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于山院区核医学科电缆采购项目市场价格调研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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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于山院区核医学科电缆采购项目市场价格调研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为保证本项目招标控制价的合理性,现开展价格调研,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福建医科大学 (略) (略) 区核医学科电缆采购项目

项目需求:附件1、福建医科大学 (略) (略) 区核医学科电缆需求表。

二、采购价格调研反馈材料要求

1、请各供应商按照《附件1、福建医科大学 (略) (略) 区核医学科电缆需求表》提交价格调研反馈材料,如有其他对本次项目中相关参数的意见或建议,也可一并提供。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应当实事求是、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采购人对供应商所提出的意见建议不作书面回复,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

2.价格调研反馈材料提交形式:供应商对本次价格调研的反馈材料可以采用A4版式纸质材料或电子扫描文件的形式提交。

①电子版资料(文件命名规则: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电子版材料需提交加盖公章扫描的PDF格式及WORD等可编辑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63.com);

②纸质版材料可邮寄或于工作日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送达如下地址: (略) 鼓 (略) 29号福建医科大学 (略) 总务处204(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0591-*/*)。

3.时间要求:价格调研反馈文件应于2024年7月5日17:00前送达至指定邮箱或指定地点。

4.各供应商须按照附件1,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报价,杜绝弄虚作假,胡乱报价。

5.本次价格调研的结果将作为本项目后期采购价格参考,不影响后续参与该项目投标。

6、调研材料应包含(按以下顺序排序并盖公章):

A、报价表

B、参数意见反馈表(若有);

C、营业执照;

D、公司法人对销售代表的签名授权书(原件)及授权代表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E、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若有)。

福建医科大学 (略)

2024年6月28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为保证本项目招标控制价的合理性,现开展价格调研,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福建医科大学 (略) (略) 区核医学科电缆采购项目

项目需求:附件1、福建医科大学 (略) (略) 区核医学科电缆需求表。

二、采购价格调研反馈材料要求

1、请各供应商按照《附件1、福建医科大学 (略) (略) 区核医学科电缆需求表》提交价格调研反馈材料,如有其他对本次项目中相关参数的意见或建议,也可一并提供。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应当实事求是、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采购人对供应商所提出的意见建议不作书面回复,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

2.价格调研反馈材料提交形式:供应商对本次价格调研的反馈材料可以采用A4版式纸质材料或电子扫描文件的形式提交。

①电子版资料(文件命名规则: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电子版材料需提交加盖公章扫描的PDF格式及WORD等可编辑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63.com);

②纸质版材料可邮寄或于工作日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送达如下地址: (略) 鼓 (略) 29号福建医科大学 (略) 总务处204(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0591-*/*)。

3.时间要求:价格调研反馈文件应于2024年7月5日17:00前送达至指定邮箱或指定地点。

4.各供应商须按照附件1,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报价,杜绝弄虚作假,胡乱报价。

5.本次价格调研的结果将作为本项目后期采购价格参考,不影响后续参与该项目投标。

6、调研材料应包含(按以下顺序排序并盖公章):

A、报价表

B、参数意见反馈表(若有);

C、营业执照;

D、公司法人对销售代表的签名授权书(原件)及授权代表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E、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若有)。

福建医科大学 (略)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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