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台县财政局委托代理记账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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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台县财政局委托代理记账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轮台县财政局委托代理记账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 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ZGJHZFCG2024-022号

项目名称:轮台县财政局委托代理记账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轮台县财政局委托代理记账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轮台县财政局代理记账服务内容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账务会计报告;部门决算;内控报表;预决算公开及检查;其他相关业务。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两年;合同协议一年一签,每年服务周期结束后签下一年度合同。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3.1 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会计专业技术能力
3.2 符合《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第98号令)第四条规定,包括:
(1)本项目常驻专职从业人员不少于15人;
(2)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不少于三年,且为专职从业人员;
(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4)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3.3 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日 10: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日 10: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会计专业技术能力。
3.符合《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第98号令)第四条规定,包括:
(1)本项目常驻专职从业人员不少于15人;
(2)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不少于三年,且为专职从业人员;
(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4)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4.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轮台县财政局

地 址:新疆巴州轮台县青年西路第五综合办公楼

联系方式:09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中工 (略)

地 址: (略) 欢乐海岸3号楼16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娅倩

电 话:*









附件信息:

项目概况

轮台县财政局委托代理记账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 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ZGJHZFCG2024-022号

项目名称:轮台县财政局委托代理记账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轮台县财政局委托代理记账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轮台县财政局代理记账服务内容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账务会计报告;部门决算;内控报表;预决算公开及检查;其他相关业务。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两年;合同协议一年一签,每年服务周期结束后签下一年度合同。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3.1 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会计专业技术能力
3.2 符合《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第98号令)第四条规定,包括:
(1)本项目常驻专职从业人员不少于15人;
(2)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不少于三年,且为专职从业人员;
(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4)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3.3 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日 10: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日 10: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会计专业技术能力。
3.符合《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第98号令)第四条规定,包括:
(1)本项目常驻专职从业人员不少于15人;
(2)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不少于三年,且为专职从业人员;
(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4)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4.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轮台县财政局

地 址:新疆巴州轮台县青年西路第五综合办公楼

联系方式:09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中工 (略)

地 址: (略) 欢乐海岸3号楼16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娅倩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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