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平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24年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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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平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24年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 (略) 决策部署,切实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行为,根据《 (略) 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实施方案》《 (略) 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略) 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实施方案》《 (略) 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 (略) 平城区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全面加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促进教育公平,扎实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结合我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试、就近、划片”入学原则,着力推进招生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教育入学一件事”落地见效,逐步实现入学“一网通办”;完善本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工作公示制度、咨询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确保招生入学工作政策透明、程序公开、过程公平、结果公正;扎实推进依法办学,坚持属地管理,实行“公民同招”,突出标本兼治,坚决杜绝违规跨区域招生和争抢生源现象,坚决整治“暗箱操作”“掐尖招生”等现象,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切实维护良好教育生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每个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创造平等的就学机会。

二、招生体制

区 (略) 市相关要求宏观管理、组织协调,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依据招生政策组织实施,学生和家长有序参与。

三、职责分工

区教育局负责制定解释招生政策、审核学校招生方案、审定学校招生计划,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入学资格网上审验,维护管理网上报名系统及指导协调各学校招生工作。

各公办学校负责政策宣传、学生房户等手续的资料审验、招生录取等工作;各民办学校在区教育局统筹指导下开展招生工作;各毕业小学负责为本校毕业生提供相关报名信息,配合各初中招生学校宣传招生政策,协助学生家长进行小升初网上报名,负责对毕业生升学去向进行摸底和统计。

学生家长须真实准确在网上填报入学信息并提供相关入学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参与入学资料审验,切实履行其子女接受教育法定义务。

四、工作安排

(一)方案上报

招生学校须在7月1日前向区教育局基教办提交招生方案和招生计划申请,在获得批准后方可招生。

(二)报名网址

(略)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网上管理系统(http://111.53.6.62:5080/index.jsp)进行报名。也 (略) 基础教育网(http://www.dtjcjy.com/)点击“招生报名系统”栏目进行报名。网上报名时,请家长仔细核对信息,志愿一经确认,不可更改。

(三)招生流程

1.公办学校

学生家长根据自己的房、户、居住证等条件和招生学校的入学条件,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网上报名( (略) 直、平城区以外小学毕业生,符合学校招生条件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在学区学校办理现场个别报名)。有条件的学校可组织学生家长统一进行网上报名,条件不具备的学校可对学生家长进行培训后由家长自行网上报名。

(1)学生网上填报志愿;

(2)集中网上审验资料;

(3)学校现场审验资料;

(4)学校网上审核通过;

(5)学校网上完成录取。

2.民办学校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工作严格按照《 (略) 教育 (略) 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同教字〔2021〕54号)执行,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电脑派位、招生录取工作均由区教育局统筹管理,组织实施。

(1)学生网上填报志愿;

(2)集中网上审验资料;

(3)集中现场审验资料;

(4)网上资格审核通过;

(5)电脑随机摇号派位;

(6)公布派位录取名单。

3.志愿补报

参加公办学校报名和民办学校电脑派位未被录取的学生,可在网上招生系统进行第二次公办学校志愿补报、入学资料现场审验。

(四)时间安排

1.入学报名

公民办小学、初中报名时间:**日-7月5日。

2.资料审验

公民办小学、初中网上审验时间:**日-7月12日;

公民办小学、初中现场审验时间:**日-7月15日。

3.电脑派位

电脑随机派位时间:**日。

4.志愿补报

公办学校网上志愿补报时间:**日-21日;

公办学校现场审验材料时间:**日。

五、报名条件

(一)小学

年满六周岁(**日及以前出生)的平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和随迁子女。

(二)初中

应届小学毕业的平城区户籍学生和随迁子女。

(三)报名所需资料

1.平城区户籍户口簿;

2.正式房产手续,包括:房屋所有权(不动产)证,购买新建住房但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需提供正式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入住通知、住宅维修基金票据等相关资料,拆迁安置的需提供拆迁安置手续;

3.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平城区居住证和从商、务工相关手续。

4.《 (略) 平城区2024年中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

5.初中个别报名另需提供加盖毕业小学公章的《学生信息明细》、学校标识码、全国学籍号等信息。

六、资料审验

(一)审验方式

2024年采取网上审验和现场审验相结合的方式提升审验效能。公办小学审验范围为参加本校报名的适龄儿童,初中审验范围为参加本校网上集中报名和现场个别报名的小学毕业生。民办学校由区教育局负责实施。

