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服务区商业氛围提升设计制作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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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服务区商业氛围提升设计制作项目招标公告

(略) 高速 (略) (略) 高速 (略) 委托,就其所需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商业氛围提升设计制作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密封投标。

1、项目名称:高速公路服务区商业氛围提升设计制作项目

2、招标编号:GSZ-2024-244

3、项目概况

为提升高速公路服务区商业氛围,加强高速公路服务区形象建设,以打造“福建特色,全国领先”的服务区为目标,现对福建高速公路15对服务区(泰宁、高桥、吉州、西洋、沙县、官陂、小溪、天宝、兴泰、龙桥、丰乐、关东、长乐、菜溪岩、戴云山)面向社会广泛征求商业氛围提升设计制作服务方案(含设计及落地制作),请各参与单位按内容需求提供具有创意性、合理性的服务区商业氛围提升设计制作服务方案。本项目每个合同包采购预算为60万元(含设计费固定金额5万元),结算价不得超过合同包采购预算60万元,超出部分不予补偿。

4、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

4.1 招标范围及合同包划分:

本项目共设 3 个合同包,招标内容如下:

合同包号

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

备注

泰宁、高桥、吉州、西洋、沙县服务区(均含A、B区)

1.应提供完整的服务区商业氛围提升方案,包括但不限于:

①提供合理、具有创意的服务区商业氛围提升改造方案(自行根据服务区实际情况进行设计),包含灯箱设计制作,宣传海报设计制作等。设计方案中需体现物料明细、价格等。

②需在方案中预留出合适位置(服务区室内或室外),用于 (略) 服务区IP形象雕塑使用,要求预留位置需醒目,具有一定人流量。

2.根据设计方案完成物料制作及布置、安装。

3.自行勘察现场,完成方案所需资料收集。

4.配合后续方案的深化修改,最终方案需经我方确认后,允许进场实施。

官陂、小溪、天宝、兴泰、龙桥服务区(均含A、B区)

丰乐、关东、长乐、菜溪岩、戴云山服务区(均含A、B区)

注:(1)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投标费率报价区间为0.00%至100.00%,投标费率报价最多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任何超出投标费率报价区间的报价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报价均将被否决。

(2)最终结算=设计费(固定金额5万元)+制作费(按实结算,结算单价=清单中的单价x中标费率x实际数量)。

4.2 服务(交货)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50个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

4.3 服务(交货)地点: (略) 。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 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

(2)信誉要求: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4项所列的任何一种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3)投标人可参加 3 个合同包投标,每个投标人只允许中 3 个合同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对同一合同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资格后审,综合评分法。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8000元整/每合同包(大写:人民币*仟元整);

7.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电汇或转账。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 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采用以下两种任意一种无记名方式获得招标文件:

(1)现场报名:潜在投标人请于**日至**日每天上午9:00-11:30或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 (略) (略) 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二号 (略) 高速 (略) 以无记名方式报名并获得招标文件。

(2)网络报名:潜在投标人请于**日至**日17时(北京时间)前以任意方式 (略) 高速 (略) 。汇款时请备注所要购买招标文件的招标编号、合同包号,投标人并将付款凭证、经办人信息及联系电话、邮寄地址、邮箱信息、报名合同包号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信箱(电子信箱:*@*63.com),招标代理机构以收到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时间确定为购买时点,节假日请以网络方式报名,邮寄费用自理。

汇款账号:

账户名: (略) 高速 (略)

开户行:交通银行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

账 号:**

8.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每合同包,招标文件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特别提醒:潜在投标人应保存好招标代理机构开具的本项目收款收据(收款收据报名结束后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邮寄,邮寄费自理,若因提供的邮寄地址等相关信息不符造成无法收件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若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不能出示收款收据原件,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有权拒绝接受投标,以及后期将无法换取正式发票。

9、投标截止

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在**日上午9:30:00(北京时间) (略) (略) 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二号楼一层本项目开标室,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出席代表应携带招标代理机构开具的本项目收款收据、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等原件以供审查,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开启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国资采购平台(网址:http://**)、福 建 省 高 速 公 路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门 户 网 站(网址:http://**)、福建高速招采平台(http://**:50142/)、(http:///)等媒体上发布。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高速 (略)

地 址: (略) 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五号楼二层

联 系 人:蓝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略) 高速 (略)

