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庆北衙矿业有限公司碳酸钠年度采购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鹤庆北衙矿业有限公司碳酸钠年度采购公告

标题:

1. 采购范围

1.1 项目名称: (略) 碳酸钠年度采购。

1.2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3 采购内容: (略) 碳酸钠年度采购(供货范围:附表中所列标的物物资,实际订货数量以需方每月采购计划为准,按每月接到需方订单交货)。年度采购金额约85万元。

1.4供货期限:签订采购合同后12个月内,按批供货,每批次以接到需方采购订单后20日内完成交货。

1.5交货地点:

(1)供方按照需方要求送货至: (略) 内指定交货地点(单次订货货物价值10万元以下)。

(2)供方按照需方要求送货至: (略) 大理州鹤庆县西邑镇北衙村 (略) 仓库 (单次订货货物价值在10万元以上)。

1.6质量及技术要求:

(1)总碱量≥99.2%(以Na2CO3干基的质量分数计),50KG/袋包装,产品符合GB210.1-2004(Ⅱ类优等品)《工业碳酸钠及其试验方法 第一部分:工业碳酸钠》要求。

(2)氯化物 ≦0.70%(以NaC1干基的质量分数计)。

(3)铁的质量分数≦0.03%(以铁(Fe)干基计的质量分数计)。

1.7结算方式:无预付款,货款待需方收货、验货完成后,供方按照需方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一次性支付。

2. 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报价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2投标人必须是碳酸钠生产厂家或取得针对该项目唯一授权经销商,报价供应商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①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②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③ (略)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④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2.4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报名起止时间:2024年6月 28 日-2024年7月 10日17时30分。

3.2本项目通过云南黄金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9445/)发布采购信息,有意参加并符合条件的投标供应商参照以下方式进行联系,联系人:谷先生,联系电话:*。

3.3竞争性磋商文件在通过电话联系后填写《报名确认表》详见附件1,招标人通过以邮件形式发送竞争性磋商文件。

4. 报价文件的递交

4.1开标时间:2024年07月 11 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4.2递交方式:报价文件密封后邮寄至 (略) (未密封的报价文件无效)。收件地址: (略) 大理白族自治州鹤庆县西邑镇北衙村;收件人:谷先生(*)。

4.3提交《投标文件》一式3份(1正2副+正本扫描PDF文件电子版)。所有纸质文件密封,并在封贴处盖密封章(或公章),电子文件需加密存放U盘。

5. 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本采购公告在云南黄金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9445/)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6. 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联系人:谷先生

地 址: (略) 大理白族自治州鹤庆县西邑镇北衙村 (略)

联系电话:0872-*、*

监督部门: (略) 纪检监督室

电话:0872-*

2024 年 6 月 28 日



标题:

1. 采购范围

1.1 项目名称: (略) 碳酸钠年度采购。

1.2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3 采购内容: (略) 碳酸钠年度采购(供货范围:附表中所列标的物物资,实际订货数量以需方每月采购计划为准,按每月接到需方订单交货)。年度采购金额约85万元。

1.4供货期限:签订采购合同后12个月内,按批供货,每批次以接到需方采购订单后20日内完成交货。

1.5交货地点:

(1)供方按照需方要求送货至: (略) 内指定交货地点(单次订货货物价值10万元以下)。

(2)供方按照需方要求送货至: (略) 大理州鹤庆县西邑镇北衙村 (略) 仓库 (单次订货货物价值在10万元以上)。

1.6质量及技术要求:

(1)总碱量≥99.2%(以Na2CO3干基的质量分数计),50KG/袋包装,产品符合GB210.1-2004(Ⅱ类优等品)《工业碳酸钠及其试验方法 第一部分:工业碳酸钠》要求。

(2)氯化物 ≦0.70%(以NaC1干基的质量分数计)。

(3)铁的质量分数≦0.03%(以铁(Fe)干基计的质量分数计)。

1.7结算方式:无预付款,货款待需方收货、验货完成后,供方按照需方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一次性支付。

2. 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报价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2投标人必须是碳酸钠生产厂家或取得针对该项目唯一授权经销商,报价供应商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①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②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③ (略)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④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2.4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报名起止时间:2024年6月 28 日-2024年7月 10日17时30分。

3.2本项目通过云南黄金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9445/)发布采购信息,有意参加并符合条件的投标供应商参照以下方式进行联系,联系人:谷先生,联系电话:*。

3.3竞争性磋商文件在通过电话联系后填写《报名确认表》详见附件1,招标人通过以邮件形式发送竞争性磋商文件。

4. 报价文件的递交

4.1开标时间:2024年07月 11 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4.2递交方式:报价文件密封后邮寄至 (略) (未密封的报价文件无效)。收件地址: (略) 大理白族自治州鹤庆县西邑镇北衙村;收件人:谷先生(*)。

4.3提交《投标文件》一式3份(1正2副+正本扫描PDF文件电子版)。所有纸质文件密封,并在封贴处盖密封章(或公章),电子文件需加密存放U盘。

5. 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本采购公告在云南黄金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9445/)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6. 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联系人:谷先生

地 址: (略) 大理白族自治州鹤庆县西邑镇北衙村 (略)

联系电话:0872-*、*

监督部门: (略) 纪检监督室

电话:0872-*

2024 年 6 月 28 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