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某部房屋租赁第二包招标公告02第2包
北京市某部房屋租赁第二包招标公告02第2包
(略) 某部房屋租赁(第二包)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4-JCKKAX-F3001(02))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 (略) 某部房屋租赁(第二包)
二、项目编号:2024-JCKKAX-F3001(02)
三、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住房租赁 | 总面积在884平方米以内的两居室10套 | (略) 海淀区 | 服务期限1年 | |
说明: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否;
2.项目预算:76.5万元;
3.本项目第2包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需提供房产证明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复印件,若为代理经营的(或采用租赁形式的物业),需提供房产证明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复印件及代理经营的相关合同协议(或租赁合同协议),合同协议至少应包含合同首页、签订日期、经营(租赁)期限、面积、金额、签字盖章页等信息。
3.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一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日至7月4日,每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4:30至17:30。
(二)申领地点: (略) 海淀区。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线下发送。报价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谈判文件。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日8时30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日9时00分。
(三)报价地点: (略) 海淀区。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日9时00分。
(二)谈判地点: (略) 海淀区。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http://**)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助理、何助理
办公电话: 010-*
移动电话:*、*
地 址: (略) 海淀区。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隋主任
办公电话: 010-*
(略) 某部房屋租赁(第二包)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4-JCKKAX-F3001(02))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 (略) 某部房屋租赁(第二包)
二、项目编号:2024-JCKKAX-F3001(02)
三、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住房租赁 | 总面积在884平方米以内的两居室10套 | (略) 海淀区 | 服务期限1年 | |
说明: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否;
2.项目预算:76.5万元;
3.本项目第2包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需提供房产证明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复印件,若为代理经营的(或采用租赁形式的物业),需提供房产证明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复印件及代理经营的相关合同协议(或租赁合同协议),合同协议至少应包含合同首页、签订日期、经营(租赁)期限、面积、金额、签字盖章页等信息。
3.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一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日至7月4日,每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4:30至17:30。
(二)申领地点: (略) 海淀区。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线下发送。报价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谈判文件。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日8时30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日9时00分。
(三)报价地点: (略) 海淀区。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日9时00分。
(二)谈判地点: (略) 海淀区。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http://**)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助理、何助理
办公电话: 010-*
移动电话:*、*
地 址: (略) 海淀区。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隋主任
办公电话: 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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