地 址: (略) 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一号楼一层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63.com

(略) 高速 (略) (略) 高速 (略) 委托,就其所需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商业氛围提升设计制作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密封投标。

1、项目名称:高速公路服务区商业氛围提升设计制作项目

2、招标编号:GSZ-2024-244

3、项目概况

为提升高速公路服务区商业氛围,加强高速公路服务区形象建设,以打造“福建特色,全国领先”的服务区为目标,现对福建高速公路15对服务区(泰宁、高桥、吉州、西洋、沙县、官陂、小溪、天宝、兴泰、龙桥、丰乐、关东、长乐、菜溪岩、戴云山)面向社会广泛征求商业氛围提升设计制作服务方案(含设计及落地制作),请各参与单位按内容需求提供具有创意性、合理性的服务区商业氛围提升设计制作服务方案。本项目每个合同包采购预算为60万元(含设计费固定金额5万元),结算价不得超过合同包采购预算60万元,超出部分不予补偿。

4、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

4.1 招标范围及合同包划分:

本项目共设 3 个合同包,招标内容如下:

合同包号

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

备注

泰宁、高桥、吉州、西洋、沙县服务区(均含A、B区)

1.应提供完整的服务区商业氛围提升方案,包括但不限于:

①提供合理、具有创意的服务区商业氛围提升改造方案(自行根据服务区实际情况进行设计),包含灯箱设计制作,宣传海报设计制作等。设计方案中需体现物料明细、价格等。

②需在方案中预留出合适位置(服务区室内或室外),用于 (略) 服务区IP形象雕塑使用,要求预留位置需醒目,具有一定人流量。

2.根据设计方案完成物料制作及布置、安装。

3.自行勘察现场,完成方案所需资料收集。

4.配合后续方案的深化修改,最终方案需经我方确认后,允许进场实施。

官陂、小溪、天宝、兴泰、龙桥服务区(均含A、B区)

丰乐、关东、长乐、菜溪岩、戴云山服务区(均含A、B区)

注:(1)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投标费率报价区间为0.00%至100.00%,投标费率报价最多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任何超出投标费率报价区间的报价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报价均将被否决。

(2)最终结算=设计费(固定金额5万元)+制作费(按实结算,结算单价=清单中的单价x中标费率x实际数量)。

4.2 服务(交货)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50个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

4.3 服务(交货)地点: (略) 。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 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

(2)信誉要求: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4项所列的任何一种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3)投标人可参加 3 个合同包投标,每个投标人只允许中 3 个合同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对同一合同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资格后审,综合评分法。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8000元整/每合同包(大写:人民币*仟元整);

7.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电汇或转账。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 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采用以下两种任意一种无记名方式获得招标文件:

(1)现场报名:潜在投标人请于**日至**日每天上午9:00-11:30或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 (略) (略) 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二号 (略) 高速 (略) 以无记名方式报名并获得招标文件。

(2)网络报名:潜在投标人请于**日至**日17时(北京时间)前以任意方式 (略) 高速 (略) 。汇款时请备注所要购买招标文件的招标编号、合同包号,投标人并将付款凭证、经办人信息及联系电话、邮寄地址、邮箱信息、报名合同包号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信箱(电子信箱:*@*63.com),招标代理机构以收到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时间确定为购买时点,节假日请以网络方式报名,邮寄费用自理。

汇款账号:

账户名: (略) 高速 (略)

开户行:交通银行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

账 号:**

8.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每合同包,招标文件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特别提醒:潜在投标人应保存好招标代理机构开具的本项目收款收据(收款收据报名结束后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邮寄,邮寄费自理,若因提供的邮寄地址等相关信息不符造成无法收件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若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不能出示收款收据原件,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有权拒绝接受投标,以及后期将无法换取正式发票。

9、投标截止

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在**日上午9:30:00(北京时间) (略) (略) 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二号楼一层本项目开标室,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出席代表应携带招标代理机构开具的本项目收款收据、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等原件以供审查,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开启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国资采购平台(网址:http://**)、福 建 省 高 速 公 路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门 户 网 站(网址:http://**)、福建高速招采平台(http://**:50142/)、(http:///)等媒体上发布。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高速 (略)

地 址: (略) 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五号楼二层

联 系 人:蓝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略) 高速 (略)

地 址: (略) 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一号楼一层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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