(二)网上审验

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安、房产等相关部门配合,公办学校自行负责实施,学生房户资料在报名学校学区范围内,且所持房产手续类型为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网签合同其中之一的进行网上审验。

(三)现场审验

对不具备网上审验条件的学生进行现场资料审验。公办小学继续按照校际间交叉组合、相互监督,共同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公办初中自行组织实施。

(四)其他情况说明

对户籍、住房手续有疑问的,要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查证落实,对相关材料提交不全的要在学校规定时间及时补验;如房主与学生本人不在同一户口,或其他原因不能说明与学生的关系时,需提供能说明其与学生关系的相关佐证材料;学生家长提交的户籍、住房手续及其他佐证材料必须真实可信,如经公安、不动产登记中心等部门查证落实确属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相关学校录取资格;各学校不得要求提供非必要入学证明材料,包括:学前教育完成证明、计划生育证明、户籍地无人监护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

七、录取办法

为确保整个招生录取过程阳光透明,录取结果公平公正,各学校要严格依照本校所在学区范围和招生录取条件,结合本校当年招生规模轨制,合理确定录取梯次,按照梯次原则进行录取,直至录满为止。

(一)公办小学

继续实行单校划片与大学区多校划片相结合的招生模式,第一阶段由各学校按照学区范围和招生计划自行组织招生,并严格按入学梯次顺序进行录取;第二阶段由大学区内多所学校共同参与集中招生,对在第一阶段未报名、未录取(包括民办学校电脑派位未录取)的学生进行集中补报和统筹调配。

1.入学基本条件

具有学区内随同父母(或直系亲属)的正式户籍、正式房产手续或新建小区购房手续(通过专业部门正式竣工验收的房屋)或拆迁安置手续,且须房户一致,截止时间为**日前。学校学区内的二手房住户须具备一年以上房户手续,截止时间为**日前。

2.录取梯次顺序

(1)完全符合入学基本条件的学生;

(2)房户时间不足的学生(符合其它基本条件,但房、户迁入时间不足);

(3)房户不一致的学生(分两种类型,依次为:住房在学区,户籍不在学区但属于平城区范围内;住房在学区,户籍不在平城区范围内);

(4)有户无房的学生(学生户籍在学区,但无正式房产手续);

(5)无房无户的学生(房户均不在平城区但具有平城区居住证的随迁子女);

(6)与该校学区有关的其他类别学生。

3.大学区划分区域

第一片区:十四校、四十三校、机车一校、二十三校枫林分校、十四校知行分校。(十四校知行分校为第二阶段报名点)

第二片区:一校、十校、二十三校五洲分校、四十二校、十四校振华校区、区实验小学。(一校为第二阶段报名点)

第三片区:八校、三十一校、三十五校、四十六校、四十七校。(三十一校为第二阶段报名点)

第四片区:十七校、二十三校、三十二校、三十九校、四十九校。(十七校为第二阶段报名点)

第五片区:大同大学附属小学、御河小学、十八校、十八校南关校区、四十一校、四十五校。(四十一校为第二阶段报名点)

第六片区:十八校文瀛分校、十八校御东校区、文慧小学、十八校文兴校区、大同大学附属小学御东校区、御河小学水泊寺校区。(御河小学水泊寺校区为第二阶段报名点)

4.关于部分学校的录取作如下说明:

(1)平城区原第十九小学校学区范围划归至现合并学校平城区第八小学校学区范围。2024年符合报名学校入学条件的学生,根据学生和家长意愿,可以由平城区八校录取,也可由平城区三十一校录取;

(2)平城区原第四十小学校学区范围划归至现合并学校平城区第四十三小学校学区范围。2024年符合报名学校入学条件的学生,根据学生和家长意愿,可以由平城区四十三校录取,也可由平城区十四校振华校区录取;

(3)永泰南路以东,源茂街以南,御河西路以西,南至平城区学区范围区域,2024年由大同大学附属小学开源校区录取,该区域内配建小学建成后另行划定。其中,永泰南路以东,源茂街以南,御河西路以西,昌宁街以北范围内,2024年符合报名学校入学条件的学生,根据学生和家长意愿,也可由平城区第四十五小学校录取;

