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级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工作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省级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工作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关于省级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工作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 (略) 粮食物资局

项目名称:省级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工作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省级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工作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略) 收获粮食质量调查和品质测报,及时发布质量信息;开展粮食收购环节、储存、批发环节粮食质量安全监测等工作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一)省级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根据《食品安全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 (略) 粮食安全保障条例》及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省政府食品(粮食)质量安全工作部署而立项,主要内 (略) 收获粮食、库存粮食、加工企业原粮等各个环节的质量安全监测及收获粮食的质量调查和品质测报,目的是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测、 (略) 粮食质量安全。此项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 (略) 县粮食物资部门共同完成,且政府储备粮等政策性库存粮食储存库点、数量、质量安全等情况属于敏感信息,不适宜由社会力量来组织实施
(二)省粮油产品质量 (略) 粮食物资局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由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授权挂牌为“浙江国家粮食质量监测中心”。 (略) 级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特殊性,此项工作从最初的立项申请到组织管理及实施, (略) 粮油产品质量检验中心负责。2018年以来,省级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由财政拨款改为政府购买服务,相关经费 (略) 粮食物资局本级管理。根据《 (略) (略) 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 (略) 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财综〔2018]1号),省级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可由行政主管部门直接委托并实行合同化管理,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为此, (略) 级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工作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略) 粮油产品质量检验中心组织实施。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略) 粮油产品质量检验中心

地址: (略) 西湖区文三路148号

三、公示期限

**日**日至**日**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粮食物资局

联 系 人:夏诗慧

联系电话:0571-*

传 真:/

地 址: (略) 拱墅区延安路591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 系 人:马瑞敏

监管部门电话:0571-*

传 真:0571-*

地 址: (略) 环城西路37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关于省级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工作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 (略) 粮食物资局

项目名称:省级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工作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省级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工作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略) 收获粮食质量调查和品质测报,及时发布质量信息;开展粮食收购环节、储存、批发环节粮食质量安全监测等工作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一)省级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根据《食品安全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 (略) 粮食安全保障条例》及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省政府食品(粮食)质量安全工作部署而立项,主要内 (略) 收获粮食、库存粮食、加工企业原粮等各个环节的质量安全监测及收获粮食的质量调查和品质测报,目的是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测、 (略) 粮食质量安全。此项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 (略) 县粮食物资部门共同完成,且政府储备粮等政策性库存粮食储存库点、数量、质量安全等情况属于敏感信息,不适宜由社会力量来组织实施
(二)省粮油产品质量 (略) 粮食物资局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由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授权挂牌为“浙江国家粮食质量监测中心”。 (略) 级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特殊性,此项工作从最初的立项申请到组织管理及实施, (略) 粮油产品质量检验中心负责。2018年以来,省级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由财政拨款改为政府购买服务,相关经费 (略) 粮食物资局本级管理。根据《 (略) (略) 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 (略) 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财综〔2018]1号),省级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可由行政主管部门直接委托并实行合同化管理,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为此, (略) 级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工作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略) 粮油产品质量检验中心组织实施。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略) 粮油产品质量检验中心

地址: (略) 西湖区文三路148号

三、公示期限

**日**日至**日**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粮食物资局

联 系 人:夏诗慧

联系电话:0571-*

传 真:/

地 址: (略) 拱墅区延安路591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 系 人:马瑞敏

监管部门电话:0571-*

传 真:0571-*

地 址: (略) 环城西路37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