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麓山滨江实验学校:学生机房改造采购需求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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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麓山滨江实验学校:学生机房改造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详见采购需求。

二、相关标准

按照国家相关标准。

三、技术规格

详见采购需求。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交货时间及地点

1.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并验收合格。

1.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1. 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1.1中标人负责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费用及风险,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1.2中标人负责产品在施工地点的保管,避免产品在安装使用前出现任何损坏,直至项目验收合格交付采购人为止。

1.3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并承担全部人身及财产安全责任。

2.质量保证

2.1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应当是原装正品,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检验证书、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2.2 中标人应保证提供的所有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所有货物的设计、制造都应按先进的工艺技术进行,无材料设计或制造工艺上的缺陷。并完全符合招标文件和相应的现行国家标准及规范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提交货物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相一致。

2.3 项目清单中所有产品,中标人需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调试验收之前提交确保为原厂产品的有效证明,否则,投标无效,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且中标通知书自始无效。

2.4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完整的维保计划,包括维保建议、备用件清单、零件更换计划、零件供应地点、保修期后的维修方案等。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中标人应对货物的质量缺陷负责。

2.5 在交货前,中标人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证书,中标人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在证书中加以说明。

2.6 所有安装、调试所需的工具、材料等由中标人自行准备。

2.7本项目主机质保六年。质保期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中标人需向厂家购买。

2.8质保期内,免费提供所有产品的维修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均不再收取。中标人应当在收到采购人维护要求时及时上门服务。

2.9 中标人承诺的质保期长于招标文件规定时,以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为准, 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

3.设备维护措施

3.1 定期维护计划。

3.2 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3.3 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

3.4 技术支持: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24小时内上门服务。

4. 故障响应时间

4.1 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

4.2 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7×8小时的现场支援。

4.3 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4.4 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 人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中标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六、验收标准

2.验收要求

2.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中标人承担,验收交付后产生质量问题纠纷的,任一方均可提交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或产品自身问题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2.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2.4 验收方式:项目按政府采购的一般程序验收。

七、其他要求

一.结算方法

1、 支付方式: (略) 麓山滨江实验学校(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2、 付款方式:货到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付合同金额的95%,余款5%作为质保金,*年(按验收合格日期计算)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一次性无息付清。

3、 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货物及材料,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其他遗漏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二、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逐条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一、功能及要求:

详见采购需求。

二、相关标准

按照国家相关标准。

三、技术规格

详见采购需求。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交货时间及地点

1.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并验收合格。

1.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1. 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1.1中标人负责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费用及风险,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1.2中标人负责产品在施工地点的保管,避免产品在安装使用前出现任何损坏,直至项目验收合格交付采购人为止。

1.3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并承担全部人身及财产安全责任。

2.质量保证

2.1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应当是原装正品,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检验证书、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2.2 中标人应保证提供的所有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所有货物的设计、制造都应按先进的工艺技术进行,无材料设计或制造工艺上的缺陷。并完全符合招标文件和相应的现行国家标准及规范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提交货物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相一致。

2.3 项目清单中所有产品,中标人需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调试验收之前提交确保为原厂产品的有效证明,否则,投标无效,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且中标通知书自始无效。

2.4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完整的维保计划,包括维保建议、备用件清单、零件更换计划、零件供应地点、保修期后的维修方案等。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中标人应对货物的质量缺陷负责。

2.5 在交货前,中标人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证书,中标人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在证书中加以说明。

2.6 所有安装、调试所需的工具、材料等由中标人自行准备。

2.7本项目主机质保六年。质保期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中标人需向厂家购买。

2.8质保期内,免费提供所有产品的维修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均不再收取。中标人应当在收到采购人维护要求时及时上门服务。

2.9 中标人承诺的质保期长于招标文件规定时,以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为准, 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

3.设备维护措施

3.1 定期维护计划。

3.2 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3.3 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

3.4 技术支持: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24小时内上门服务。

4. 故障响应时间

4.1 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

4.2 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7×8小时的现场支援。

4.3 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4.4 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 人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中标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六、验收标准

2.验收要求

2.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中标人承担,验收交付后产生质量问题纠纷的,任一方均可提交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或产品自身问题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2.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2.4 验收方式:项目按政府采购的一般程序验收。

七、其他要求

一.结算方法

1、 支付方式: (略) 麓山滨江实验学校(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2、 付款方式:货到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付合同金额的95%,余款5%作为质保金,*年(按验收合格日期计算)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一次性无息付清。

3、 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货物及材料,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其他遗漏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二、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逐条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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