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总工会服务中心LED显示屏及配套材料询价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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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总工会服务中心LED显示屏及配套材料询价采购公告

为提升职工生活品质试点单位工作需要,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略) 总工会服务中心LED显示屏及配套材料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LX-ZCGLB-2024-002

(三)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四)采购内容:服务中心LED显示屏及配套材料采购,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清单。

(五)项目采购限价:29000元(含税)

(六)合同履约期限:自双方签订的协议/合同之日起十日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

(七)结算及支付方式: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旧设备拆除及采购清单内新设备安装,且调试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旧设备完好无损的放置到指定地点。验收合格后通知供应商开具发票,采购人收到有效发票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进度款合同总额的95%;质保期到期后供应商开具发票,采购人收到有效发票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

(八)采购清单及报价表如下:


二、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工商个体户;在柳州有营业网点;(提供相关复印件及证明材料)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格式自拟)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格式自拟)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格式自拟)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格式自拟)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价、不得分包、转包。

三、产品验收要求

(一)质量保证

1.供应商应明确承诺:技术参数要求表中如无特别要求,则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一年(报标文件应明确各产品的质保期,如供应商与厂家承诺的质保期不一致,以年限长的为准)从验收合格之日起每3个月巡检一次,质保期内最少巡检4次并免费运维、维修、保养、更换零部件。质保期满后,终身维护。

2.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报价人承诺质量保证期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或优于询价文件规定的,按报价人实际承诺执行。

3.成交后的产品或服务由制造商(指产品生产制造商或服务实际提供人)负责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的,报价供应商应当在报价文件中予以明确说明,制造商提供的售后服务也应达到询价文件要求的标准,相关的售后服务费用由报价供应商向制造商支付,供应商可视情况在投标报价中予以考虑,采购人不予另行支付。

(二)服务标准、期限、效率

报价供应商在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

1.供应商负责送货上门、安装调试及技术培训。产品必须是全新、完整、未使用过的优质产品。软件必须为无知识产权争议的产品,设备必须为符合国家有关质量安全标准的合格产品。产品零部件、配件、包装及安装材料必须是未经使用的全新的并符合国家有关质量安全标准的合格产品。负责将旧设备完好无损的放置到指定地点。

2.供应商如提供软件必须根据采购需求中要求的年限免费更新,产品及配套设备提供终身维护服务并定期回访。质保期内负责维修及无偿提供设备原厂维修配件;质保期过后提供设备无偿维修服务,只收取更换配件费用。

3.软件或设备发生故障时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12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问题,一般问题应在到场后24小时内解决,重大问题或其它无法迅速解决的问题协商解决,处理时间不超过一周,设备及配件维修超过3天必须及时提供备用机及备品备件。报价人售后服务中,维修使用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质保期内维修使用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4.其余按厂家承诺执行。

(三)验收标准

1.供应商送货时须附有供货清单及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严格按照采购清单中的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及国家相关标准进行验收,交货安装调试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交付验收人清点与验收,验收合格后由验收人在供货清单上签名确认。

2.供应的产品及配套设备如出现质量问题或因安装调试执行迟缓,影响工作计划、进度,采购人有权取消供应商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四、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产品价、运输费(含装卸费)、拆除旧设备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税费、培训费、产品检测费、产品质保期内维护费等费用。对于本文件中明确列明须报价的货物或服务,供应商存在漏报的,按照无效报价处理。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应需列入总报价。采购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按照供应商各项报价及总报价支付采购费用,未列入的项目费用,视为包含在总报价中,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报价文件的组成和要求

报价文件一式两份,需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材料,需装订成册并密封装袋,整套材料需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并盖骑缝章,所有询价文件请于报名截止时前交到报名地点。

(一)报价人有效证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法人(经营者)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材料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报价表,按本采购公告第一条第(八)项报价表要求进行报价(格式见附件);

(三)产品质量服务承诺书(须包含本采购公告第三条“产品验收要求”中要求,自拟);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按照本采购公告第二条“资格要求”中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

(五)产品销售许可证或产品代理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扫描件、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六)配送、装卸服务方案、售后服务方案。

(七)项目负责人员信息及联系方式

六、递交文件时间、地点

(一)投递文件时间:**日开始至7月4日下午18点截止,逾期不受理。(工作日上午8:00一12:00;下午15:00-18:00)

(二)报名地点: (略) 瑞康路5号职工之家525资产管理部办公室。

(三)报名方式:将所有纸质资料用文件袋装好密封, (略) 总工会资产管理部。

七、其他

(一) (略) 总工会将根据各供应商提供的报价方案,将采用“服务质量第一,价格优先”的综合评审原则,履行审批手续后,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本次询价经费预算为29000元人民币,如供应商报价超过29000元人民币,视为无效报价。供应商不得以他人名义竞价或者以其他形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三)如需咨询本次采购项目具体情况, (略) 总工会资产管理部,联系电话:0772-*。

