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洞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遴选2024年度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服务组织的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洪洞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遴选2024年度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服务组织的公告


为指导实施好中央财政支持我县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推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规模经营,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根据《 (略) 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高质量推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的指导意见》(临农组办发〔2024〕9号)文件精神,现将“洪洞县2024年度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服务组织标准”公告如下,请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服务类农业企业等农业服务组织积极报名,参加遴选。

一、参选标准

1. 具有法人资格,原则上注册登记2年以上,营业执照等证照齐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等正常有效。

2. 具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2年以上,社会反映良好,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群体性上访事件等。

3. 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机械、设备及农业技术力量。

4. 具有与服务相适应的固定场所及必备的办公设施。

5. 具有留存档案、收集各类信息及管理能力。

6. 实施2年以上托管项目的服务组织优先遴选实施。

二、报名资料

1. 服务组织法人资质,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2. 服务组织发展简介,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基本情况、参加实施农业其他类项目情况等。

3. 评优受奖类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

三、报名时间

**日—6月2日

咨询电话:0357-*

联系人:巩晓峰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洪洞县文庙 (略) 后院(洪洞县农村经营管理中心)

洪洞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

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日



为指导实施好中央财政支持我县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推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规模经营,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根据《 (略) 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高质量推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的指导意见》(临农组办发〔2024〕9号)文件精神,现将“洪洞县2024年度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服务组织标准”公告如下,请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服务类农业企业等农业服务组织积极报名,参加遴选。

一、参选标准

1. 具有法人资格,原则上注册登记2年以上,营业执照等证照齐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等正常有效。

2. 具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2年以上,社会反映良好,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群体性上访事件等。

3. 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机械、设备及农业技术力量。

4. 具有与服务相适应的固定场所及必备的办公设施。

5. 具有留存档案、收集各类信息及管理能力。

6. 实施2年以上托管项目的服务组织优先遴选实施。

二、报名资料

1. 服务组织法人资质,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2. 服务组织发展简介,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基本情况、参加实施农业其他类项目情况等。

3. 评优受奖类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

三、报名时间

**日—6月2日

咨询电话:0357-*

联系人:巩晓峰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洪洞县文庙 (略) 后院(洪洞县农村经营管理中心)

洪洞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

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