劝学路贯通工程沧县段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劝学路贯通工程沧县段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劝学路贯通工程(沧县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劝学路贯通工程(沧县段)已由沧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沧县发改投字[2024]3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 (略) 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 (略) 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招标项目名称:劝学路贯通工程(沧县段);2.1.2 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本 (略) 次干路等级道路标准建设,路线长度163.80米,红线宽40米,设计车速为30km/h,设计使用年限15年,设计横断形式为5米人行道+30米车行道+5米人行道,主要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通讯及电力土建工程,交通工程等。2.1.3 建设地点:项目建设地 (略) 沧县劝学路金狮国际至小流津西岸路段,道 (略) 沧县劝学路现状向东延伸163.8米路段;2.1.4 质量标准: 合格;2.1.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2.1.6 工期要求:计划施工总工期 60 日历天;2.1.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2.1.8本项目采用招标投标“双盲”评审(具体要求详见冀政务办〔2023〕35号文)。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施工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全国*级或*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1.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标段提出投标申请,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1.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1.4 本项目预算总额的60%以上预留给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09:00至** 0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 (略)
地址: (略) 新华区黄河东路40号 地址: (略) 长安区广安大街时代方舟B座2601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郝运宁

联系人: 石磊
电话:

0317-*

电话: 0311-*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26.com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号: /

本公告信息来源于发改委, 原文链接地址
劝学路贯通工程(沧县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劝学路贯通工程(沧县段)已由沧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沧县发改投字[2024]3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 (略) 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 (略) 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招标项目名称:劝学路贯通工程(沧县段);2.1.2 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本 (略) 次干路等级道路标准建设,路线长度163.80米,红线宽40米,设计车速为30km/h,设计使用年限15年,设计横断形式为5米人行道+30米车行道+5米人行道,主要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通讯及电力土建工程,交通工程等。2.1.3 建设地点:项目建设地 (略) 沧县劝学路金狮国际至小流津西岸路段,道 (略) 沧县劝学路现状向东延伸163.8米路段;2.1.4 质量标准: 合格;2.1.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2.1.6 工期要求:计划施工总工期 60 日历天;2.1.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2.1.8本项目采用招标投标“双盲”评审(具体要求详见冀政务办〔2023〕35号文)。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施工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全国*级或*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1.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标段提出投标申请,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1.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1.4 本项目预算总额的60%以上预留给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09:00至** 0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 (略)
地址: (略) 新华区黄河东路40号 地址: (略) 长安区广安大街时代方舟B座2601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郝运宁

联系人: 石磊
电话:

0317-*

电话: 0311-*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26.com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号: /

本公告信息来源于发改委, 原文链接地址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