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果树旅游区2024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农业用水价格方案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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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果树旅游区2024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农业用水价格方案试行

黄果树旅游区2024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农业用水价格方案(试行)


根据《 (略) 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国发办〔2016〕2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17〕8号)、《关于扎实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080号)、《 (略) 农业用水价格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黔发改价格〔2017〕1754号)、《关于稳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通知》(黔农水改办〔2022〕2号)等文件精神,为有序推进我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合理配置利用水资源,让农田水利工程良性运行和发挥长远效益,促进农业灌溉节约用水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我局经过成本测算等相关工作,结合黄果树旅游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3.《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8号);

4.《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略) 定价目录(2018年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8〕23号);

5.《 (略) 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定价成本监审目录(2016年版)>的通知》(黔发改成本〔2016〕1354号);

6.《关于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黔发改收费〔2015〕50号);

7.《水利工程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发改价格﹝2006﹞310号)、水利部《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核算规范(试行)》的通知(水财经﹝2007﹞470号);

8.《 (略) 农业用水价格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黔发改价格〔2017〕1754号);

9.《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 (略) 单一制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黔发改价格(2019)487号);

10.《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末级渠系水价测算导则(试行)》、《灌区规划规范GB/T50509-2009》;

11.《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试行)》;

12.《水利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规范》(SL72-2013);

13.《黄果树旅游区2021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批)实施方案》;

14.其它相关的政策依据。

二、年运行成本测算

黄果树旅游区2021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批)农业灌溉区年运行成本为6.039万元。

三、拟制定农业水价价格

经计算确定黄果树旅游区2021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批)农业灌溉区运行成本为1.15元/m3。

为促进我区农业节水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按照“多用水多付费”原则,合理确定阶梯和加价幅度,执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水量分为三档,将定额用水量内作为第一档水量,征收农业供水成本价格(基本水价);超过定额用水量30%以内为第二档水量,对其超用水量在征收农业供水成本价格的基础上加价50%征收水费;超过定额水量30%以上的为第三档水量,对其超用的水量在征收农业供水成本价格的基础上加价100%征收水费。各档加价标准按照1﹕1.5﹕2试行。


黄果树旅游区农业灌溉水价表

序号

项目

类别

档次

用水量

收费标准

无计量设施或漫灌收费标准

1

水稻

水田

自流灌溉

第一档

亩用水量≦413m3

0.16元/m3

66元/亩·年

第二档

413m3﹤亩用水量≦537m3

0.24元/m3

第三档

用水量>537m3以上

0.32元/m3

2

蔬菜

旱地

自流灌溉

第一档

亩用水量≦148m3

0.16元/m3

23元/亩·年

第二档

148m3﹤亩用水量≦192m3

0.24元/m3

第三档

用水量>192m3以上

0.32元/m3

3

蔬菜

旱地

提灌管灌

第一档

亩用水量≦115m3

1.15元/m3

132元/亩·年

第二档

115m3﹤亩用水量≦150m3

1.72元/m3

第三档

用水量>150m3以上

2.3元/m3

4

玉米

旱地

提灌管灌、喷灌

第一档

亩用水量≦51m3

2.3元/m3

117元/亩·年

第二档

51m3﹤亩用水量≦66m3

3.45元/m3

第三档

用水量>66m3以上

4.6元/m3

5

生姜

旱地

提灌管灌

第一档

亩用水量≦33m3

2.3元/m3

76元/亩·年

第二档

33m3﹤亩用水量≦43m3

3.45元/m3

第三档

用水量>43m3以上

4.6元/m3


四、相关要求 

(一)试点乡镇水务站(公司)做好管理维护和服务工作,以确保农业水利工程的良性运行;

(二)加大宣传动员,争取用户支持,确保制定的农业水价可接受、可实施、可推广;

(三)收费站(点)在醒目位置处公示农业综合水价和举报电话12315等内容,接受价格部门和用户的监督。

五、执行时间

本方案适用于2021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的农业水价改革区域。2024年黄果树旅游区改革农业水价自**日起执行。执行过程中,如有突出问题,请及时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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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果树旅游区2024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农业用水价格方案(试行)


