

2.5 审计服务期: 自签订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之日起,至该项目完成竣工结(决)算工作、财政评审通过 为止。

2.6 招标范围: 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 参与开工前阶段、施工阶段、竣工决算阶段跟踪工程造价 咨询服务(包括合同审核并监督执行、施工阶段工程进度款审核、隐蔽工程验收、工程变更审核 、索赔费 用审核等方面的造价控制) ,并出具最终结算审计报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营 业执照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相关营业范围,并在人员、业绩、资金(财务)等方面应具备相应的跟踪审计能 力。

3.2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全国注册*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中级(或以上)职称,应为投标人 本单位人员,施工期间须常驻项目现场。

3.3 本项目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上述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中的资格审查条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关注项目

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 **日 至 **日 ,在 西藏自治区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 网址: http://**.cn) 关注项目。

关注项目时需添加相关执业及从业人员并进行打印,打印后,将相关执业及从业人员编入投标文件中。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日23时59分至**日23时59分 ,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 http://**.cn ) 购买 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下同)为 ** 日10时30分 , 地点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 http://**.cn) 。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8. 其他

8.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 开标大厅(即不见面开标大厅, 可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访问) 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 并制作成电子 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 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8.2本项目已按** 日“ 营改增 ”相关规定执行, 各投标人应按现行相关规定认真核算各自成本, 一旦中标, 此价格将作为中标价不做任何调整。 根据《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 业营业税改增值税后调整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相关规定, 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

8.3本项目执行藏公共资源专班[2021]20号文件要求, 自**日起,凡在我公共资源交易平 台各类电子系统进行交易的项目,电子招标(采购)文件均免费提供,不再收费。

8.4本项目执行《关于转变我区 (略) 政基础设施 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藏 建招[2018]195号)文件和《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推动保函替代现金形式保证金有关事宜的通知》(藏 建市函[2021]4号)文件, 投标保证金采用保函或保单的方式提交。

8.5本项目执行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与 招标投标中心**日下发的《关于调整我区 (略) 政基础设施项目网上在线评标有关工作的 通知》, 各相关投标企业开标现场无需提供纸质标书, 中标后根据招标人要求提供纸质标书。

8.6本项目执行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七部门关于修订《西藏 (略) 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 的通知》( (略) 管[2022]155号) 文件的规定要求。

8.7本项目执行“关于废止《建设类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招投标环节激励办法(试行)》 等相关文 件的通知 ”( (略) 管【2022】 160号)文件和“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八部门关于修订《西藏 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促进就业暂行办法》的通知 ” ( (略) 管 【2022】 187号)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略) 住房和 (略) 内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清霁 (略)

地 址: (略) 柳梧新区好城桑旦林一期5栋2单元502

联 系 人:韦应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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