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陕西省特色产品碳足迹评价技术及降碳减污指标体系研究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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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陕西省特色产品碳足迹评价技术及降碳减污指标体系研究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特色产品碳足迹评价技术及降碳减污指标体系研究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环 (略)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日 16:3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日 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预算金额 ¥1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珊、张海燕
项目联系电话 029-*
采购单位 (略) 环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碑林区长安北路4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9-*
代理机构名称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唐延路37号class公馆B栋1103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9-*
项目概况

(略) 特色产品碳足迹评价技术及降碳减污指标体系研究的潜在供应 (略) 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RZB2024-ZC-123

项目名称: (略) 特色产品碳足迹评价技术及降碳减污指标体系研究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日前完成验收并提交相关研究成果。

采购包2:**日前完成验收并提交相关研究成果。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 (略) 特色产品碳足迹评价技术研究)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参与的, (略) 营业执 (略) 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提供2022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其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提供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提供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7)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本项目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与本项目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

(8)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评审系统查询的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包。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

(10)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响应声明。

合同包2( (略) 降碳减污指标体系研究)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参与的, (略) 营业执 (略) 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提供2022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其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提供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提供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7)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本项目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与本项目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

(8)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评审系统查询的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包。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

(10)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响应声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日 至 **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 (略) 政府采购网(www.ccgp-http://**)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五、开启

时间: **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 (略) 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 (略) 政府采购网(www.ccgp-http://**)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 (略) 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 (略) 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 (略) 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 (略) 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 (略) 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如下:

(1)《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符合《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4)《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5)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6)《 (略) 财政厅关于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7)《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8)《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9)《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注: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七)为顺利推进本项目政府采购工作,供应 (略) 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平台上传电子版响应文件并完成签章、加密,同时,线下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若电子版响应文件与纸质版响应文件不一致的, (略) 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平台上传的电子版响应文件为准。供应商可通过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截止时间,递交 (略) 唐延路37号class公馆B栋1103室。如供应商通过邮寄方式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的,请提前安排时间将纸质标书寄送至指定地点,并将快递单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等信息发送至(邮箱:*@*xdrzb.cn),快递外包装请备注供应商名称,以便工作人员及时查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环 (略)

地址: (略) 碑林区长安北路49号

联系方式: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唐延路37号class公馆B栋1103室

联系方式:0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珊、张海燕

电话:029-*

(略)

**日


相关附件: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特色产品碳足迹评价技术及降碳减污指标体系研究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环 (略)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日 16:3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日 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预算金额 ¥1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珊、张海燕
项目联系电话 029-*
采购单位 (略) 环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碑林区长安北路4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9-*
代理机构名称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唐延路37号公馆B栋1103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9-*
项目概况

(略) 特色产品碳足迹评价技术及降碳减污指标体系研究的潜在供应 (略) 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RZB2024-ZC-123

项目名称: (略) 特色产品碳足迹评价技术及降碳减污指标体系研究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日前完成验收并提交相关研究成果。

采购包2:**日前完成验收并提交相关研究成果。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 (略) 特色产品碳足迹评价技术研究)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参与的, (略) 营业执 (略) 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提供2022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其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提供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提供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7)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本项目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与本项目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

(8)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评审系统查询的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包。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

(10)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响应声明。

合同包2( (略) 降碳减污指标体系研究)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参与的, (略) 营业执 (略) 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提供2022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其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提供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提供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7)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本项目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与本项目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

(8)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评审系统查询的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包。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

(10)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响应声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日 至 **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 (略) 政府采购网(www.ccgp-http://**)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五、开启

时间: **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 (略) 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 (略) 政府采购网(www.ccgp-http://**)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 (略) 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 (略) 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 (略) 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 (略) 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 (略) 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如下:

(1)《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符合《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4)《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5)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6)《 (略) 财政厅关于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7)《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8)《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9)《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注: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七)为顺利推进本项目政府采购工作,供应 (略) 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平台上传电子版响应文件并完成签章、加密,同时,线下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若电子版响应文件与纸质版响应文件不一致的, (略) 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平台上传的电子版响应文件为准。供应商可通过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截止时间,递交 (略) 唐延路37号公馆B栋1103室。如供应商通过邮寄方式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的,请提前安排时间将纸质标书寄送至指定地点,并将快递单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等信息发送至(邮箱:*@*xdrzb.cn),快递外包装请备注供应商名称,以便工作人员及时查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环 (略)

地址: (略) 碑林区长安北路49号

联系方式: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唐延路37号公馆B栋1103室

联系方式:0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珊、张海燕

电话:029-*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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