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西部生态屏障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周口店镇流域生态修复-幽岚山周边生态功能提升工程设计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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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西部生态屏障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周口店镇流域生态修复-幽岚山周边生态功能提升工程设计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工程 首都西部生态屏障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周口店镇流域生态修复-幽岚山周边生态功能提升工程(设计) (工程名称)已由 (略) 房山区财政局 (工程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房财采购核[2024]104 -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实施, 招标人为 (略) 房山区重大项目建设办公室 ,工程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工程出资比例为 100% , 招标代理机构为 华诚 (略)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首都西部生态屏障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周口店镇流域生态修复-幽岚山周边生态功能提升工程(设计) (标段)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 房山区周口店镇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平方米

2.3 本工程施工预计开工日期: **日

2.4 工程建安投资: 9000 万元

2.5 最高投标限价: * 元

2.6 设计周期: 30 日历天

2.7 招标范围 本项目建设内容为生态修复工程。包括水环境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水土流失治理、农地生态功能提升、植被补植改造、林分结构调整、林地质量提升、裸露土地恢复等内容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具体的用地范围详见附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主体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合法登记注册从事工程设计的法人实体,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处于正常开业状态。

3.2 投标人应具备的设计资质要求: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级及以上

3.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园林设计相关专业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4 诚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参加本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3.7 分标段的招标项目最多允许中标标段的数量要求: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工程划分标段中的 0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标段要求:

3.8 本项目 不预留 (预留/不预留)中小企业份额(适用于政府采购项目)

3.9 其他要求: /

4.信誉要求


4.1 投标人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相关名单。

投标人及其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良好的园林绿化行业从业信用记录。

4.2 其他要求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与且符合本章第3条规定的资格条件,方可于 **日09时00分 至 **日16时00分 ,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 **日14时00分 ,
递交及开标地点为: (略) 海淀区清华东路东王庄小区 32 号, (略) 建设工程 发包承包交易中心三层(开标室以开标当天交易中心电子显示屏确定的开标室为准)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房山区重大项目建设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 华诚 (略)
地 址: (略) 房山区政通路1号 地 址: (略) 西城区宣武门大街庄胜广场A座北翼办公区19层
联 系 人: 杜悦凡 联 系 人 : 连宇飞
电 话: 010-* 电 话: *
电子邮件: / 电 子 邮 件 : *@*26.com
日期:**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工程 首都西部生态屏障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周口店镇流域生态修复-幽岚山周边生态功能提升工程(设计) (工程名称)已由 (略) 房山区财政局 (工程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房财采购核[2024]104 -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实施, 招标人为 (略) 房山区重大项目建设办公室 ,工程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工程出资比例为 100% , 招标代理机构为 华诚 (略)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首都西部生态屏障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周口店镇流域生态修复-幽岚山周边生态功能提升工程(设计) (标段)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 房山区周口店镇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平方米

2.3 本工程施工预计开工日期: **日

2.4 工程建安投资: 9000 万元

2.5 最高投标限价: * 元

2.6 设计周期: 30 日历天

2.7 招标范围 本项目建设内容为生态修复工程。包括水环境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水土流失治理、农地生态功能提升、植被补植改造、林分结构调整、林地质量提升、裸露土地恢复等内容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具体的用地范围详见附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主体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合法登记注册从事工程设计的法人实体,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处于正常开业状态。

3.2 投标人应具备的设计资质要求: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级及以上

3.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园林设计相关专业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4 诚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参加本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3.7 分标段的招标项目最多允许中标标段的数量要求: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工程划分标段中的 0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标段要求:

3.8 本项目 不预留 (预留/不预留)中小企业份额(适用于政府采购项目)

3.9 其他要求: /

4.信誉要求


4.1 投标人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相关名单。

投标人及其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良好的园林绿化行业从业信用记录。

4.2 其他要求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与且符合本章第3条规定的资格条件,方可于 **日09时00分 至 **日16时00分 ,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 **日14时00分 ,
递交及开标地点为: (略) 海淀区清华东路东王庄小区 32 号, (略) 建设工程 发包承包交易中心三层(开标室以开标当天交易中心电子显示屏确定的开标室为准)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房山区重大项目建设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 华诚 (略)
地 址: (略) 房山区政通路1号 地 址: (略) 西城区宣武门大街庄胜广场A座北翼办公区19层
联 系 人: 杜悦凡 联 系 人 : 连宇飞
电 话: 010-* 电 话: *
电子邮件: / 电 子 邮 件 : *@*26.com
日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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