(四)本询价公告未尽事宜的解释 (略) 总工会。

附件:LED显示屏及配套材料采购报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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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职工生活品质试点单位工作需要,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略) 总工会服务中心LED显示屏及配套材料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LX-ZCGLB-2024-002

(三)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四)采购内容:服务中心LED显示屏及配套材料采购,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清单。

(五)项目采购限价:29000元(含税)

(六)合同履约期限:自双方签订的协议/合同之日起十日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

(七)结算及支付方式: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旧设备拆除及采购清单内新设备安装,且调试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旧设备完好无损的放置到指定地点。验收合格后通知供应商开具发票,采购人收到有效发票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进度款合同总额的95%;质保期到期后供应商开具发票,采购人收到有效发票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

(八)采购清单及报价表如下:


二、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工商个体户;在柳州有营业网点;(提供相关复印件及证明材料)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格式自拟)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格式自拟)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格式自拟)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格式自拟)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价、不得分包、转包。

三、产品验收要求

(一)质量保证

1.供应商应明确承诺:技术参数要求表中如无特别要求,则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一年(报标文件应明确各产品的质保期,如供应商与厂家承诺的质保期不一致,以年限长的为准)从验收合格之日起每3个月巡检一次,质保期内最少巡检4次并免费运维、维修、保养、更换零部件。质保期满后,终身维护。

2.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报价人承诺质量保证期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或优于询价文件规定的,按报价人实际承诺执行。

3.成交后的产品或服务由制造商(指产品生产制造商或服务实际提供人)负责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的,报价供应商应当在报价文件中予以明确说明,制造商提供的售后服务也应达到询价文件要求的标准,相关的售后服务费用由报价供应商向制造商支付,供应商可视情况在投标报价中予以考虑,采购人不予另行支付。

(二)服务标准、期限、效率

报价供应商在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

1.供应商负责送货上门、安装调试及技术培训。产品必须是全新、完整、未使用过的优质产品。软件必须为无知识产权争议的产品,设备必须为符合国家有关质量安全标准的合格产品。产品零部件、配件、包装及安装材料必须是未经使用的全新的并符合国家有关质量安全标准的合格产品。负责将旧设备完好无损的放置到指定地点。

2.供应商如提供软件必须根据采购需求中要求的年限免费更新,产品及配套设备提供终身维护服务并定期回访。质保期内负责维修及无偿提供设备原厂维修配件;质保期过后提供设备无偿维修服务,只收取更换配件费用。

3.软件或设备发生故障时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12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问题,一般问题应在到场后24小时内解决,重大问题或其它无法迅速解决的问题协商解决,处理时间不超过一周,设备及配件维修超过3天必须及时提供备用机及备品备件。报价人售后服务中,维修使用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质保期内维修使用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4.其余按厂家承诺执行。

(三)验收标准

1.供应商送货时须附有供货清单及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严格按照采购清单中的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及国家相关标准进行验收,交货安装调试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交付验收人清点与验收,验收合格后由验收人在供货清单上签名确认。

2.供应的产品及配套设备如出现质量问题或因安装调试执行迟缓,影响工作计划、进度,采购人有权取消供应商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四、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产品价、运输费(含装卸费)、拆除旧设备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税费、培训费、产品检测费、产品质保期内维护费等费用。对于本文件中明确列明须报价的货物或服务,供应商存在漏报的,按照无效报价处理。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应需列入总报价。采购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按照供应商各项报价及总报价支付采购费用,未列入的项目费用,视为包含在总报价中,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报价文件的组成和要求

报价文件一式两份,需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材料,需装订成册并密封装袋,整套材料需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并盖骑缝章,所有询价文件请于报名截止时前交到报名地点。

(一)报价人有效证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法人(经营者)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材料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报价表,按本采购公告第一条第(八)项报价表要求进行报价(格式见附件);

(三)产品质量服务承诺书(须包含本采购公告第三条“产品验收要求”中要求,自拟);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按照本采购公告第二条“资格要求”中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

(五)产品销售许可证或产品代理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扫描件、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六)配送、装卸服务方案、售后服务方案。

(七)项目负责人员信息及联系方式

六、递交文件时间、地点

(一)投递文件时间:**日开始至7月4日下午18点截止,逾期不受理。(工作日上午8:00一12:00;下午15:00-18:00)

(二)报名地点: (略) 瑞康路5号职工之家525资产管理部办公室。

(三)报名方式:将所有纸质资料用文件袋装好密封, (略) 总工会资产管理部。

七、其他

(一) (略) 总工会将根据各供应商提供的报价方案,将采用“服务质量第一,价格优先”的综合评审原则,履行审批手续后,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本次询价经费预算为29000元人民币,如供应商报价超过29000元人民币,视为无效报价。供应商不得以他人名义竞价或者以其他形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三)如需咨询本次采购项目具体情况, (略) 总工会资产管理部,联系电话:0772-*。

(四)本询价公告未尽事宜的解释 (略) 总工会。

附件:LED显示屏及配套材料采购报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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