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远县九嶷山景区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四期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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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远县九嶷山景区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四期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宁远县九嶷山景区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四期)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本招标项目宁远县九嶷山景区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四期)EPC工程总承包已由宁远县发展和改革宁发改审批【2023】229号、宁发改审批【2024】49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宁远县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中科 (略) ,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根据住房城 (略) [2016]9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宁远县九嶷山景区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四期)EPC工程总承包;

1.2.2 建设地点:宁远县九疑山景区;

1.2.3 项目基本情况:包括风情小镇四号地块建设4栋(1+3F)住宅建筑,建筑面积17956.48㎡; (略) 场2栋单层建筑,建筑面积为1327.72㎡;改造临街民居风貌共计157栋,改造建筑面积约为74819.46㎡;整治设计景观广场面积约为2099㎡;增设路面及改造景观停车场面积约为4222㎡;增设围栏约350m;修建毛石仰斜式挡土墙约160m。总投资7503.15万元(具体建设内容以经业主方和监理方签证确认的实际工程量且经财政审核为准)

1.3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5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为20日历天,施工周期为130日历天);

1.4 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评审后的控制价所包含内容为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对本工程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及施工现场设计服务、分部验收、竣工验收、配合图审、编制工程预算书等与设计相关的全部工作。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预算必须控制在招标人要求的限额内,如果超过了,须对施工图进行优化及调整,直到符合相关规定。

(2)采购与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完成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以经过图审后的施工图范围为准,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与试运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交付、工程结(决)算、工程保修等;协助招标人办理工程建设各阶段报批、报建、报审、报验工作;

(3)除以上约定外,其余不明确内容以发包人提供的图纸、招标文件、验收标准等相应资料为准。

1.5 质量要求:

1.5.1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并确保施工图设计通过审查,以及提供相应的设计服务及后期服务工作。

1.5.2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全部工程达到合格标准。

1.5.3设备及材料采购部分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1.6保修要求: (略) 2000年第279号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实行工程保修以及国家或行业部门对相应的其他工程等要求进行保修。

1.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8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 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以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由项目设计负责人兼任。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级注册建筑师R资格?职称;

2.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2.7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 1 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要求: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CAD版本。

2.10其他要求:无。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21〕36号 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有投标意愿者,请于** 日至**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上班),每日上午 09时至12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时至17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企业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含联合体投标成员); (略) 公章的彩色复印件两份到中科 (略) 宁远分公司( (略) 宁远县九疑南路75号9楼)获取招标文件。

5.2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https:///)上发布;修改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0日前在(https:///)网上发布。

5.3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将疑问以电子邮 (略) 邮箱(Email:*@*q.com),过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及修改澄清文件将在(https:///)网上发布,投标人有义务和责任自行查阅, (略) 无逐一通知的义务和责任,如有遗漏, (略) 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日09时30分,地点为宁远县园艺路武装部隔壁原县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交易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规定获取交易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6.3 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同时需携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否则投标无效。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https:///)上发布。

8.其它

8.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相关的费用。招标人不给予任何设计补偿,对未中标申请人不作解释说明。

8.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不得出现上述情形,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8.3省外入湘企业应在“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8.4 投标担保形式为:承诺制。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宁远县 (略)

地 址 :宁远县

联 系 人 :柏坚毅

电 话 :*(经本人同意公开,该联系人为项目负责人)

招标代理机构 :中科 (略)

地 址 : (略) 天心区友谊路413号运成大厦12楼

联系 人 :梁向坤、杨佩、李伟

电 话 :*(经本人同意公开,该联系人为项目负责人)


宁远县九嶷山景区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四期)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本招标项目宁远县九嶷山景区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四期)EPC工程总承包已由宁远县发展和改革宁发改审批【2023】229号、宁发改审批【2024】49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宁远县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中科 (略) ,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根据住房城 (略) [2016]9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宁远县九嶷山景区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四期)EPC工程总承包;

1.2.2 建设地点:宁远县九疑山景区;

1.2.3 项目基本情况:包括风情小镇四号地块建设4栋(1+3F)住宅建筑,建筑面积17956.48㎡; (略) 场2栋单层建筑,建筑面积为1327.72㎡;改造临街民居风貌共计157栋,改造建筑面积约为74819.46㎡;整治设计景观广场面积约为2099㎡;增设路面及改造景观停车场面积约为4222㎡;增设围栏约350m;修建毛石仰斜式挡土墙约160m。总投资7503.15万元(具体建设内容以经业主方和监理方签证确认的实际工程量且经财政审核为准)

1.3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5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为20日历天,施工周期为130日历天);

1.4 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评审后的控制价所包含内容为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对本工程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及施工现场设计服务、分部验收、竣工验收、配合图审、编制工程预算书等与设计相关的全部工作。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预算必须控制在招标人要求的限额内,如果超过了,须对施工图进行优化及调整,直到符合相关规定。

(2)采购与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完成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以经过图审后的施工图范围为准,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与试运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交付、工程结(决)算、工程保修等;协助招标人办理工程建设各阶段报批、报建、报审、报验工作;

(3)除以上约定外,其余不明确内容以发包人提供的图纸、招标文件、验收标准等相应资料为准。

1.5 质量要求:

1.5.1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并确保施工图设计通过审查,以及提供相应的设计服务及后期服务工作。

1.5.2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全部工程达到合格标准。

1.5.3设备及材料采购部分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1.6保修要求: (略) 2000年第279号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实行工程保修以及国家或行业部门对相应的其他工程等要求进行保修。

1.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8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 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以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由项目设计负责人兼任。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级注册建筑师R资格?职称;

2.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2.7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 1 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要求: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CAD版本。

2.10其他要求:无。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21〕36号 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有投标意愿者,请于** 日至**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上班),每日上午 09时至12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时至17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企业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含联合体投标成员); (略) 公章的彩色复印件两份到中科 (略) 宁远分公司( (略) 宁远县九疑南路75号9楼)获取招标文件。

5.2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https:///)上发布;修改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0日前在(https:///)网上发布。

5.3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将疑问以电子邮 (略) 邮箱(Email:*@*q.com),过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及修改澄清文件将在(https:///)网上发布,投标人有义务和责任自行查阅, (略) 无逐一通知的义务和责任,如有遗漏, (略) 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日09时30分,地点为宁远县园艺路武装部隔壁原县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交易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规定获取交易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6.3 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同时需携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否则投标无效。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https:///)上发布。

8.其它

8.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相关的费用。招标人不给予任何设计补偿,对未中标申请人不作解释说明。

8.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不得出现上述情形,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8.3省外入湘企业应在“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8.4 投标担保形式为:承诺制。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宁远县 (略)

地 址 :宁远县

联 系 人 :柏坚毅

电 话 :*(经本人同意公开,该联系人为项目负责人)

招标代理机构 :中科 (略)

地 址 : (略) 天心区友谊路413号运成大厦12楼

联系 人 :梁向坤、杨佩、李伟

电 话 :*(经本人同意公开,该联系人为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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