(4)太和路以东,开源街以南,原平城区学区范围内,在配建学校建成前,符合报名学校招生条件的适龄学生,可根据学生家长意愿和学校的学位情况,由平城区十八校御东校区录取,也可由平城区御河小学水泊寺分校录取。

(二)公办初中

平城中学、平城二中参照《 (略) 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24年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按相关要求规范有序开展审验录取等招生工作,学校实行全封闭寄宿制管理。

(三)民办学校

各民办学校的招生工作由区教育局统筹管理,统一核定招生计划,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以平城区为招生范围,采取注册入学、对口直升、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进行。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可依据房户到所在地学区或大学区内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小学参加补报。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公办学校的划片招生。

1.注册入学

对规定时间内网报人数没有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经资格审验合格后,全部实行注册入学。

2.对口直升

有九年一贯制(或十二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学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报名本校初中的,原则上采取对口直升的方式入学。

依次为:

(1)本校小学毕业生网报人数没有超过招生计划的,经资格审验合格后对口直升。空余学位继续通过相应流程补录。

(2)本校小学毕业生网报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学位在参加报名的本校小学毕业生中电脑随机派位产生。

3.电脑派位

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全部实行电脑派位录取(多胞胎子女可捆绑派位),依电脑派位产生的录取序号一次性录足。初中录取分对口直升、学校生源地生源两个批次。招生计划上一批次已录满的,下一批次不再进行。

电脑派位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邀请公证机构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驻局纪检组、新闻媒体、家长代表、民办学校代表全程参与监督。

(四)照顾政策

1.根据《 (略) 〈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 (略) 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 (略)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烈士子女、军人子女、人民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等群体教育优待工作。

2.根据《 (略) 引进人才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试行)》,保障人才子女入学。

3. (略) 、区两级政府签约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项目相关人员子女可由区教育局协调到相关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4.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的残疾儿童少年应随班就读接受义务教育。

八、结果公布

学生家长可通过登录“ (略)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网上管理系统”或大同基础教育网“招生报名系统”栏目查询录取结果。新生入学通知由招生学校负责发放,具体发放时间由招生学校自行确定,原则上应在7月31日前完成。每位家长需按时按要求送子女到录取学校报到。如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要向录取学校履行请假手续,请假时限为一周。逾期不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家长自行承担。

各招生学校录取工作结束后,要将录取名单以EXCEL表格形式制表,经校长确认签字后加盖公章,报送区教育局基教办。

九、均衡编班

2024年均衡编班工作仍实行由区教育局统一领导、学校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的办法进行。为确保各学校编班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各学校要提前制定均衡编班工作实施方案,于**日前报区教育局基教办。公开编班统一时间**日上午9时。各学校严格按照新生录取名单组织编班。编班时要邀请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人士等参与现场监督,要结合学生实际情况进行阳光排座,当场公示编班和排座结果,确保整个过程公开透明、结果公平公正。区教育局招生督导组对各学校的编班情况进行重点督查。

十、学籍注册

严格执行《 (略) 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晋教基〔2019〕19号)文件精神,确保学校招生计划、录取名单和学籍注册名单相统一。注册学籍时要严格执行“人籍一致、籍随人走”的原则,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违规行为的出现。

十一、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关乎社会公平,备受人民群众关注。为切实加强对招生学校的组织领导, (略) 平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24年招生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统筹学校招生工作。各招生学校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招生主体责任,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组和以书记为组长的监督组,精心制定招生方案和监督办法,严把工作时间节点,层层落实工作责任,规范招生录取过程,确保结果公平公正,充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

(二)坚持阳光招生。严格落实阳光招生专项行动要求,坚持政策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实现阳光招生。坚持公民同招、公平发展,增强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透明度和便利性。各学校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及时公布招生入学方案和招生电话,畅通咨询答疑渠道。要健全完善应急机制,制定应急响应工作方案,提升风险评估能力,密切关注招生舆情,积极回应社会热点和大众关切,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严格规范管理。要根据“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行动要求,严格按照义务教育入学招生政策和学籍管理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做好学籍注册和学籍异动工作。严禁学校违规注册学籍;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学籍业务办理不及时等问题。幼儿园、小学和初中要密切配合跟踪学生流向。各小学要利用网上招生平台及时准确掌握本学校所属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和应届小学毕业生的升学去向,对未报名和未报到学生,要做到招生政策重点宣传,学生流向重点关注,严格排查,严防辍学。

