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舟山市院士专家合作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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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舟山市院士专家合作项目的通知

各县(区)委人才办、科技局、科协、功能区管委会, (略) 所,各有关企业,各有关单位:

按照省、市“新春第一会”部署要求,全面加强“三支队*”建设, (略) 与院士专家合作情况, (略) 士及其创新团队,发挥人才集聚效应, (略) 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略) 高水平建设 (略) 提供强大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经研究, (略) (略) 士专家合作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已开展 (略) 士或专家开展合作的项目。

二、项目合作对象

(略) 、 (略) 士;《浙江省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中的B类人才。

三、项目主要合作内容

(一)战略决策咨询。为合作单位制定发展战略,提供技术咨询和决策指导。(二)关键技术攻关。围绕合作单位急需解决的重大关键技术难题, (略) 士专家及其创新团队与本单位研发人员以“揭榜挂帅”形式开展联合攻关。(三)科技成果转化。 (略) 士专家及其创新团队的技术成果,在合作单位实施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培育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四)创新人才培养。与院士专家及其创新团队共建人才培养基地,培养创新人才,开展学术和技术交流活动。(五)联合承接项目。联合承接各级相关单位委托的转型升级研究、协同创新攻关等科技攻关项目。

四、项目申报主体

申 (略) 企事业单位为主体(含省部属在舟企事业单位)。

五、项目奖补情况

征集后的项目可择优通过评选, (略) 士专家合作项目,项目结题验收合格后,给予最高*元补助(补助金额为经认定后项目合同金额的20%)。

六、其他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 (略) 院士专家项目征集汇总表于2024年8月1日 (略) 科协综合部。如 (略) 院士合作项目具体条款以《 (略) 士专家合作项目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为准。

联系人:市科协综合部,电话:*。

附件:

1. (略) 士专家项目征集汇总表.docx

2.《 (略) 士专家合作项目管理办法》.pdf

各县(区)委人才办、科技局、科协、功能区管委会, (略) 所,各有关企业,各有关单位:

按照省、市“新春第一会”部署要求,全面加强“三支队*”建设, (略) 与院士专家合作情况, (略) 士及其创新团队,发挥人才集聚效应, (略) 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略) 高水平建设 (略) 提供强大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经研究, (略) (略) 士专家合作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已开展 (略) 士或专家开展合作的项目。

二、项目合作对象

(略) 、 (略) 士;《浙江省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中的B类人才。

三、项目主要合作内容

(一)战略决策咨询。为合作单位制定发展战略,提供技术咨询和决策指导。(二)关键技术攻关。围绕合作单位急需解决的重大关键技术难题, (略) 士专家及其创新团队与本单位研发人员以“揭榜挂帅”形式开展联合攻关。(三)科技成果转化。 (略) 士专家及其创新团队的技术成果,在合作单位实施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培育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四)创新人才培养。与院士专家及其创新团队共建人才培养基地,培养创新人才,开展学术和技术交流活动。(五)联合承接项目。联合承接各级相关单位委托的转型升级研究、协同创新攻关等科技攻关项目。

四、项目申报主体

申 (略) 企事业单位为主体(含省部属在舟企事业单位)。

五、项目奖补情况

征集后的项目可择优通过评选, (略) 士专家合作项目,项目结题验收合格后,给予最高*元补助(补助金额为经认定后项目合同金额的20%)。

六、其他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 (略) 院士专家项目征集汇总表于2024年8月1日 (略) 科协综合部。如 (略) 院士合作项目具体条款以《 (略) 士专家合作项目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为准。

联系人:市科协综合部,电话:*。

附件:

1. (略) 士专家项目征集汇总表.docx

2.《 (略) 士专家合作项目管理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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