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眼底照相机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眼底照相机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眼底照相机项目 | ||
品目 | 货物/设备/医疗设备/手术器械 | ||
采购单位 | 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日 14:34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日至**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略) 网站“供应商在线服务” | ||
开标时间 | **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略) 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 (略) 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49.*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蔡国舜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0-*-818 | ||
采购单位 | 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天河区金穗路7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刘工/020-*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7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蔡工/020-*-818 |
项目概况
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眼底照相机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略) 网站“供应商在线服务”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809-24401GZG*
项目名称: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眼底照相机项目
预算金额:4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最高限价 | 是否允许进口 | 备注 |
眼底照相机 | 1套 | 详见采购需求 | ¥*.00元 | 是 | 临床设备 |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日内完成所有设备的供货、安装和调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 (略) (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略) (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或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或基本存款账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最近一期财务报表(适用在上一年度或本财务年度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适用于自然人)。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 (略)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采购包)投标。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3)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且与所投项目相适应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或经营许可:a.供应商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b.供应商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4)供应商已按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规定获取了招标文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网站“供应商在线服务”
方式:网上获取方式(只接受网上支付)。供应商可在 (略) 网站“广东华伦内控管理系统-供应商在线服务”(http://**)购买招标文件。平台操作相关问题请查询网站“通知公告”栏目(http://**)中《供应商操作指南》 (略) ”( (略) 020-*转800、020-*; QQ:*)。本公司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多个采购包的项目,供应商如参与多个采购包投标的,须分别对相应采购包进行登记)。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 (略) 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
地址: (略) 天河区金穗路7号
联系方式:刘工/0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7楼
联系方式:蔡工/020-*-8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国舜
电 话: 020-*-818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眼底照相机项目 | ||
品目 | 货物/设备/医疗设备/手术器械 | ||
采购单位 | 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日 14:34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日至**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略) 网站“供应商在线服务” | ||
开标时间 | **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略) 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 (略) 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49.*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蔡国舜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0-*-818 | ||
采购单位 | 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天河区金穗路7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刘工/020-*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7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蔡工/020-*-818 |
项目概况
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眼底照相机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略) 网站“供应商在线服务”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809-24401GZG*
项目名称: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眼底照相机项目
预算金额:4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最高限价 | 是否允许进口 | 备注 |
眼底照相机 | 1套 | 详见采购需求 | ¥*.00元 | 是 | 临床设备 |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日内完成所有设备的供货、安装和调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 (略) (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略) (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或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或基本存款账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最近一期财务报表(适用在上一年度或本财务年度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适用于自然人)。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 (略)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采购包)投标。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3)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且与所投项目相适应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或经营许可:a.供应商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b.供应商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4)供应商已按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规定获取了招标文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网站“供应商在线服务”
方式:网上获取方式(只接受网上支付)。供应商可在 (略) 网站“广东华伦内控管理系统-供应商在线服务”(http://**)购买招标文件。平台操作相关问题请查询网站“通知公告”栏目(http://**)中《供应商操作指南》 (略) ”( (略) 020-*转800、020-*; QQ:*)。本公司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多个采购包的项目,供应商如参与多个采购包投标的,须分别对相应采购包进行登记)。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 (略) 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
地址: (略) 天河区金穗路7号
联系方式:刘工/0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7楼
联系方式:蔡工/020-*-8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国舜
电 话: 02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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