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某部遴选主副食品供应商项目招标公告第1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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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某部遴选主副食品供应商项目招标公告第1包

郑州某部遴选主副食品供应商项目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郑州某部遴选主副食品供应商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VGBOHV-F1028

三、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备注

1

主副食品供应

按照招标人要求供应包括但不仅限于肉类、蔬菜类、水产类、豆制品、奶制品、调味类、蛋类、水果类、饮料类等副食品的采购,包括产品的供货、运输、配送、装卸、保险、开票、检测、税金、及售后服务等合同约定给的所有内容。

采购人指定地点。

按照采购方要求时间供货。

具体货物一览表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项目预算:每年约35万元,包含所有食品从出厂到交付使用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此预算为年度预算,具体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使用过程中向供应商下发的采购清单为准;

3.最高限价:见招标文件;

4.本项目第1包确定1家供应商入围,入围数量比例按100%计算,入围价格确定方式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5.服务期:一年(服务期满招标人视服务情况决定是否延长合同期,最多续签2次,不超过3年)。

6.投标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及规定。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度(2021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军队单位、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成立不足3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提供承诺函;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日以来任意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税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出具有效证明文件;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查询证明),未在军队采购网(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未被军队采购管理部门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列入禁止投标黑名单(提供承诺函);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提供网站查询证明)。如该项内容投标人未提供或出现瑕疵的,以招标代理机构在评审时间内查询的结果为准。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提供承诺函。

(九)本项目特定资格:①具备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②提供具备自有配送能力的加盖公章承诺函及相关自有配送车辆证明材料。如 (略) 车辆, (略) 的合作合同, (略) 有效资质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冷藏保鲜设备)。③投标 (略) 区域内具有固定的营业场所,提供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6 月28日至**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00 分。

(二)申领地点:邮件发送。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符合本公告“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项规定的证明材料。

(四)申领方式

采取网上发售方式。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上述1-6项内容)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63.com

(五)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 日08时1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 日09时30分。

(三)投标地点: (略) 郑东新区金水东路与东风南路交叉口东北角绿地新都会8号楼503室会议室 。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7 月24 日09时30分。

(二)开标地点: (略) 郑东新区金水东路与东风南路交叉口东北角绿地新都会8号楼503室会议室 。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http://**)和《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郑州某部

联系人:李老师,办公电话:0371-*

代理机构:河南申鑫采 (略)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方式:*

地 址: (略) 郑东新区金水东路与东风南路交叉口东北角绿地新都会8号楼503室

邮箱:*@*63.com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吉老师,办公电话:0371-*

,郑州

郑州某部遴选主副食品供应商项目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郑州某部遴选主副食品供应商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VGBOHV-F1028

三、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备注

1

主副食品供应

按照招标人要求供应包括但不仅限于肉类、蔬菜类、水产类、豆制品、奶制品、调味类、蛋类、水果类、饮料类等副食品的采购,包括产品的供货、运输、配送、装卸、保险、开票、检测、税金、及售后服务等合同约定给的所有内容。

采购人指定地点。

按照采购方要求时间供货。

具体货物一览表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项目预算:每年约35万元,包含所有食品从出厂到交付使用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此预算为年度预算,具体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使用过程中向供应商下发的采购清单为准;

3.最高限价:见招标文件;

4.本项目第1包确定1家供应商入围,入围数量比例按100%计算,入围价格确定方式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5.服务期:一年(服务期满招标人视服务情况决定是否延长合同期,最多续签2次,不超过3年)。

6.投标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及规定。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度(2021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军队单位、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成立不足3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提供承诺函;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日以来任意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税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出具有效证明文件;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查询证明),未在军队采购网(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未被军队采购管理部门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列入禁止投标黑名单(提供承诺函);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提供网站查询证明)。如该项内容投标人未提供或出现瑕疵的,以招标代理机构在评审时间内查询的结果为准。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提供承诺函。

(九)本项目特定资格:①具备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②提供具备自有配送能力的加盖公章承诺函及相关自有配送车辆证明材料。如 (略) 车辆, (略) 的合作合同, (略) 有效资质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冷藏保鲜设备)。③投标 (略) 区域内具有固定的营业场所,提供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6 月28日至**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00 分。

(二)申领地点:邮件发送。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符合本公告“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项规定的证明材料。

(四)申领方式

采取网上发售方式。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上述1-6项内容)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63.com

(五)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 日08时1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 日09时30分。

(三)投标地点: (略) 郑东新区金水东路与东风南路交叉口东北角绿地新都会8号楼503室会议室 。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7 月24 日09时30分。

(二)开标地点: (略) 郑东新区金水东路与东风南路交叉口东北角绿地新都会8号楼503室会议室 。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http://**)和《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郑州某部

联系人:李老师,办公电话:0371-*

代理机构:河南申鑫采 (略)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方式:*

地 址: (略) 郑东新区金水东路与东风南路交叉口东北角绿地新都会8号楼503室

邮箱:*@*63.com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吉老师,办公电话:0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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