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盐都区实验小学田径场、篮球场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盐城市盐都区实验小学田径场、篮球场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人名称: (略) 盐都区实验小学
2.项目名称: (略) 盐都区实验小学田径场、篮球场维修工程
3.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辰星 (略)
4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4.1项目概况
4.1.1建设地点: (略) 盐都区实验小学校园内
4.1.2建设规模:总投资约*元
4.1.3工期要求:30日历天,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书”为准。
4.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含盐都区实验小学田径场、篮球场维修工程,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招标人现场要求、变更增加以及其它*方明确指令要求完成的工作量。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暂定工程量及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利。
5. 投标人资格要求5.1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5.1.1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1.2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 (略) 市级、盐都区区级有关部门暂 (略) 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1、10.1.2所列的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 (略) ”公示期间的。
(3)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4)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 (略) 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5.2.1 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 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同时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5.2.2其他要求:
5.2.2.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 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 (略) 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 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 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5.2.2.2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1个月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须提供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2.2.3投标项目负责人若中标,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
5.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一)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6月1日(含)以来,没有因串通投标、弄 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二)企业自2023年6月1日(含)以来,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三)企业自2024年3月1日(含)以来,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江苏省级建设主管部门、 (略) 级建设主管部门及所属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5.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3.7项规定的情形。
5.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6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6.招标文件的获取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携带投标单位介绍信【标明联系电话(手机)和邮箱〗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于2024年7月1日8:30时至2024年7月7日18:00时(节假日除外)前到江苏辰星 (略) 【 (略) 盐 (略) 787号恩源电子商务园2幢703室】(或添加微信:*)购买招标文件。
本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佰元整(¥:300元),售后不退。
7. 投标截止时间7.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3日17时00分。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评标方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9.投标应知:
(1)对已报名参加投标的单位,无特殊情况不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特殊情况需提前2小时书面通知招标人),一次不参加的,三年内不得参加盐都区教育局的招投标活动。
(2)对迟到的投标人,一年内累计两次迟到的作为无诚信投标,三年内不得参加区教育局的招投标活动。
(3)投标文件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对明显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如:手写涂改投标文件的、缺少资质材料的)视为无诚信投标,除一律作废标外,发现第一次书面警告,如累计有两次,三年内不得参加区教育局的招投标活动。
10.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 (略) 盐都区实验小学
联 系 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
代理单位:江苏辰星 (略)
联 系 人:沈工
联系电话:*
地 址: (略) 盐 (略) 787号恩源电子商务园2幢703室
1.招标人名称: (略) 盐都区实验小学
2.项目名称: (略) 盐都区实验小学田径场、篮球场维修工程
3.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辰星 (略)
4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4.1项目概况
4.1.1建设地点: (略) 盐都区实验小学校园内
4.1.2建设规模:总投资约*元
4.1.3工期要求:30日历天,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书”为准。
4.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含盐都区实验小学田径场、篮球场维修工程,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招标人现场要求、变更增加以及其它*方明确指令要求完成的工作量。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暂定工程量及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利。
5. 投标人资格要求5.1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5.1.1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1.2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 (略) 市级、盐都区区级有关部门暂 (略) 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1、10.1.2所列的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 (略) ”公示期间的。
(3)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4)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 (略) 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5.2.1 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 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同时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5.2.2其他要求:
5.2.2.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 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 (略) 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 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 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5.2.2.2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1个月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须提供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2.2.3投标项目负责人若中标,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
5.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一)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6月1日(含)以来,没有因串通投标、弄 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二)企业自2023年6月1日(含)以来,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三)企业自2024年3月1日(含)以来,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江苏省级建设主管部门、 (略) 级建设主管部门及所属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5.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3.7项规定的情形。
5.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6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6.招标文件的获取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携带投标单位介绍信【标明联系电话(手机)和邮箱〗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于2024年7月1日8:30时至2024年7月7日18:00时(节假日除外)前到江苏辰星 (略) 【 (略) 盐 (略) 787号恩源电子商务园2幢703室】(或添加微信:*)购买招标文件。
本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佰元整(¥:300元),售后不退。
7. 投标截止时间7.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3日17时00分。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评标方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9.投标应知:
(1)对已报名参加投标的单位,无特殊情况不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特殊情况需提前2小时书面通知招标人),一次不参加的,三年内不得参加盐都区教育局的招投标活动。
(2)对迟到的投标人,一年内累计两次迟到的作为无诚信投标,三年内不得参加区教育局的招投标活动。
(3)投标文件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对明显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如:手写涂改投标文件的、缺少资质材料的)视为无诚信投标,除一律作废标外,发现第一次书面警告,如累计有两次,三年内不得参加区教育局的招投标活动。
10.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 (略) 盐都区实验小学
联 系 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
代理单位:江苏辰星 (略)
联 系 人:沈工
联系电话:*
地 址: (略) 盐 (略) 787号恩源电子商务园2幢7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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