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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涵江粮食购销有限公司涵江部分资产租赁项目重新招标
招 标 公 告
???? (略) (略) 的委托,福建恒 (略) 对莆田市涵江粮食购销有限公司涵江部分资产租赁项目(重新招标)招投标选定承租人。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租文件所有内容,理解并认可本文件所有条款,对项目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因素做了详尽的考虑,方可参加投标。在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相关合法有效证书,证件等材料,否则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一、招租标的内容及规模
1.1. 项目地点
(略) 涵江区梧塘镇东枫南街1235号梧塘粮点原食堂一楼厨房及二楼宿舍。
1.2出租面积:
建筑面积约154㎡。
1.3 租赁用途:
用于商业经营、办公、储存货物或住宿(合法经营,无易燃易爆物品)。不得作任何违法活动的场所,房产权性质为国有资产。
二、投标人的基本要求及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且无诚信经营不良记录的法人或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3、企业法人单位,必须持当地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无法到现场参加投标,还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4、投标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本标的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三、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年,租金年递增3%。(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四.评标办法
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设置最低限价,以超过最低限价的最高报价为中标价,
五、投标保证金
1、保证金应以转帐、电汇等方式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拒绝接受(或退回)其投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交缴帐户:
开户名称:福建恒 (略)
帐 户: (略) 莆田分行营业部
帐 号:*9272
2、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如下:
投标保证金额:人民币*仟元整。
3、各投标人应在2024年 7月 09日上午 09:00 前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和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六、实地勘察时间:
2024年 6 月 28 日至2024年 7 月 08 日(正常上班时间);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人自2024年 6 月 28 日起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http://**上发布招标公告,投标人可在工作日上班时间直接联系招标代理。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 7 月 09 日 09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 (略) (略) 五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同时在招标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http://**上发布招标公告。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略) ;
地 址: (略) 涵江区 ;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0594-*;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 (略) ;
地 址: (略) 涵江区;
联 系 人:小陈
电 话:*
招 标 公 告
???? (略) (略) 的委托,福建恒 (略) 对莆田市涵江粮食购销有限公司涵江部分资产租赁项目(重新招标)招投标选定承租人。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租文件所有内容,理解并认可本文件所有条款,对项目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因素做了详尽的考虑,方可参加投标。在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相关合法有效证书,证件等材料,否则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一、招租标的内容及规模
1.1. 项目地点
(略) 涵江区梧塘镇东枫南街1235号梧塘粮点原食堂一楼厨房及二楼宿舍。
1.2出租面积:
建筑面积约154㎡。
1.3 租赁用途:
用于商业经营、办公、储存货物或住宿(合法经营,无易燃易爆物品)。不得作任何违法活动的场所,房产权性质为国有资产。
二、投标人的基本要求及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且无诚信经营不良记录的法人或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3、企业法人单位,必须持当地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无法到现场参加投标,还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4、投标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本标的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三、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年,租金年递增3%。(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四.评标办法
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设置最低限价,以超过最低限价的最高报价为中标价,
五、投标保证金
1、保证金应以转帐、电汇等方式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拒绝接受(或退回)其投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交缴帐户:
开户名称:福建恒 (略)
帐 户: (略) 莆田分行营业部
帐 号:*9272
2、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如下:
投标保证金额:人民币*仟元整。
3、各投标人应在2024年 7月 09日上午 09:00 前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和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六、实地勘察时间:
2024年 6 月 28 日至2024年 7 月 08 日(正常上班时间);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人自2024年 6 月 28 日起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http://**上发布招标公告,投标人可在工作日上班时间直接联系招标代理。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 7 月 09 日 09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 (略) (略) 五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同时在招标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http://**上发布招标公告。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略) ;
地 址: (略) 涵江区 ;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0594-*;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 (略) ;
地 址: (略) 涵江区;
联 系 人:小陈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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