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社工人才培育、社会组织孵化园和社工总站运行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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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社工人才培育、社会组织孵化园和社工总站运行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公示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威远县2023年度社工人才培育、社会组织孵化园和社工总站运行项目。

项目主要内容:

威远县2023年度社工人才培育、社会组织孵化园和社工总站运行项目,贯彻《威远县促进人才发展措施十六条》(威委办〔2023〕2号)文件精神,购买社会工作师考试书籍、网课培训、开展社工宣传和线下考前培训,对取得社会工作师资格的人员进行一次性奖补、报销报名费用。落实《威远县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十四五”规划》(威民发〔2021〕55号)文件要求,开展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培育,推动实施社区社会组织“双千工程”。培育本土社会工作人才,开展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社会事务等社会工作服务。

项目周期: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

资金额度:35万元(省本级福彩公益金)

项目负责人:威远县民政局社会组织股股长 袁佳军

联系方式:0832-*

项目完成情况:完成支付项目经费34.84万元,有序完成威远县2023年度社工人才培育、社会组织孵化园和社工总站运行项目。

二、项目效果

(一)培育社工人才队*。通过购买网课、专业书籍等学习资料,开展社工培训与宣传活动,全县各单位据时开展社工模拟考试达40余场次。2023年度全县参加社工考试人数提高到761人,通过考试203人(初级190人、中级13人),均创历史新高,增长率较上年超195%。

(二)孵化社区社会组织。引入2支本土成熟社工机构,专业化开展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工作,孵化一批“新生”组织,培育一批“成熟”组织。依托县级社会组织孵化园孵化培育功能,大力培育孵化出社会组织9家,依托镇孵化园孵化中心、村社区孵化站培育社区社会组织415家。

(三)开展社会工作服务。分层分类推进打造1个县级社会组织孵化园,建设县级社工总站1个,镇级社工站14个,镇级社工站覆盖率100%( (略) 级试点项目、 (略) 级试点项目和5个县级试点项目),村(社)社工室133个,全县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基本完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组织承接项目—社会工作发展”模式,重点在乡村振兴、留守儿童关爱、社会养老服务、环境治理等方面开展专业化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设计服务项目超过30个,开展服务活动100余场次,服务群众达5万人次。

三、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

《 (略) (略) 级财政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管理办法》(川财社〔2020〕64号)《 (略) 民政厅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川民发〔2021〕102号)。

项目图片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威远县2023年度社工人才培育、社会组织孵化园和社工总站运行项目。

项目主要内容:

威远县2023年度社工人才培育、社会组织孵化园和社工总站运行项目,贯彻《威远县促进人才发展措施十六条》(威委办〔2023〕2号)文件精神,购买社会工作师考试书籍、网课培训、开展社工宣传和线下考前培训,对取得社会工作师资格的人员进行一次性奖补、报销报名费用。落实《威远县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十四五”规划》(威民发〔2021〕55号)文件要求,开展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培育,推动实施社区社会组织“双千工程”。培育本土社会工作人才,开展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社会事务等社会工作服务。

项目周期: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

资金额度:35万元(省本级福彩公益金)

项目负责人:威远县民政局社会组织股股长 袁佳军

联系方式:0832-*

项目完成情况:完成支付项目经费34.84万元,有序完成威远县2023年度社工人才培育、社会组织孵化园和社工总站运行项目。

二、项目效果

(一)培育社工人才队*。通过购买网课、专业书籍等学习资料,开展社工培训与宣传活动,全县各单位据时开展社工模拟考试达40余场次。2023年度全县参加社工考试人数提高到761人,通过考试203人(初级190人、中级13人),均创历史新高,增长率较上年超195%。

(二)孵化社区社会组织。引入2支本土成熟社工机构,专业化开展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工作,孵化一批“新生”组织,培育一批“成熟”组织。依托县级社会组织孵化园孵化培育功能,大力培育孵化出社会组织9家,依托镇孵化园孵化中心、村社区孵化站培育社区社会组织415家。

(三)开展社会工作服务。分层分类推进打造1个县级社会组织孵化园,建设县级社工总站1个,镇级社工站14个,镇级社工站覆盖率100%( (略) 级试点项目、 (略) 级试点项目和5个县级试点项目),村(社)社工室133个,全县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基本完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组织承接项目—社会工作发展”模式,重点在乡村振兴、留守儿童关爱、社会养老服务、环境治理等方面开展专业化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设计服务项目超过30个,开展服务活动100余场次,服务群众达5万人次。

三、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

《 (略) (略) 级财政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管理办法》(川财社〔2020〕64号)《 (略) 民政厅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川民发〔2021〕1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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