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大营镇人民政府2024年航空港实验区祝家村村内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大营镇人民政府2024年航空港实验区祝家村村内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大营镇人民政府2024年航空港实验区祝家村村内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郑港财采磋商-2024-37 | |||||||||||||||
2、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大营镇人民政府2024年航空港实验区祝家村村内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1,867,992.15元 | |||||||||||||||
最高限价:*.15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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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内容:本项目为村内道路的提升改造工程,本项目共17条路,1号路长244m、2号路长 245m、3号路长 244m、4号路长 85.5m、5号路231m、6号路205m、7号路 203m、8号路203m、9号路205m、10号路201m、11号路 201m、12号路193m、13号路244m、14号路243m、15号路 223m、16号路241m、17号路241m,总长度3652.5m,扣除交叉口范围长度,总长度3640m,本次将村内剩余部分土路,提升改造为混凝土道路,采用18公分C30水泥砼,行车道宽4米,共14560平方米。采用等外道路等级,设计速度15km/h的技术标准进行设计。本项目路幅组成为:0.5m(土路肩)+4m(行车道)+0.5m(土路肩)=5m。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质量标准:合格; 5.4、工期:60 日历天; 5.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 1 个标段; 5.6、采购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 |||||||||||||||
6、合同履行期限:60 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响应人无需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社保资金等证明资料,仅须如实提供书面承诺符合资格条件且无 纳税、社保、重大违法等方面失信记录以及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能力的声明函(《资格承诺声明 函》详见磋商文件) 3.7、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并具备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截止时点:开启时间)。在 本公告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 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 档保存。 3.9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执行,并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财库〔2014〕68 号),除 提供声明函外还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 | |||||||||||||||
3.方式:登*“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网站,完成 “CA 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 CA 数字证书参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 (http://**)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港大道与赠之路口) 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18082/BidOpeningHall)。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 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竞争性磋商文件在登*“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网站,完成“CA 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 CA 数字证书参 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 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现场提交纸质版 响应文件、企业业绩或人员证书等任何文件资料或物品。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 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 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一下载专区”栏目内的《郑州航空港 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3、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等政府采购政策。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大营镇人民政府 | |||||||||||||||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大营镇 | |||||||||||||||
联系人:郝先生 | |||||||||||||||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施政 (略) | |||||||||||||||
地址: (略) 航空港区洵美路16号7号楼建筑总部大厦2楼55号 | |||||||||||||||
联系人:李女士 | |||||||||||||||
联系方式:*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郝先生 李女士 | |||||||||||||||
联系方式:* * |
项目概况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大营镇人民政府2024年航空港实验区祝家村村内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郑港财采磋商-2024-37 | |||||||||||||||
2、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大营镇人民政府2024年航空港实验区祝家村村内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1,867,992.15元 | |||||||||||||||
最高限价:*.15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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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内容:本项目为村内道路的提升改造工程,本项目共17条路,1号路长244m、2号路长 245m、3号路长 244m、4号路长 85.5m、5号路231m、6号路205m、7号路 203m、8号路203m、9号路205m、10号路201m、11号路 201m、12号路193m、13号路244m、14号路243m、15号路 223m、16号路241m、17号路241m,总长度3652.5m,扣除交叉口范围长度,总长度3640m,本次将村内剩余部分土路,提升改造为混凝土道路,采用18公分C30水泥砼,行车道宽4米,共14560平方米。采用等外道路等级,设计速度15km/h的技术标准进行设计。本项目路幅组成为:0.5m(土路肩)+4m(行车道)+0.5m(土路肩)=5m。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质量标准:合格; 5.4、工期:60 日历天; 5.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 1 个标段; 5.6、采购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 |||||||||||||||
6、合同履行期限:60 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响应人无需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社保资金等证明资料,仅须如实提供书面承诺符合资格条件且无 纳税、社保、重大违法等方面失信记录以及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能力的声明函(《资格承诺声明 函》详见磋商文件) 3.7、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并具备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截止时点:开启时间)。在 本公告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 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 档保存。 3.9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执行,并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财库〔2014〕68 号),除 提供声明函外还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 | |||||||||||||||
3.方式:登*“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网站,完成 “CA 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 CA 数字证书参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 (http://**)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港大道与赠之路口) 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18082/BidOpeningHall)。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 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竞争性磋商文件在登*“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网站,完成“CA 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 CA 数字证书参 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 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现场提交纸质版 响应文件、企业业绩或人员证书等任何文件资料或物品。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 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 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一下载专区”栏目内的《郑州航空港 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3、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等政府采购政策。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大营镇人民政府 | |||||||||||||||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大营镇 | |||||||||||||||
联系人:郝先生 | |||||||||||||||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施政 (略) | |||||||||||||||
地址: (略) 航空港区洵美路16号7号楼建筑总部大厦2楼55号 | |||||||||||||||
联系人:李女士 | |||||||||||||||
联系方式:*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郝先生 李女士 | |||||||||||||||
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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