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社会福利院食堂综合零售配送服务类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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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社会福利院食堂综合零售配送服务类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食堂综合零售配送服务类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其他商务服务

采购单位 (略) (略)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日 11:1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1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福建昇华 (略) (地址: (略) (略) 府路1号金皇大厦三层)
开标时间 **日 09:00
开标地点 福建昇华 (略) 开标室(地址: (略) (略) 府路1号金皇大厦三层)
预算金额 ¥314.*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于小燕、赖航、赵祺玮
项目联系电话 0591-*
采购单位 (略)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仓山区湖边村4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591-*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昇华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府路1号金皇大厦三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于小燕、赖航、赵祺玮0591-*

项目概况

(略) (略) 食堂综合零售配送服务类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昇华 (略) (地址: (略) (略) 府路1号金皇大厦三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闽昇[2024]采040号

项目名称: (略) (略) 食堂综合零售配送服务类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1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6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允许进口

数量

品目号预算

采购包预算

采购包最高限价

投标保证金

1

1-1

综合零售服务

1年

*

*

*

31494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预算价的1%。收取的理由:对投标人虚假应标等扰乱招标秩序的行为予以约束。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年限为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要求合同分包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40%(含采购人自行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预留不低于15%的份额)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执行本合同包所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特别要求(本文件中描述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为准):是指提交“具备执行本合同所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2)本项目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向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分包:本项目为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本项目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投标人将采购项目向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分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1、投标人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合同总金额的29.4%以上。分包对象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2、投标人为中小企业的不要求分包,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3、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不要求分包,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第2点材料,但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要求分包,可不提供以上第1、第2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5、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零售业”,采购标的名称为“综合零售服务”,若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招标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以及《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的采购标的名称未按照上述要求填写的,则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 注: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无行贿犯罪记录情形(本文件中其他有关行贿犯罪记录要求与此处不一致,以此处为准):投标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格式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4)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须提供证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5)资格承诺函(若有):投标人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相关附件或《 (略)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中“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说明:①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②投标人可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 1 项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③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④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昇华 (略) (地址: (略) (略) 府路1号金皇大厦三层)

方式:投标人可直接至福建昇华 (略) ( (略) (略) 府路1号金皇大厦三层)购买招标文件的,须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单》;通过邮件购买招标文件的,须按照本项目招标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银行账号,电汇或转 (略) 账户,同时将电 (略) 相关信息(含公司名称、公司电话、联系人、手机、传真、电子邮箱、公司地址、参与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填写清楚发邮件至代理机构(邮箱:*@*q.com),并打电话与项目经办人确认报名成功与否。纸质招标文件与电子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以转帐方式或现金方式缴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并与采购代理机构书面确认,未缴费购买招标文件和未经书面报名确认的,均视为未报名成功,未报名将导致投标文件被拒收。

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昇华 (略) 开标室(地址: (略) (略) 府路1号金皇大厦三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附1:账户信息

购买文件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昇华 (略)

银行账号:6232 6107 2000 0124 774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福州屏东支行

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昇华 (略)

银行账号:3510 0814 0018 0100 9900 7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福州屏东支行

特别提示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投标人可以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电汇或银行转账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汇达采购人指定的账户并应在汇款凭证上标明“闽昇[2024]采040号”的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招标项目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址: (略) 仓山区湖边村44号        

联系方式: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昇华 (略)             

地 址: (略) (略) 府路1号金皇大厦三层            

联系方式:于小燕、赖航、赵祺玮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小燕、赖航、赵祺玮

电 话:  059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食堂综合零售配送服务类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其他商务服务

采购单位 (略) (略)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日 11:1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1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福建昇华 (略) (地址: (略) (略) 府路1号金皇大厦三层)
开标时间 **日 09:00
开标地点 福建昇华 (略) 开标室(地址: (略) (略) 府路1号金皇大厦三层)
预算金额 ¥314.*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于小燕、赖航、赵祺玮
项目联系电话 0591-*
采购单位 (略)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仓山区湖边村4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591-*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昇华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府路1号金皇大厦三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于小燕、赖航、赵祺玮0591-*

项目概况

(略) (略) 食堂综合零售配送服务类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昇华 (略) (地址: (略) (略) 府路1号金皇大厦三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闽昇[2024]采040号

项目名称: (略) (略) 食堂综合零售配送服务类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1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6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允许进口

数量

品目号预算

采购包预算

采购包最高限价

投标保证金

1

1-1

综合零售服务

1年

*

*

*

31494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预算价的1%。收取的理由:对投标人虚假应标等扰乱招标秩序的行为予以约束。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年限为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要求合同分包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40%(含采购人自行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预留不低于15%的份额)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执行本合同包所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特别要求(本文件中描述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为准):是指提交“具备执行本合同所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2)本项目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向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分包:本项目为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本项目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投标人将采购项目向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分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1、投标人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合同总金额的29.4%以上。分包对象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2、投标人为中小企业的不要求分包,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3、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不要求分包,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第2点材料,但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要求分包,可不提供以上第1、第2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5、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零售业”,采购标的名称为“综合零售服务”,若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招标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以及《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的采购标的名称未按照上述要求填写的,则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 注: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无行贿犯罪记录情形(本文件中其他有关行贿犯罪记录要求与此处不一致,以此处为准):投标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格式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4)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须提供证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5)资格承诺函(若有):投标人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相关附件或《 (略)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中“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说明:①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②投标人可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 1 项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③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④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昇华 (略) (地址: (略) (略) 府路1号金皇大厦三层)

方式:投标人可直接至福建昇华 (略) ( (略) (略) 府路1号金皇大厦三层)购买招标文件的,须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单》;通过邮件购买招标文件的,须按照本项目招标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银行账号,电汇或转 (略) 账户,同时将电 (略) 相关信息(含公司名称、公司电话、联系人、手机、传真、电子邮箱、公司地址、参与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填写清楚发邮件至代理机构(邮箱:*@*q.com),并打电话与项目经办人确认报名成功与否。纸质招标文件与电子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以转帐方式或现金方式缴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并与采购代理机构书面确认,未缴费购买招标文件和未经书面报名确认的,均视为未报名成功,未报名将导致投标文件被拒收。

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昇华 (略) 开标室(地址: (略) (略) 府路1号金皇大厦三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附1:账户信息

购买文件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昇华 (略)

银行账号:6232 6107 2000 0124 774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福州屏东支行

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昇华 (略)

银行账号:3510 0814 0018 0100 9900 7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福州屏东支行

特别提示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投标人可以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电汇或银行转账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汇达采购人指定的账户并应在汇款凭证上标明“闽昇[2024]采040号”的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招标项目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址: (略) 仓山区湖边村44号        

联系方式: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昇华 (略)             

地 址: (略) (略) 府路1号金皇大厦三层            

联系方式:于小燕、赖航、赵祺玮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小燕、赖航、赵祺玮

电 话:  0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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