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藁城区兴安镇贾村社区一事一议照明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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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藁城区兴安镇贾村社区一事一议照明工程

(略) 藁城区兴安镇贾村社区一事一议照明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 (略) 藁城区兴安镇贾村社区一事一议照明工 (略) 藁城区兴安镇人民政府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 (略) 藁城区兴安镇贾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自有资金占比9.00%,财政资金占比9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略) 藁城区兴安镇贾村社区一事一议照明工程

2.2招标范围: (略) 藁城区兴安镇贾村社区一事一议照明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3建设地点:兴安镇贾村

2.4最高限价:*.94元 保证金:6500元

2.5工 期:3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投标资格无效认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发售招标文件,全程电子化招投标,不接受现场发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日9时00分至**日09时00分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客服电话400-0311-616)下载专区内下载投标管家。投标管家用于上传投标文件,在线加密投标以及签到。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投标管家”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在线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管家”及CA为响应文件加密。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如未从上述网站下载相关资料自行承担责任。

4.2、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如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注册、审核及线上报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导致无法参加开标,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4、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联系方式:400-0311-616。

5.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及递交时间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本次招标需办理河北CA,河北CA办理有一定周期请投标人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投标)。投标人应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签到、解密,未在规定的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招标代理开标地点: (略) 藁城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略) 藁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 (略) 藁城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 (略) 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略) 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藁城区兴安镇贾村社区居民委员会

地 址: (略) 藁城区兴安镇贾村平安路中段路北

邮 编:*

联 系 人:马会秋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工辰 (略)

地 址: (略) 高新区裕华东路302号天山世界之门G座1826

邮 编:*

联 系 人:李少雄

电 话:*

接收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李少雄 *

投诉接收单位:藁城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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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藁城区兴安镇贾村社区一事一议照明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 (略) 藁城区兴安镇贾村社区一事一议照明工 (略) 藁城区兴安镇人民政府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 (略) 藁城区兴安镇贾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自有资金占比9.00%,财政资金占比9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略) 藁城区兴安镇贾村社区一事一议照明工程

2.2招标范围: (略) 藁城区兴安镇贾村社区一事一议照明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3建设地点:兴安镇贾村

2.4最高限价:*.94元 保证金:6500元

2.5工 期:3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投标资格无效认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发售招标文件,全程电子化招投标,不接受现场发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日9时00分至**日09时00分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客服电话400-0311-616)下载专区内下载投标管家。投标管家用于上传投标文件,在线加密投标以及签到。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投标管家”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在线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管家”及CA为响应文件加密。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如未从上述网站下载相关资料自行承担责任。

4.2、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如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注册、审核及线上报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导致无法参加开标,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4、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联系方式:400-0311-616。

5.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及递交时间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本次招标需办理河北CA,河北CA办理有一定周期请投标人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投标)。投标人应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签到、解密,未在规定的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招标代理开标地点: (略) 藁城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略) 藁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 (略) 藁城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 (略) 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略) 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藁城区兴安镇贾村社区居民委员会

地 址: (略) 藁城区兴安镇贾村平安路中段路北

邮 编:*

联 系 人:马会秋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工辰 (略)

地 址: (略) 高新区裕华东路302号天山世界之门G座1826

邮 编:*

联 系 人:李少雄

电 话:*

接收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李少雄 *

投诉接收单位:藁城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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