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至肥城铁路扩能改造工程TFSJ-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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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至肥城铁路扩能改造工程TFSJ-1

泰安至肥城铁路扩能改造工程TFSJ-1
项目编号:E*9001 信息来源:济南公共资源
  • 招标/资审公告
  • 开标记录
  • 中标候选人公示
  • 交易结果公告
  • 招标/招标文件澄清
  • 资格预审结果
泰安至肥城铁路扩能改造工程TFSJ-1
公告发布时间:** 15:00:00原文链接地址

泰安至肥城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JZ(SJ)-24-02-01B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纳入国家发改委“十四五”铁路建设规划和2024年国铁集团勘察设计计划,建设资金来自国铁集团自有资金,项目招标人为中国铁 (略) 综合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项目已具备勘察设计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工程范围及内容:

经批准的泰安至肥城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全部内容的勘察设计。

2.1.2主要工程内容:

2.1.2.1全线车站(不含泰山站)到发线有效长均延长至1050m,部分车站根据功能需求增设到发线,新增到发线有效长均满足1050m;车站咽喉区适应性改造。

2.1.2.2全线既有电务联锁由色灯电锁器或6502电气联锁改造为计算机联锁,轨道电路由480型交流连续轨道电路改造为97型25Hz相敏轨道电路等电务系统改造。

2.1.2.3房屋、电力、通信、信息、消防等工程配套。

2.2 招标范围:本工程的可研、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编制(含招标标段分批预算及详细说明、标段招标工程量清单及说明、*供物资设备及技术规格书)、投资核定文件编制。

2.3 设计周期:签订勘察设计合同7天内,完成可行性研究,可研批复后2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设批复后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设计周期需满足工程总体筹划的要求,投标人须根据招标人对工程实际进度的调整相应调整设计周期。

2.4 标段划分:共划分 1 个标段,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条件: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3.1.2本项目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级资质和工程勘察综合类*级资质。

3.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4投标人拟参加本项目设计人员的资历要求:

3.1.4.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从事铁路设计工作10年及以上,担任过铁路综合工程项目负责人。

3.1.4.2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从事铁路设计工作10年及以上,担任过铁路综合工程技术负责人。

3.1.4.3分项设计(各专业)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从事铁路设计工作5年及以上,担任过铁路综合工程分项设计负责人。

3.1.5近5年以来独立承担过铁路综合工程勘察设计。

3.1.6其他:

3.1.6.1投标人在近5年内未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被解除合同。

3.1.6.2投标人近3年内无经济诉讼案件的发生,所承包勘察设计工作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设计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1.6.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6.4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3.1.6.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三年内 (略) 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

3.1.6.6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列入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

3.1.6.7投标人未被国铁集团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未处于国铁集团信用评价C级整改期。

3.2 投标人的自然人股东、出资人或实际控制人 (略) 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 (略) 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担任高级职务、业务代表。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投标人于**日9时至**日9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http://**(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通过CA登录系统并网上进行投标信息填报(CA办理方式:http://**:9000/jnggzy/jnggzyca/index.jsp);系统技术支持联系方式:详见http://**。

5.2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缴纳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应采用银行保函。投标人为中国铁 (略) 内非运输企业时, (略) 授权经营开发部开具的投标保证函。投标保函原件单独密封递交。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函。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日9时00分, 投 标 人 应 在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前 通 过 济 南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网(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以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0 分钟内在投标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签到。

6.2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函原件(单独密封)、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U 盘备份,单独密封,仅存档)递交至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略) 历城区经十路 1227 号(经十路与凤鸣路交叉口东北角)。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应采用银行保函。投标人为中国铁 (略) 内非运输企业时, (略) 授权经营开发部开具的投标保证函。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函。

6.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保函,逾期提交的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电子及纸质投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济南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 (略) 综合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址: (略) 天桥区车站街3-2号

邮编: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韩宇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

电子邮件:

账户名称:中国铁 (略) 综合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

开户银行:建行济南车站支行

账号:3705 0161 5502 0000 005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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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E*9001 信息来源:济南公共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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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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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招标/招标文件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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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时间:** 15:00:00原文链接地址

泰安至肥城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JZ(SJ)-24-02-01B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纳入国家发改委“十四五”铁路建设规划和2024年国铁集团勘察设计计划,建设资金来自国铁集团自有资金,项目招标人为中国铁 (略) 综合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项目已具备勘察设计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工程范围及内容:

经批准的泰安至肥城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全部内容的勘察设计。

2.1.2主要工程内容:

2.1.2.1全线车站(不含泰山站)到发线有效长均延长至1050m,部分车站根据功能需求增设到发线,新增到发线有效长均满足1050m;车站咽喉区适应性改造。

2.1.2.2全线既有电务联锁由色灯电锁器或6502电气联锁改造为计算机联锁,轨道电路由480型交流连续轨道电路改造为97型25Hz相敏轨道电路等电务系统改造。

2.1.2.3房屋、电力、通信、信息、消防等工程配套。

2.2 招标范围:本工程的可研、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编制(含招标标段分批预算及详细说明、标段招标工程量清单及说明、*供物资设备及技术规格书)、投资核定文件编制。

2.3 设计周期:签订勘察设计合同7天内,完成可行性研究,可研批复后2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设批复后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设计周期需满足工程总体筹划的要求,投标人须根据招标人对工程实际进度的调整相应调整设计周期。

2.4 标段划分:共划分 1 个标段,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条件: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3.1.2本项目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级资质和工程勘察综合类*级资质。

3.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4投标人拟参加本项目设计人员的资历要求:

3.1.4.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从事铁路设计工作10年及以上,担任过铁路综合工程项目负责人。

3.1.4.2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从事铁路设计工作10年及以上,担任过铁路综合工程技术负责人。

3.1.4.3分项设计(各专业)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从事铁路设计工作5年及以上,担任过铁路综合工程分项设计负责人。

3.1.5近5年以来独立承担过铁路综合工程勘察设计。

3.1.6其他:

3.1.6.1投标人在近5年内未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被解除合同。

3.1.6.2投标人近3年内无经济诉讼案件的发生,所承包勘察设计工作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设计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1.6.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6.4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3.1.6.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三年内 (略) 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

3.1.6.6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列入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

3.1.6.7投标人未被国铁集团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未处于国铁集团信用评价C级整改期。

3.2 投标人的自然人股东、出资人或实际控制人 (略) 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 (略) 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担任高级职务、业务代表。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投标人于**日9时至**日9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http://**(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通过CA登录系统并网上进行投标信息填报(CA办理方式:http://**:9000/jnggzy/jnggzyca/index.jsp);系统技术支持联系方式:详见http://**。

5.2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缴纳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应采用银行保函。投标人为中国铁 (略) 内非运输企业时, (略) 授权经营开发部开具的投标保证函。投标保函原件单独密封递交。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函。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日9时00分, 投 标 人 应 在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前 通 过 济 南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网(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以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0 分钟内在投标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签到。

6.2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函原件(单独密封)、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U 盘备份,单独密封,仅存档)递交至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略) 历城区经十路 1227 号(经十路与凤鸣路交叉口东北角)。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应采用银行保函。投标人为中国铁 (略) 内非运输企业时, (略) 授权经营开发部开具的投标保证函。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函。

6.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保函,逾期提交的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电子及纸质投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济南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 (略) 综合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址: (略) 天桥区车站街3-2号

邮编: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韩宇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

电子邮件:

账户名称:中国铁 (略) 综合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

开户银行:建行济南车站支行

账号:3705 0161 5502 0000 005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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