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图县K2190尹家大桥、K5880招苏台大桥、辽河特大桥防洪评价报告编制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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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图县K2190尹家大桥、K5880招苏台大桥、辽河特大桥防洪评价报告编制技术服务

昌图县K2+190尹家大桥、K5+880 招苏台大桥、辽河特大桥防洪评价报告编制技术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昌图县K2+190尹家大桥、K5+880 招苏台大桥、辽河特大桥防洪评价报告编制技术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寰禹泓业工程 (略) ( (略) 银州区天玉办公楼5楼南招标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HY*

项目名称:昌图县K2+190尹家大桥、K5+880 招苏台大桥、辽河特大桥防洪评价报告编制技术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1,150,0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1,150,000.00元

采购需求:三座桥梁进行防洪评价报告编制,成果完全满足申报、专家评审、批复等需要,且保证在专家评审、相关水利部门批复时顺利通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90日内完成(实际期限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等相关规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策为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等相关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水利行业设计*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证书(水利相关专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寰禹泓业工程 (略) ( (略) 银州区天玉办公楼5楼南招标部)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元/每标段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寰禹泓业工程 (略) ( (略) 银州区天玉办公楼5楼南招标部)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或发送)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昌图县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昌图县新客运中心三楼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寰禹泓业工程 (略)

地 址: (略) 银州区广裕街天玉商场五楼南侧

联系方式:024-*

邮箱地址:*@*q.com

开户行:铁岭银行广信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寰禹泓业工程 (略)

账号:*


昌图县K2+190尹家大桥、K5+880 招苏台大桥、辽河特大桥防洪评价报告编制技术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昌图县K2+190尹家大桥、K5+880 招苏台大桥、辽河特大桥防洪评价报告编制技术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寰禹泓业工程 (略) ( (略) 银州区天玉办公楼5楼南招标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HY*

项目名称:昌图县K2+190尹家大桥、K5+880 招苏台大桥、辽河特大桥防洪评价报告编制技术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1,150,0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1,150,000.00元

采购需求:三座桥梁进行防洪评价报告编制,成果完全满足申报、专家评审、批复等需要,且保证在专家评审、相关水利部门批复时顺利通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90日内完成(实际期限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等相关规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策为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等相关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水利行业设计*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证书(水利相关专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寰禹泓业工程 (略) ( (略) 银州区天玉办公楼5楼南招标部)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元/每标段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寰禹泓业工程 (略) ( (略) 银州区天玉办公楼5楼南招标部)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或发送)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昌图县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昌图县新客运中心三楼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寰禹泓业工程 (略)

地 址: (略) 银州区广裕街天玉商场五楼南侧

联系方式:024-*

邮箱地址:*@*q.com

开户行:铁岭银行广信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寰禹泓业工程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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