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公寓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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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公寓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河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公寓建设项目施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冀发改投资〔2024〕43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中医药大学,建 (略) 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学校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河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公寓建设项目施工;

2.2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1个标段;

2.3 建设内容:拆除原有变配电所一座,建筑面积471.25平方米。新建8#研究生公寓、9#研究生公寓及变电所三栋单体建筑,总建筑面积36102.31平方米。其中8#研究生公寓,地上12层,建筑面积15696.78平方米; 9#研究生公寓,建筑面积19903.26平方米,地上12层,地下1层,地上15912.51平方米,地下3990.75平方米(含人防 2712.03平方米,)。变电所建筑面积 502.27 平方米,地上2层,主要功能为变配电室、配套用房。此外,配套实施道路、广场、绿化以及给排水、采暖、供电、消防地下管网等室外工程。室外地下管网采用直埋或穿管直埋敷设方式。具体内容详见图纸。

2.4 建设地点: (略) (略) 鹿泉区杏苑路3号校园西北位置;

2.5 计划工期:575日历日;

2.6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2.7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结果以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3.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不得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其他要求:①本项目技术标为暗标评审;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6 月 29 日00时00分至2024年 7 月 5 日23时59分,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如未从上述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日8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加密并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按无效投标处理,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各投标人无需现场投标,采用线上投标、远程CA解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北中医药大学

地 址: (略) 鹿泉经济开发区杏苑路3号

联 系 人:张润可

电 话:0311-*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 址: (略) 工农路486号

联 系 人:曹琦

电 话:0311-*、*

郑重公告:

为贯 (略) 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 号《 (略)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 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 (略) 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 (略) 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特别提示:1、本项目为远程异地、双盲评审(技术部分暗标评审)。

2、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元,由招标人支付。

3、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发布前,严格依照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招标文件中对本项目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做出具体要求,投标人在投标前应详细阅读,如投标人对合同条款有异议,应在有关法律规定质疑期内提出质疑。中标后,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4、我单位承诺本项目招标文件已经过公平竞争审查领导小组审查通过。

5、本项目对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形的投标 (略) 实行一票否决。

6、投诉举报渠道:

鹿泉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0311-*

行业监管部门: (略) 鹿泉区住房和建设监管综合服务中心 0311-*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河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公寓建设项目施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冀发改投资〔2024〕43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中医药大学,建 (略) 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学校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河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公寓建设项目施工;

2.2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1个标段;

2.3 建设内容:拆除原有变配电所一座,建筑面积471.25平方米。新建8#研究生公寓、9#研究生公寓及变电所三栋单体建筑,总建筑面积36102.31平方米。其中8#研究生公寓,地上12层,建筑面积15696.78平方米; 9#研究生公寓,建筑面积19903.26平方米,地上12层,地下1层,地上15912.51平方米,地下3990.75平方米(含人防 2712.03平方米,)。变电所建筑面积 502.27 平方米,地上2层,主要功能为变配电室、配套用房。此外,配套实施道路、广场、绿化以及给排水、采暖、供电、消防地下管网等室外工程。室外地下管网采用直埋或穿管直埋敷设方式。具体内容详见图纸。

2.4 建设地点: (略) (略) 鹿泉区杏苑路3号校园西北位置;

2.5 计划工期:575日历日;

2.6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2.7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结果以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3.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不得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其他要求:①本项目技术标为暗标评审;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6 月 29 日00时00分至2024年 7 月 5 日23时59分,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如未从上述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日8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加密并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按无效投标处理,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各投标人无需现场投标,采用线上投标、远程CA解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北中医药大学

地 址: (略) 鹿泉经济开发区杏苑路3号

联 系 人:张润可

电 话:0311-*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 址: (略) 工农路486号

联 系 人:曹琦

电 话:0311-*、*

郑重公告:

为贯 (略) 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 号《 (略)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 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 (略) 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 (略) 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特别提示:1、本项目为远程异地、双盲评审(技术部分暗标评审)。

2、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元,由招标人支付。

3、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发布前,严格依照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招标文件中对本项目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做出具体要求,投标人在投标前应详细阅读,如投标人对合同条款有异议,应在有关法律规定质疑期内提出质疑。中标后,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4、我单位承诺本项目招标文件已经过公平竞争审查领导小组审查通过。

5、本项目对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形的投标 (略) 实行一票否决。

6、投诉举报渠道:

鹿泉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0311-*

行业监管部门: (略) 鹿泉区住房和建设监管综合服务中心 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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