根据《 (略) 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国发办〔2016〕2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17〕8号)、《关于扎实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080号)、《 (略) 农业用水价格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黔发改价格〔2017〕1754号)、《关于稳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通知》(黔农水改办〔2022〕2号)等文件精神,为有序推进我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合理配置利用水资源,让农田水利工程良性运行和发挥长远效益,促进农业灌溉节约用水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我局经过成本测算等相关工作,结合黄果树旅游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3.《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8号);

4.《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略) 定价目录(2018年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8〕23号);

5.《 (略) 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定价成本监审目录(2016年版)>的通知》(黔发改成本〔2016〕1354号);

6.《关于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黔发改收费〔2015〕50号);

7.《水利工程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发改价格﹝2006﹞310号)、水利部《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核算规范(试行)》的通知(水财经﹝2007﹞470号);

8.《 (略) 农业用水价格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黔发改价格〔2017〕1754号);

9.《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 (略) 单一制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黔发改价格(2019)487号);

10.《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末级渠系水价测算导则(试行)》、《灌区规划规范GB/T50509-2009》;

11.《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试行)》;

12.《水利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规范》(SL72-2013);

13.《黄果树旅游区2021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批)实施方案》;

14.其它相关的政策依据。

二、年运行成本测算

黄果树旅游区2021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批)农业灌溉区年运行成本为6.039万元。

三、拟制定农业水价价格

经计算确定黄果树旅游区2021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批)农业灌溉区运行成本为1.15元/m3。

为促进我区农业节水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按照“多用水多付费”原则,合理确定阶梯和加价幅度,执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水量分为三档,将定额用水量内作为第一档水量,征收农业供水成本价格(基本水价);超过定额用水量30%以内为第二档水量,对其超用水量在征收农业供水成本价格的基础上加价50%征收水费;超过定额水量30%以上的为第三档水量,对其超用的水量在征收农业供水成本价格的基础上加价100%征收水费。各档加价标准按照1﹕1.5﹕2试行。


黄果树旅游区农业灌溉水价表

序号

项目

类别

档次

用水量

收费标准

无计量设施或漫灌收费标准

1

水稻

水田

自流灌溉

第一档

亩用水量≦413m3

0.16元/m3

66元/亩·年

第二档

413m3﹤亩用水量≦537m3

0.24元/m3

第三档

用水量>537m3以上

0.32元/m3

2

蔬菜

旱地

自流灌溉

第一档

亩用水量≦148m3

0.16元/m3

23元/亩·年

第二档

148m3﹤亩用水量≦192m3

0.24元/m3

第三档

用水量>192m3以上

0.32元/m3

3

蔬菜

旱地

提灌管灌

第一档

亩用水量≦115m3

1.15元/m3

132元/亩·年

第二档

115m3﹤亩用水量≦150m3

1.72元/m3

第三档

用水量>150m3以上

2.3元/m3

4

玉米

旱地

提灌管灌、喷灌

第一档

亩用水量≦51m3

2.3元/m3

117元/亩·年

第二档

51m3﹤亩用水量≦66m3

3.45元/m3

第三档

用水量>66m3以上

4.6元/m3

5

生姜

旱地

提灌管灌

第一档

亩用水量≦33m3

2.3元/m3

76元/亩·年

第二档

33m3﹤亩用水量≦43m3

3.45元/m3

第三档

用水量>43m3以上

4.6元/m3


四、相关要求 

(一)试点乡镇水务站(公司)做好管理维护和服务工作,以确保农业水利工程的良性运行;

(二)加大宣传动员,争取用户支持,确保制定的农业水价可接受、可实施、可推广;

(三)收费站(点)在醒目位置处公示农业综合水价和举报电话12315等内容,接受价格部门和用户的监督。

五、执行时间

本方案适用于2021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的农业水价改革区域。2024年黄果树旅游区改革农业水价自**日起执行。执行过程中,如有突出问题,请及时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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