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县上派学区中心学校2024年暑期校本集中培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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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西县上派学区中心学校2024年暑期校本集中培训项目招标公告

肥西县上派学区中心学校

2024年暑期校本集中培训项目

招标公告


为进一步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教师专业素养,根据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等文件精神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对肥西县上派学区中心学校2024年暑期校本集中培训项目以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


一、项目须知


1.项目名称:肥西县上派学区中心学校2024年暑期校本集中培训。

2.采购单位:肥西县上派学区中心学校,地址为肥西县上派镇青年中路10号。

3.项目预算:人民币约20万元,本预算包含但不限于学员资料费、餐饮费、保险费、专家劳务及交通食宿、企业利润及税费等一切费用。项目及分项报价超有关规定标准为无效报价。

4.项目公告时间:**日至**日,5个工作日。

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肥西县上派学区中心学校敦行楼六楼。

6.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日上午8:30至11:00。投标文件一式三份,盖章后密封在一档案袋内提交;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7.评标时间及地点:2024年7 月6日上午 9:00,肥西县上派学区中心学校敦行楼六楼会议室。

8.项目联系人和投标文件接收人:孟老师

联系电话:* *。

9.招标评定方法:综合评分法。

10.付款方式: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的三日内与学校签署合同;项目完成验收合格,一个月内根据供应商的投标分项报价据实结算,一次性转账支付项目费用。

11.合同有效期:签订之日起一年期。


二、服务要求


1.培训主要内容:

模块一:师德师风建设;

模块二:国家课程方案解读;

模块三:当前教育新形势及新任务;

模块四:课堂教学改革;

模块五:班主任工作及班级管理;

模块六:学科教学展示(9学科,专家示范课+讲座,须同时开课)

模块七:学科工作坊指导(9学科,须同时开课)

如采购人需要调整培训内容,成交供应商应予以配合,投标报价不因培训内容调整而发生变化。

2.培训形式、时间及人数:

集中+分散;2024年8月中旬(暂定),校外主会场集中培训2天,校内分会场分学科集中3天,共5天;总参训911人。

3.培训地点: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学校项目需求结合现场自行踏勘,根据踏勘情况,综合报价。

4.培训要求:培训要体现专业性、实用性;专家讲座与交流,互动讨论与交流、分组讨论;课程设计还应融入师德师风建设、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和意识形态等内容。

5.培训专家要求:

(1)学科教学示范课老师:长三角一线特级、正高级教师

(2)讲座:知名专家教授与一线知名教师。

为本项目提供的培训专家团队中,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校长)、名师(名校园长)等一线师资不少于培训专家团队的70%。供应商须按采购人需求,提供高质量专家和课程资源。

6.供应商供餐服务要求:

中餐为自助餐,2中餐,每餐约450人。符合相应餐标并保证餐饮质量和食品卫生安全,供餐单位须具有餐饮服务相关资质。


三、投标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教育文化业务方面,具备师培资质。

3.近三年以来具有县区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委托的中小学教师培训业绩,无重大质量投诉记录、经济纠纷及安全责任事故,无不良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

6.符合《政府采购法》及其它法律法规有关规定。



四、投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需盖章密封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公司资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或投标授权书;过往业绩、培训方案(含安全预案)、服务承诺(无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及报价等方面的材料(详见标书标准文件),材料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且材料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有虚假材料,一票否决,取消应标资格。


五、评标办法



1.学校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本项目评标工作。

2.评委会初审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合理性和资格证明文件的合法性,认定投标的有效性。对投标文件中出现的需要澄清、说明或补正的问题,评委会有权向投标人询标,询标承诺作为评标的依据。

3.评委会按下列评标细则,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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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标人的资信分、技术分、价格分之和,为该投标人的综合总得分。

5.评标结果按各投标人总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总得分相同的,投标报价低者优先),最高得分的为中标候选供应商。

6.中标结果由采购人在项目公告渠道公布。


六、法律责任



1.招投标文件和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2.中标人有下列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已签订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1)恶意串通、陪标的;

(2)未经采购人同意,违反招标文件约定或擅自合同变更的;

