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中医药事业与发展进口设备采购项目
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中医药事业与发展进口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中医药事业与发展进口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 (略) ( (略) )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招标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中医药事业与发展进口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ZTGJ-JLCG-*
3、采购计划编号: 采购计划-[2024]-*号 ;
4、采购主要内容:微波治疗仪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单位) | 预算金额(元) |
1 | 微波治疗仪 | 1批 | 550,000.00 |
5、合同履行期限:4周
6、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印发《吉林省强化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举措》的通知规定);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10%—20%。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2.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依法成立的企业(能够承担法律责任且财务独立),关境内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关境外投标人应提供相应合法有效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负责人亲笔签字);
3.2投标人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并提供所投产品《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若为制造商,应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若投标人为代理商,应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其所投产品制造商应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注:①属于一类医疗器械的设备,投标人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②不属于医疗器械的设备,投标人无需提供上述要求的相关证件,但须提供该产品不属于医疗设备的相关证明文件;
3.3具有完善的财务审计管理制度,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2022.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2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第二年至2022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 (略) 无财务审计报告的,投标文件内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4近一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费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5企业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提供招标公告期内的“信用中国”(http://**.cn)未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略) 截图并加盖公章,提供招标公告期内中国 (略) (http://**.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略) 截图并加盖公章,提供中国 (略) (http://**.cn/)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请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
3.6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7月01日至2024年07月05日,每天上午8:30至下午16:00;
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供应商自行登 (略) ( (略) )网站下载;
3. CA认证办理基本流程:首先登 (略) ( (略) )网站(www.http://**.cn),按照规定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网上注册登记后,请携带相关材料到国投安信 (略) 办理CA认证。 (略) 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技术支持联系方式:供应商注册,CA数字证书 (USBKey)及电子签章办理咨询电话:0431-*;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4.供应商取得CA认证后,可登 (略) ( (略) )网站“公共资源交易主体登录->供应商”登录后选择“采购业务->交易文件下载”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后,务必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之前操作“投标报名”并完善相关投标信息,点击“确认报名”按钮确认参加投标才具有投标资格。如果供应商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之前没有点击“确认报名”按钮确认参加投标,将失去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政府政务大厅四楼开标室( (略) 雕塑公园正门对面)
注:投标文件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六.发布公告期限及媒介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项目发布媒介:《》、《中国 (略) 》、《 (略) 网》上发布。
采 购 人: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 (略)
联系地址: (略) 净月开发区净月大街1643号
联 系 人:牛纪楠
联系电话:0431-*
招标代理:长春 (略)
地址: (略) (略) 经济开发区人民大街280号科技城3层D-35段
联系人:李静
电话:*
监督管理部门:吉林省财政厅采购管理办公室
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投标人注册,CA数字证书(USBKey)及电子签章办理咨询电话:0431-*
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特别提示:
1、凡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时间,均 (略) 服务器显示的时间为准。
2、请各投标人随时关 (略) 公告内容,若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内容有变更, (略) 站发布, 请以本项目变更公告中的内容为准。若开标场地临时发生变更, 以开标区 LED屏幕为准。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 (略) (略) (州) (略) 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中医药事业与发展进口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 (略) ( (略) )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招标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中医药事业与发展进口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ZTGJ-JLCG-*
3、采购计划编号: 采购计划-[2024]-*号 ;
4、采购主要内容:微波治疗仪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单位) | 预算金额(元) |
1 | 微波治疗仪 | 1批 | 550,000.00 |
5、合同履行期限:4周
6、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印发《吉林省强化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举措》的通知规定);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10%—20%。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2.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依法成立的企业(能够承担法律责任且财务独立),关境内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关境外投标人应提供相应合法有效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负责人亲笔签字);
3.2投标人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并提供所投产品《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若为制造商,应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若投标人为代理商,应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其所投产品制造商应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注:①属于一类医疗器械的设备,投标人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②不属于医疗器械的设备,投标人无需提供上述要求的相关证件,但须提供该产品不属于医疗设备的相关证明文件;
3.3具有完善的财务审计管理制度,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2022.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2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第二年至2022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 (略) 无财务审计报告的,投标文件内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4近一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费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5企业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提供招标公告期内的“信用中国”(http://**.cn)未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略) 截图并加盖公章,提供招标公告期内中国 (略) (http://**.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略) 截图并加盖公章,提供中国 (略) (http://**.cn/)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请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
3.6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7月01日至2024年07月05日,每天上午8:30至下午16:00;
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供应商自行登 (略) ( (略) )网站下载;
3. CA认证办理基本流程:首先登 (略) ( (略) )网站(www.http://**.cn),按照规定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网上注册登记后,请携带相关材料到国投安信 (略) 办理CA认证。 (略) 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技术支持联系方式:供应商注册,CA数字证书 (USBKey)及电子签章办理咨询电话:0431-*;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4.供应商取得CA认证后,可登 (略) ( (略) )网站“公共资源交易主体登录->供应商”登录后选择“采购业务->交易文件下载”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后,务必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之前操作“投标报名”并完善相关投标信息,点击“确认报名”按钮确认参加投标才具有投标资格。如果供应商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之前没有点击“确认报名”按钮确认参加投标,将失去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政府政务大厅四楼开标室( (略) 雕塑公园正门对面)
注:投标文件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六.发布公告期限及媒介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项目发布媒介:《》、《中国 (略) 》、《 (略) 网》上发布。
采 购 人: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 (略)
联系地址: (略) 净月开发区净月大街1643号
联 系 人:牛纪楠
联系电话:0431-*
招标代理:长春 (略)
地址: (略) (略) 经济开发区人民大街280号科技城3层D-35段
联系人:李静
电话:*
监督管理部门:吉林省财政厅采购管理办公室
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投标人注册,CA数字证书(USBKey)及电子签章办理咨询电话:0431-*
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特别提示:
1、凡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时间,均 (略) 服务器显示的时间为准。
2、请各投标人随时关 (略) 公告内容,若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内容有变更, (略) 站发布, 请以本项目变更公告中的内容为准。若开标场地临时发生变更, 以开标区 LED屏幕为准。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 (略) (略) (州) (略) 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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