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兰州市卫生监督所2024年实验室仪器设备检定校准项目第三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兰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兰州市卫生监督所2024年实验室仪器设备检定校准项目第三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略) 卫生监督所)2024年实验室仪器设备检定校准项目第三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甘肃 (略)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略) 卫生监督所)的委托,对“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略) 卫生监督所)2024年实验室仪器设备检定校准项目第三次”以竞争性磋商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磋商文件编号:1259-*
二、磋商内容: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略) 卫生监督所)2024年实验室仪器设备检定校准项目第三次(本项目共一个包,具体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序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 预算 |
1 | 2024年实验室仪器设备检定校准 | 一批 | 11.*元 |
三、项目预算:11.*元
四、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及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能力范围中包括申请校准的项目。
(2)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3)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磋商响应文件中以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查询结果为准,查询时间为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截止时间前均可,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全面面向中小企业,中小企业采购预留比例100%(其中预留小微企业比例0%),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六、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
(1)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2024年6月29日至2024年7月5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磋商文件售价:0元;
(3)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资料扫描件加盖公章,发至邮箱:*@*q.com,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号。
八、磋商响应性文件递交开始时间及地点:2024年7月11日下午14:30分之前于 (略) 城关区 (略) 5148号名城广场1号楼2013室,逾期不予受理。
十、公告期限:5个日历日
十一、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1)采 购 人: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略) 卫生监督所)
详细地址: (略) (略) 999号
联 系 人:刘晶
联系电话:0931-*
(2)采购代理机构:甘肃 (略)
详细地址: (略) 城关区 (略) 5148号名城广场1号楼2013室
联系人:黄琰霁
电话:*
传真:0931-*
电子邮箱:*@*q.com
甘肃 (略)
2024年6月28日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略) 卫生监督所)2024年实验室仪器设备检定校准项目第三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甘肃 (略)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略) 卫生监督所)的委托,对“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略) 卫生监督所)2024年实验室仪器设备检定校准项目第三次”以竞争性磋商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磋商文件编号:1259-*
二、磋商内容: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略) 卫生监督所)2024年实验室仪器设备检定校准项目第三次(本项目共一个包,具体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序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 预算 |
1 | 2024年实验室仪器设备检定校准 | 一批 | 11.*元 |
三、项目预算:11.*元
四、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及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能力范围中包括申请校准的项目。
(2)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3)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磋商响应文件中以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查询结果为准,查询时间为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截止时间前均可,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全面面向中小企业,中小企业采购预留比例100%(其中预留小微企业比例0%),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六、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
(1)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2024年6月29日至2024年7月5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磋商文件售价:0元;
(3)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资料扫描件加盖公章,发至邮箱:*@*q.com,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号。
八、磋商响应性文件递交开始时间及地点:2024年7月11日下午14:30分之前于 (略) 城关区 (略) 5148号名城广场1号楼2013室,逾期不予受理。
十、公告期限:5个日历日
十一、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1)采 购 人: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略) 卫生监督所)
详细地址: (略) (略) 999号
联 系 人:刘晶
联系电话:0931-*
(2)采购代理机构:甘肃 (略)
详细地址: (略) 城关区 (略) 5148号名城广场1号楼2013室
联系人:黄琰霁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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