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磁涧镇人民政府2024年新安县磁涧镇万亩粮药间作示范区中药材晾晒仓储仓库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新安县磁涧镇人民政府2024年新安县磁涧镇万亩粮药间作示范区中药材晾晒仓储仓库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新安县磁涧镇人民政府2024年新安县磁涧镇万亩粮药间作示范区中药材晾晒仓储仓库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61.168.99.35)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新安政采磋商-2024-7 | |||||||||||||||
2、项目名称:新安县磁涧镇人民政府2024年新安县磁涧镇万亩粮药间作示范区中药材晾晒仓储仓库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3,565,475.57元 | |||||||||||||||
最高限价:*.57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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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工程概况:本工程为新安县磁涧镇人民政府2024年新安县磁涧镇万亩粮药间作示范区中药材晾晒仓储仓库项目,主要为新建仓储仓库的建筑及电气、新建晾晒车间的建筑及电气、土石方及道路工程等。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有)、磋商文件内所有内容。 5.2工 期:90日历天 5.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合格标准 5.4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5.5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5.6扬尘防治目标:做到“7个100% ,8个必须” 5.7缺陷责任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 |||||||||||||||
6、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扶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注: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 (略) 政府采购网http://**)),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供应商须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在本单位注册,不含临时执业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在中标后未担任任何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自拟); 3.4供应商须按照洛财购[2021]11号文件要求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相关承诺书(格式详见磋商文件“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注:1、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无需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5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3.6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61.168.99.35) | |||||||||||||||
3.方式: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61.168.99.35)上获取。请在“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主体注册CA办理”和“洛阳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用)”。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61.168.99.35)。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远程评标二室(新安县新城畛河路中段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相应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新安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新安县财政局采购办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新安县磁涧镇人民政府 | |||||||||||||||
地址:新安县 | |||||||||||||||
联系人:王先生 | |||||||||||||||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申鑫采 (略) | |||||||||||||||
地址:河南自贸实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金水东路与东风南路交汇处绿地新都会8号楼 | |||||||||||||||
联系人:张先生 | |||||||||||||||
联系方式:*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 |||||||||||||||
联系方式:* |
项目概况 新安县磁涧镇人民政府2024年新安县磁涧镇万亩粮药间作示范区中药材晾晒仓储仓库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61.168.99.35)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新安政采磋商-2024-7 | |||||||||||||||
2、项目名称:新安县磁涧镇人民政府2024年新安县磁涧镇万亩粮药间作示范区中药材晾晒仓储仓库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3,565,475.57元 | |||||||||||||||
最高限价:*.57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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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工程概况:本工程为新安县磁涧镇人民政府2024年新安县磁涧镇万亩粮药间作示范区中药材晾晒仓储仓库项目,主要为新建仓储仓库的建筑及电气、新建晾晒车间的建筑及电气、土石方及道路工程等。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有)、磋商文件内所有内容。 5.2工 期:90日历天 5.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合格标准 5.4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5.5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5.6扬尘防治目标:做到“7个100% ,8个必须” 5.7缺陷责任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 |||||||||||||||
6、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扶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注: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 (略) 政府采购网http://**)),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供应商须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在本单位注册,不含临时执业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在中标后未担任任何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自拟); 3.4供应商须按照洛财购[2021]11号文件要求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相关承诺书(格式详见磋商文件“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注:1、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无需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5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3.6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61.168.99.35) | |||||||||||||||
3.方式: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61.168.99.35)上获取。请在“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主体注册CA办理”和“洛阳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用)”。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61.168.99.35)。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远程评标二室(新安县新城畛河路中段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相应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新安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新安县财政局采购办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新安县磁涧镇人民政府 | |||||||||||||||
地址:新安县 | |||||||||||||||
联系人:王先生 | |||||||||||||||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申鑫采 (略) | |||||||||||||||
地址:河南自贸实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金水东路与东风南路交汇处绿地新都会8号楼 | |||||||||||||||
联系人:张先生 | |||||||||||||||
联系方式:*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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