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虬实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办公用房租用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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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虬实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办公用房租用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

绍兴虬实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办公用房租用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 (略) 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项目名称: (略) 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办公用房租用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略) 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办公用房租用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略) 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办公用房租用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4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略) 场监督管理局、 (略) 审计局合租办公 (略) 凤林西路216号,建筑面积为25445.43平方米,于2016年10月起投用,房屋所有 (略) 城市 (略) 。根据《关于政府性房产使用管理整改工作相关事宜协调会议备忘》(常务口[2021]4 号)精神, (略) 场监督管 (略) 城市 (略) 于2021年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为**日起至**日,租期5年,年租金预算为*.6元。2022年8月, (略) 违规建设楼堂馆所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专班的要求和《 (略) 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租用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租金参考标准调整为280元/平/年,年租金总额为*.4元,已列入年度预算安排。
该办公楼 (略) 城市 (略) 所有,符合唯一性。若改为租用其他办公场所,将新产生办公楼装修费用,为了节约财政资金,保障办公场所的延续性。鉴于上述情况,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规定。申请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 (略) 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办公用房租用项目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解放大道288号17层

三、公示期限

**日至**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联 系 人:沈榕

联系电话:0575-*

传 真:/

地 址: (略) 越城区凤林西路216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财政局

联 系 人:张婷婷

监管部门电话:0575-*

传 真:/

地 址: (略) 越城区凤林西路151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绍兴虬实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办公用房租用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 (略) 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项目名称: (略) 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办公用房租用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略) 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办公用房租用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略) 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办公用房租用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4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略) 场监督管理局、 (略) 审计局合租办公 (略) 凤林西路216号,建筑面积为25445.43平方米,于2016年10月起投用,房屋所有 (略) 城市 (略) 。根据《关于政府性房产使用管理整改工作相关事宜协调会议备忘》(常务口[2021]4 号)精神, (略) 场监督管 (略) 城市 (略) 于2021年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为**日起至**日,租期5年,年租金预算为*.6元。2022年8月, (略) 违规建设楼堂馆所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专班的要求和《 (略) 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租用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租金参考标准调整为280元/平/年,年租金总额为*.4元,已列入年度预算安排。
该办公楼 (略) 城市 (略) 所有,符合唯一性。若改为租用其他办公场所,将新产生办公楼装修费用,为了节约财政资金,保障办公场所的延续性。鉴于上述情况,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规定。申请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 (略) 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办公用房租用项目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解放大道288号17层

三、公示期限

**日至**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联 系 人:沈榕

联系电话:0575-*

传 真:/

地 址: (略) 越城区凤林西路216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财政局

联 系 人:张婷婷

监管部门电话:0575-*

传 真:/

地 址: (略) 越城区凤林西路151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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