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涵江粮食购销有限公司涵江部分资产租赁项目重新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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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涵江粮食购销有限公司涵江部分资产租赁项目重新招标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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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公 告

???? (略) (略) 的委托,福建恒 (略) 对莆田市涵江粮食购销有限公司涵江部分资产租赁项目(重新招标)招投标选定承租人。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租文件所有内容,理解并认可本文件所有条款,对项目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因素做了详尽的考虑,方可参加投标。在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相关合法有效证书,证件等材料,否则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一、招租标的内容及规模

1.1. 项目地点

(略) 涵江区梧塘镇东枫南街1235号梧塘粮点原食堂一楼厨房及二楼宿舍。

1.2出租面积:

建筑面积约154㎡。

1.3 租赁用途:

用于商业经营、办公、储存货物或住宿(合法经营,无易燃易爆物品)。不得作任何违法活动的场所,房产权性质为国有资产。

二、投标人的基本要求及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且无诚信经营不良记录的法人或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3、企业法人单位,必须持当地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无法到现场参加投标,还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4、投标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本标的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年,租金年递增3%。(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评标办法

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设置最低限价,以超过最低限价的最高报价为中标价,

、投标保证金

1、保证金应以转帐、电汇等方式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拒绝接受(或退回)其投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交缴帐户:

开户名称:福建恒 (略)

帐 户: (略) 莆田分行营业部

帐 号:*9272

2、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如下:

投标保证金额:人民币*仟元整。

3、各投标人应在2024年 7月 09日上午 09:00 前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和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实地勘察时间:

2024年 6 月 28 日至2024年 7 月 08 日(正常上班时间);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人自2024年 6 月 28 日起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http://**上发布招标公告,投标人可在工作日上班时间直接联系招标代理。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 7 月 09 日 09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 (略) (略) 五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同时在招标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http://**上发布招标公告。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略) ;

地 址: (略) 涵江区 ;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0594-*;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 (略) ;

地 址: (略) 涵江区;

联 系 人:小陈

电 话:*

, (略) ,莆田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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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公 告

???? (略) (略) 的委托,福建恒 (略) 对莆田市涵江粮食购销有限公司涵江部分资产租赁项目(重新招标)招投标选定承租人。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租文件所有内容,理解并认可本文件所有条款,对项目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因素做了详尽的考虑,方可参加投标。在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相关合法有效证书,证件等材料,否则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一、招租标的内容及规模

1.1. 项目地点

(略) 涵江区梧塘镇东枫南街1235号梧塘粮点原食堂一楼厨房及二楼宿舍。

1.2出租面积:

建筑面积约154㎡。

1.3 租赁用途:

用于商业经营、办公、储存货物或住宿(合法经营,无易燃易爆物品)。不得作任何违法活动的场所,房产权性质为国有资产。

二、投标人的基本要求及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且无诚信经营不良记录的法人或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3、企业法人单位,必须持当地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无法到现场参加投标,还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4、投标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本标的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年,租金年递增3%。(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评标办法

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设置最低限价,以超过最低限价的最高报价为中标价,

、投标保证金

1、保证金应以转帐、电汇等方式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拒绝接受(或退回)其投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交缴帐户:

开户名称:福建恒 (略)

帐 户: (略) 莆田分行营业部

帐 号:*9272

2、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如下:

投标保证金额:人民币*仟元整。

3、各投标人应在2024年 7月 09日上午 09:00 前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和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实地勘察时间:

2024年 6 月 28 日至2024年 7 月 08 日(正常上班时间);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人自2024年 6 月 28 日起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http://**上发布招标公告,投标人可在工作日上班时间直接联系招标代理。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 7 月 09 日 09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 (略) (略) 五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同时在招标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http://**上发布招标公告。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略) ;

地 址: (略) 涵江区 ;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0594-*;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 (略) ;

地 址: (略) 涵江区;

联 系 人:小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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