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水利智慧展示馆建设项目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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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水利智慧展示馆建设项目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峡水利智慧展示馆建设项目总承包(EPC) (略) 夷陵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夷发改社会【2024】1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项补助及地方财政配套,招 (略) 夷陵区文化和旅游局/湖北夷陵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 (略) ,现对该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略) 夷陵区太平溪镇。

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总用地面积 25 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1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一栋综合展示馆及其室内展示工程;一处室外艺术化水利水电设备展示广场;一套智慧化管理系统,购置相关设施设备。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工程总承包项目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包括设计、采购、施工等阶段全过程实施和管理,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全面负责。

工程总承包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设计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相关手续、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等。

(2)施工招标范围:具体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包括但不限于:采购、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配套设施施工、相关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工作、工程、设备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保证该项目通过验收等。

(3)采购招标范围:完成本工程项目所需的设备、设施的采购、安装、管理和售后服务等。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计划工期: 750日历天(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的设计、施工、采购及安装等工作,直至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2.3招标项目质量目标:①设计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设计合格标准,施工图经施工图审查咨询机构审查,以核准的施工图纸审查合格书为准,并满足招标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②施工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③设备、材料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及规范要求且满足招标人采购需求。

2.4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略) 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采取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的,需上传联合体各方的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施工资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

3.4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1)应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或具备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人员担任。拟派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施工项目负责人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

3.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可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

(1)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为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上传建造师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2)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3.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备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7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施工管理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不少于1人)不得互相兼任(施工员和质量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现场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略) 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3.8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9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成员方)需上传现场关键岗位施工管理人员和设计项目负责人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24年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社保证明必须是带电子章的社保证明彩色扫描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彩色截图,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彩色扫描件;缴纳单位为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成员方),分公司缴纳有效。

3.10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须为“ (略) 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 (略) 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上传能证 (略) 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

3.1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成员方)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不超过2家,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

(2)联合体各成员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5)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7)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14投标人不得是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实体CA锁、手机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下同)。

4.2完成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后,请于**日至**日,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服务系统”,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服务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服务系统”)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日9时0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服务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在交易平台中添加联合体成员单位信息,并需成员单位予以确认。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服务系统”即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服务系统”)将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6.开标时间和地点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2开标地点:招标机构将在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21开标室,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组织在线开标。投标人自主选择在能够确保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开标现场(线上)情况。

7.评标办法

7.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2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评标和定标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http://**)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夷陵区文化和旅游局/湖北夷陵 (略)

地 址: (略) 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 14楼/ (略) 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

联 系 人:刘明睿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 (略)

地 址: (略) 夷陵区黄金六巷7号

联 系 人:张爱萍

电 话:*

10.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行业主管部门:夷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夷陵区夷兴大道112号

电话:0717-*

综合监管机构:夷陵区发展和改革局

地 址: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

电话:071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峡水利智慧展示馆建设项目总承包(EPC) (略) 夷陵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夷发改社会【2024】1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项补助及地方财政配套,招 (略) 夷陵区文化和旅游局/湖北夷陵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 (略) ,现对该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略) 夷陵区太平溪镇。

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总用地面积 25 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1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一栋综合展示馆及其室内展示工程;一处室外艺术化水利水电设备展示广场;一套智慧化管理系统,购置相关设施设备。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工程总承包项目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包括设计、采购、施工等阶段全过程实施和管理,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全面负责。

工程总承包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设计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相关手续、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等。

(2)施工招标范围:具体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包括但不限于:采购、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配套设施施工、相关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工作、工程、设备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保证该项目通过验收等。

(3)采购招标范围:完成本工程项目所需的设备、设施的采购、安装、管理和售后服务等。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计划工期: 750日历天(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的设计、施工、采购及安装等工作,直至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2.3招标项目质量目标:①设计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设计合格标准,施工图经施工图审查咨询机构审查,以核准的施工图纸审查合格书为准,并满足招标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②施工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③设备、材料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及规范要求且满足招标人采购需求。

2.4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略) 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采取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的,需上传联合体各方的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施工资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

3.4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1)应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或具备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人员担任。拟派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施工项目负责人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

3.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可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

(1)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为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上传建造师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2)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3.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备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7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施工管理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不少于1人)不得互相兼任(施工员和质量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现场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略) 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3.8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9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成员方)需上传现场关键岗位施工管理人员和设计项目负责人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24年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社保证明必须是带电子章的社保证明彩色扫描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彩色截图,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彩色扫描件;缴纳单位为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成员方),分公司缴纳有效。

3.10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须为“ (略) 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 (略) 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上传能证 (略) 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

3.1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成员方)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不超过2家,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

(2)联合体各成员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5)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7)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14投标人不得是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实体CA锁、手机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下同)。

4.2完成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后,请于**日至**日,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服务系统”,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服务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服务系统”)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日9时0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服务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在交易平台中添加联合体成员单位信息,并需成员单位予以确认。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服务系统”即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服务系统”)将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6.开标时间和地点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2开标地点:招标机构将在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21开标室,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组织在线开标。投标人自主选择在能够确保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开标现场(线上)情况。

7.评标办法

7.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2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评标和定标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http://**)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夷陵区文化和旅游局/湖北夷陵 (略)

地 址: (略) 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 14楼/ (略) 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

联 系 人:刘明睿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 (略)

地 址: (略) 夷陵区黄金六巷7号

联 系 人:张爱萍

电 话:*

10.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行业主管部门:夷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夷陵区夷兴大道112号

电话:0717-*

综合监管机构:夷陵区发展和改革局

地 址: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

电话: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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