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开封镇乡村振兴特色产业园建设项目结算审计服务
剑阁县开封镇乡村振兴特色产业园建设项目结算审计服务
谈判邀请
四川 (略) (采购代理机构)受剑阁县开封镇人民政府(采购人)委托,拟对剑阁县开封镇乡村振兴特色产业园建设项目结算审计服务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CLJS[2024]0626号
2.采购项目名称:剑阁县开封镇乡村振兴特色产业园建设项目结算审计服务。
3.采购人:剑阁县开封镇人民政府。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 (略) 。
二、项目预算金额:8.*元。
采购项目简介:本次采购共1包
预算金额:8.*元。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本次竞争性谈判邀请在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满足本项目设置的特殊条款:
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如果发现虚假承诺,作无效投标处理)。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 、“中国 (略) ”网站 (http://**.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 (略) 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谈判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谈判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八、谈判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获取时间、地点:谈判文件自2024年06月28日至2024年07月02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 (略) 剑阁县下寺镇清江龙湾3幢2单元1楼4号)获取。
2、获取方式:现场获取。现场获取谈判文件时,供应商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须注明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如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电子邮箱)、经办人身份证明(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项目谈判文件有偿获取,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300.00元/份,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谈判资格不能转让。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以指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登记,若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采购文件并登记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九、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谈判时间):2024年07月03日09:30(北京时间)。
十、递交响应文件地点(谈判地点): (略) 剑阁县下寺镇清江龙湾3幢2单元1楼4号。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剑阁县开封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川流建筑工程有限工司
通讯地址: (略) 剑阁县开封通讯地址: (略) 剑阁
镇中心街42号镇清江龙湾3幢2单元1楼4号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严先生联 系 人:邓先生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谈判邀请
四川 (略) (采购代理机构)受剑阁县开封镇人民政府(采购人)委托,拟对剑阁县开封镇乡村振兴特色产业园建设项目结算审计服务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CLJS[2024]0626号
2.采购项目名称:剑阁县开封镇乡村振兴特色产业园建设项目结算审计服务。
3.采购人:剑阁县开封镇人民政府。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 (略) 。
二、项目预算金额:8.*元。
采购项目简介:本次采购共1包
预算金额:8.*元。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本次竞争性谈判邀请在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满足本项目设置的特殊条款:
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如果发现虚假承诺,作无效投标处理)。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 、“中国 (略) ”网站 (http://**.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 (略) 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谈判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谈判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八、谈判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获取时间、地点:谈判文件自2024年06月28日至2024年07月02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 (略) 剑阁县下寺镇清江龙湾3幢2单元1楼4号)获取。
2、获取方式:现场获取。现场获取谈判文件时,供应商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须注明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如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电子邮箱)、经办人身份证明(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项目谈判文件有偿获取,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300.00元/份,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谈判资格不能转让。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以指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登记,若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采购文件并登记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九、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谈判时间):2024年07月03日09:30(北京时间)。
十、递交响应文件地点(谈判地点): (略) 剑阁县下寺镇清江龙湾3幢2单元1楼4号。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剑阁县开封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川流建筑工程有限工司
通讯地址: (略) 剑阁县开封通讯地址: (略) 剑阁
镇中心街42号镇清江龙湾3幢2单元1楼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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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严先生联 系 人:邓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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