(3)对采购人项目实施造成不良影响的。


七、其它



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

附件:标书标准文件(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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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肥西县上派学区中心学校

2024年暑期校本集中培训项目

招标公告


为进一步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教师专业素养,根据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等文件精神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对肥西县上派学区中心学校2024年暑期校本集中培训项目以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


一、项目须知


1.项目名称:肥西县上派学区中心学校2024年暑期校本集中培训。

2.采购单位:肥西县上派学区中心学校,地址为肥西县上派镇青年中路10号。

3.项目预算:人民币约20万元,本预算包含但不限于学员资料费、餐饮费、保险费、专家劳务及交通食宿、企业利润及税费等一切费用。项目及分项报价超有关规定标准为无效报价。

4.项目公告时间:**日至**日,5个工作日。

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肥西县上派学区中心学校敦行楼六楼。

6.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日上午8:30至11:00。投标文件一式三份,盖章后密封在一档案袋内提交;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7.评标时间及地点:2024年7 月6日上午 9:00,肥西县上派学区中心学校敦行楼六楼会议室。

8.项目联系人和投标文件接收人:孟老师

联系电话:* *。

9.招标评定方法:综合评分法。

10.付款方式: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的三日内与学校签署合同;项目完成验收合格,一个月内根据供应商的投标分项报价据实结算,一次性转账支付项目费用。

11.合同有效期:签订之日起一年期。


二、服务要求


1.培训主要内容:

模块一:师德师风建设;

模块二:国家课程方案解读;

模块三:当前教育新形势及新任务;

模块四:课堂教学改革;

模块五:班主任工作及班级管理;

模块六:学科教学展示(9学科,专家示范课+讲座,须同时开课)

模块七:学科工作坊指导(9学科,须同时开课)

如采购人需要调整培训内容,成交供应商应予以配合,投标报价不因培训内容调整而发生变化。

2.培训形式、时间及人数:

集中+分散;2024年8月中旬(暂定),校外主会场集中培训2天,校内分会场分学科集中3天,共5天;总参训911人。

3.培训地点: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学校项目需求结合现场自行踏勘,根据踏勘情况,综合报价。

4.培训要求:培训要体现专业性、实用性;专家讲座与交流,互动讨论与交流、分组讨论;课程设计还应融入师德师风建设、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和意识形态等内容。

5.培训专家要求:

(1)学科教学示范课老师:长三角一线特级、正高级教师

(2)讲座:知名专家教授与一线知名教师。

为本项目提供的培训专家团队中,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校长)、名师(名校园长)等一线师资不少于培训专家团队的70%。供应商须按采购人需求,提供高质量专家和课程资源。

6.供应商供餐服务要求:

中餐为自助餐,2中餐,每餐约450人。符合相应餐标并保证餐饮质量和食品卫生安全,供餐单位须具有餐饮服务相关资质。


三、投标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教育文化业务方面,具备师培资质。

3.近三年以来具有县区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委托的中小学教师培训业绩,无重大质量投诉记录、经济纠纷及安全责任事故,无不良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

6.符合《政府采购法》及其它法律法规有关规定。



四、投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需盖章密封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公司资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或投标授权书;过往业绩、培训方案(含安全预案)、服务承诺(无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及报价等方面的材料(详见标书标准文件),材料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且材料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有虚假材料,一票否决,取消应标资格。


五、评标办法



1.学校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本项目评标工作。

2.评委会初审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合理性和资格证明文件的合法性,认定投标的有效性。对投标文件中出现的需要澄清、说明或补正的问题,评委会有权向投标人询标,询标承诺作为评标的依据。

3.评委会按下列评标细则,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

*.jpg

4.投标人的资信分、技术分、价格分之和,为该投标人的综合总得分。

5.评标结果按各投标人总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总得分相同的,投标报价低者优先),最高得分的为中标候选供应商。

6.中标结果由采购人在项目公告渠道公布。


六、法律责任



1.招投标文件和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2.中标人有下列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已签订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1)恶意串通、陪标的;

(2)未经采购人同意,违反招标文件约定或擅自合同变更的;

(3)对采购人项目实施造成不良影响的。


七、其它



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

附件:标书标准文件(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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