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南李村镇李沟村道路硬化提升项目-采购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新安县南李村镇李沟村道路硬化提升项目-采购公告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新安县南李村镇李沟村道路硬化提升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HNJS-2024-016)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新安县南李村镇 (略) 硬化提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29.4338 万元,招标人为新安县南李村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控制价金额 *.00 元。新安县南李村镇 (略) 硬化提升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安县南李村镇 (略) 硬化提升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新安县南李村镇 (略) 硬化提升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具
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
总承包*级(含)及以上资质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
应的能力。
2、供应商拟派项目 (略) 政工程专业*级(含)及以上(注册单位与供应商一致)
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自拟)。
3、根据洛财购[2021]11 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
函”无需再提供承诺函上述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
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7 月 01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7 月 03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7 月 04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 (略) 涧西区周山大道名门世家 17 幢 6 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7 月 04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 (略) 涧西区周山大道名门世家 17 幢 6 楼
七、其他
河南筠森 (略) 受新安县南李村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新安县南李村镇
(略) 硬化提升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供应商积极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新安县南李村镇 (略) 硬化提升项目;项目编号: HNJS-
2024-016。
二、资金来源及控制价金额:财政资金。
控制价金额 *.00 元。
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本次采购共 一 包。主要内容为新安县南李村镇 (略) 硬化提
升项目。(详见谈判文件)。
四、政府采购政策: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使用节能环保产品。
五、工期:15 日历天。
质量目标:合格
安全目标:杜绝死亡事故
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 100%,八个必须”
施工及验收规范:按照现行的国家标准执行
六、供应商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 (略) 政公
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及以上资质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
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供应商拟派项目 (略) 政工程专业*级(含)及以上(注册单位与供应商一致)
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自拟)。
3、根据洛财购[2021]11 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
函”无需再提供承诺函上述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
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七、本次招标(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八、本次采购中标服务费参考国家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计价格[2002]1980 号的标准计
取,由中标人支付。
九、获取谈判文件
1、获取时间:2024 年 07 月 01 日至 2024 年 07 月 03 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30-18:30(北京时
间,节假日休息)。
2、获取地点: (略) 涧西区周山大道名门世家 17 幢 6 楼;
3、获取方式:现场报名
4、售价:300 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5、携带资料:符合本项目要求的供应商获取谈判文件时请携带①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
件;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
上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十、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2024 年 07 月 04 日 9 :00。
十一、响应文件提交和开启地点:
1、 (略) 涧西区周山大道名门世家 17 幢 6 楼,过期将不予接受。
2、编制投标文件应密封: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包装密封,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
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章。写明投标单位和项目名称,正副本一起密封,并注明“正本”
和“副本”字样。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胶装),有目录、有页码。正本与副本采用胶装方式左侧装
订,并在书脊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名称”
投标文件:一式四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电子版响应文件一份,正本的每页必须加盖投
标单位的公章,否则按废标处理。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 (略) 》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十三、采购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新安县南李村镇人民政府
地址:新安县民生大道与秋树巷交汇处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王先生 0379-*
代理机构名称:河南筠森 (略)
地址: (略) 涧西区周山大道名门世家 17 幢 6 楼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张先生 0379-*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安县南李村镇人民政府。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安县南李村镇人民政府
地 址:新安县民生大道与秋树巷交汇处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 0379-*
电子邮件:*@*63.com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筠森 (略)
地 址: (略) 涧西区周山大道名门世家 17 幢 6 楼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 0379-*
电子邮件: *@*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新安县南李村镇李沟村道路硬化提升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HNJS-2024-016)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新安县南李村镇 (略) 硬化提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29.4338 万元,招标人为新安县南李村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控制价金额 *.00 元。新安县南李村镇 (略) 硬化提升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安县南李村镇 (略) 硬化提升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新安县南李村镇 (略) 硬化提升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具
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
总承包*级(含)及以上资质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
应的能力。
2、供应商拟派项目 (略) 政工程专业*级(含)及以上(注册单位与供应商一致)
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自拟)。
3、根据洛财购[2021]11 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
函”无需再提供承诺函上述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
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7 月 01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7 月 03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7 月 04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 (略) 涧西区周山大道名门世家 17 幢 6 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7 月 04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 (略) 涧西区周山大道名门世家 17 幢 6 楼
七、其他
河南筠森 (略) 受新安县南李村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新安县南李村镇
(略) 硬化提升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供应商积极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新安县南李村镇 (略) 硬化提升项目;项目编号: HNJS-
2024-016。
二、资金来源及控制价金额:财政资金。
控制价金额 *.00 元。
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本次采购共 一 包。主要内容为新安县南李村镇 (略) 硬化提
升项目。(详见谈判文件)。
四、政府采购政策: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使用节能环保产品。
五、工期:15 日历天。
质量目标:合格
安全目标:杜绝死亡事故
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 100%,八个必须”
施工及验收规范:按照现行的国家标准执行
六、供应商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 (略) 政公
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及以上资质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
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供应商拟派项目 (略) 政工程专业*级(含)及以上(注册单位与供应商一致)
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自拟)。
3、根据洛财购[2021]11 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
函”无需再提供承诺函上述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
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七、本次招标(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八、本次采购中标服务费参考国家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计价格[2002]1980 号的标准计
取,由中标人支付。
九、获取谈判文件
1、获取时间:2024 年 07 月 01 日至 2024 年 07 月 03 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30-18:30(北京时
间,节假日休息)。
2、获取地点: (略) 涧西区周山大道名门世家 17 幢 6 楼;
3、获取方式:现场报名
4、售价:300 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5、携带资料:符合本项目要求的供应商获取谈判文件时请携带①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
件;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
上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十、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2024 年 07 月 04 日 9 :00。
十一、响应文件提交和开启地点:
1、 (略) 涧西区周山大道名门世家 17 幢 6 楼,过期将不予接受。
2、编制投标文件应密封: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包装密封,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
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章。写明投标单位和项目名称,正副本一起密封,并注明“正本”
和“副本”字样。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胶装),有目录、有页码。正本与副本采用胶装方式左侧装
订,并在书脊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名称”
投标文件:一式四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电子版响应文件一份,正本的每页必须加盖投
标单位的公章,否则按废标处理。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 (略) 》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十三、采购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新安县南李村镇人民政府
地址:新安县民生大道与秋树巷交汇处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王先生 0379-*
代理机构名称:河南筠森 (略)
地址: (略) 涧西区周山大道名门世家 17 幢 6 楼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张先生 0379-*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安县南李村镇人民政府。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安县南李村镇人民政府
地 址:新安县民生大道与秋树巷交汇处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 0379-*
电子邮件:*@*63.com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筠森 (略)
地 址: (略) 涧西区周山大道名门世家 17 幢 6 楼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 0379-*
电子邮件: *@*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