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永嘉县张溪至岩坦农村道路工程3#临时用地复垦验收通过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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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永嘉县张溪至岩坦农村道路工程3#临时用地复垦验收通过的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复垦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经临时用地使用人申请,并委托相关专业

等机构对永嘉县张溪至岩坦农村道路工程3#临时用地地块复垦、复垦区块土壤、耕地质量、地类面积进行相关检测、测量并形成报告。我局于**日组织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 (略) 生态环境局永嘉分局、岩坦镇政府、岩坦村委会相关人员、以及邀请三名专家联合开展验收工作,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并对现场进行了踏勘,经专家组及相关部门一致认为:永嘉县张溪至岩坦农村道路工程3#临时用地地块复垦项目,符合《土地复垦方案》相关要求,达到验收标准,复垦地块已恢复,予以通过验收。现将复垦验收项目情况予以公示。

附件1:项目清单.docx

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复垦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经临时用地使用人申请,并委托相关专业

等机构对永嘉县张溪至岩坦农村道路工程3#临时用地地块复垦、复垦区块土壤、耕地质量、地类面积进行相关检测、测量并形成报告。我局于**日组织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 (略) 生态环境局永嘉分局、岩坦镇政府、岩坦村委会相关人员、以及邀请三名专家联合开展验收工作,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并对现场进行了踏勘,经专家组及相关部门一致认为:永嘉县张溪至岩坦农村道路工程3#临时用地地块复垦项目,符合《土地复垦方案》相关要求,达到验收标准,复垦地块已恢复,予以通过验收。现将复垦验收项目情况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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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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