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区梅河芳邻人才公寓配套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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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区梅河芳邻人才公寓配套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郑州航空港区梅河芳邻人才公寓配套项目经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经济发展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2403-*-04-0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星汇城(郑州)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 (略) 。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区梅河芳邻人才公寓配套项目监理。

2.2招标编号:HKG-JS-*

2.3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中原医学科学城东南部, (略) 中央公园片区。瑞莲东路以北,规划街坊路(电子科技二街)以东。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包含郑州航空港区梅河芳邻人才公寓配套项目准备阶段、勘察设计阶段、施工阶段、验收结算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2.5监理服务期限:自工程准备阶段、勘察设计阶段、施工阶段、验收结算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2.6工程项目预计建设周期:300日历天。

2.7质量标准:确保工程按质按量完成, (略) 市验收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及工程系列高级及以上职称(提 (略) 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注册人员查询信息),同时,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4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书面承诺)。

注: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即:**日-投标截止之日),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3.3.2开标当天由招标代理机构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查询投标相关主体【包含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打印页或截图,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

3.4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供委托代理人在投标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4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略) 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注: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日9时00分至**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登*“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

4.3因交易系统保密性,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单位名单无法查看,投标截止时间后,开标现场公布投标人交易系统登记名单,经核实没有按规定在系统登记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递交(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 ”栏目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责任。

7.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星汇城(郑州) (略)

地 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兴瑞汇金国际2号楼

联系人:董先生

联系电话:0371-*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略) 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联系人:王倩倩、刘英豪、王子帅

联系电话:0371-*转622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 (略) 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

地 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金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新港办公区2号楼256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371-*

1. 招标条件

郑州航空港区梅河芳邻人才公寓配套项目经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经济发展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2403-*-04-0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星汇城(郑州)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 (略) 。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区梅河芳邻人才公寓配套项目监理。

2.2招标编号:HKG-JS-*

2.3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中原医学科学城东南部, (略) 中央公园片区。瑞莲东路以北,规划街坊路(电子科技二街)以东。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包含郑州航空港区梅河芳邻人才公寓配套项目准备阶段、勘察设计阶段、施工阶段、验收结算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2.5监理服务期限:自工程准备阶段、勘察设计阶段、施工阶段、验收结算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2.6工程项目预计建设周期:300日历天。

2.7质量标准:确保工程按质按量完成, (略) 市验收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及工程系列高级及以上职称(提 (略) 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注册人员查询信息),同时,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4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书面承诺)。

注: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即:**日-投标截止之日),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3.3.2开标当天由招标代理机构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查询投标相关主体【包含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打印页或截图,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

3.4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供委托代理人在投标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4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略) 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注: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日9时00分至**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登*“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

4.3因交易系统保密性,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单位名单无法查看,投标截止时间后,开标现场公布投标人交易系统登记名单,经核实没有按规定在系统登记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递交(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 ”栏目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责任。

7.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星汇城(郑州) (略)

地 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兴瑞汇金国际2号楼

联系人:董先生

联系电话:0371-*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略) 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联系人:王倩倩、刘英豪、王子帅

联系电话:0371-*转622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 (略) 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

地 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金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新港办公区2号楼256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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