(四)严肃纪律要求。各学校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严禁提前招生、考试招生、掐尖招生、超计划招生等违规招生行为。要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守纪律底线,主动接受家长、社会舆论监督。各校校长要以身作则,做到廉洁自律,参与招生工作的人员要严格按政策规定,做到查验认真细致,登记一丝不苟,审核准确无误,结果公平公正。区教育局招生工作督导组对学校招生全过程进行督查指导,如发现徇私舞弊、顶风违纪以及扰乱招生录取工作秩序的行为,一经查实,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严肃问责。

(略) 平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24年招生工作领导组.docx

附件2平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24年招生咨询电话.docx

(略) 平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24年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docx

(略) 平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日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 (略) 决策部署,切实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行为,根据《 (略) 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实施方案》《 (略) 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略) 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实施方案》《 (略) 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 (略) 平城区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全面加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促进教育公平,扎实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结合我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试、就近、划片”入学原则,着力推进招生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教育入学一件事”落地见效,逐步实现入学“一网通办”;完善本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工作公示制度、咨询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确保招生入学工作政策透明、程序公开、过程公平、结果公正;扎实推进依法办学,坚持属地管理,实行“公民同招”,突出标本兼治,坚决杜绝违规跨区域招生和争抢生源现象,坚决整治“暗箱操作”“掐尖招生”等现象,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切实维护良好教育生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每个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创造平等的就学机会。

二、招生体制

区 (略) 市相关要求宏观管理、组织协调,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依据招生政策组织实施,学生和家长有序参与。

三、职责分工

区教育局负责制定解释招生政策、审核学校招生方案、审定学校招生计划,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入学资格网上审验,维护管理网上报名系统及指导协调各学校招生工作。

各公办学校负责政策宣传、学生房户等手续的资料审验、招生录取等工作;各民办学校在区教育局统筹指导下开展招生工作;各毕业小学负责为本校毕业生提供相关报名信息,配合各初中招生学校宣传招生政策,协助学生家长进行小升初网上报名,负责对毕业生升学去向进行摸底和统计。

学生家长须真实准确在网上填报入学信息并提供相关入学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参与入学资料审验,切实履行其子女接受教育法定义务。

四、工作安排

(一)方案上报

招生学校须在7月1日前向区教育局基教办提交招生方案和招生计划申请,在获得批准后方可招生。

(二)报名网址

(略)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网上管理系统(http://111.53.6.62:5080/index.jsp)进行报名。也 (略) 基础教育网(http://www.dtjcjy.com/)点击“招生报名系统”栏目进行报名。网上报名时,请家长仔细核对信息,志愿一经确认,不可更改。

(三)招生流程

1.公办学校

学生家长根据自己的房、户、居住证等条件和招生学校的入学条件,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网上报名( (略) 直、平城区以外小学毕业生,符合学校招生条件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在学区学校办理现场个别报名)。有条件的学校可组织学生家长统一进行网上报名,条件不具备的学校可对学生家长进行培训后由家长自行网上报名。

(1)学生网上填报志愿;

(2)集中网上审验资料;

(3)学校现场审验资料;

(4)学校网上审核通过;

(5)学校网上完成录取。

2.民办学校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工作严格按照《 (略) 教育 (略) 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同教字〔2021〕54号)执行,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电脑派位、招生录取工作均由区教育局统筹管理,组织实施。

(1)学生网上填报志愿;

(2)集中网上审验资料;

(3)集中现场审验资料;

(4)网上资格审核通过;

(5)电脑随机摇号派位;

(6)公布派位录取名单。

3.志愿补报

参加公办学校报名和民办学校电脑派位未被录取的学生,可在网上招生系统进行第二次公办学校志愿补报、入学资料现场审验。

(四)时间安排

1.入学报名

公民办小学、初中报名时间:**日-7月5日。

2.资料审验

公民办小学、初中网上审验时间:**日-7月12日;

公民办小学、初中现场审验时间:**日-7月15日。

3.电脑派位

电脑随机派位时间:**日。

4.志愿补报

公办学校网上志愿补报时间:**日-21日;

公办学校现场审验材料时间:**日。

五、报名条件

(一)小学

年满六周岁(**日及以前出生)的平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和随迁子女。

(二)初中

应届小学毕业的平城区户籍学生和随迁子女。

(三)报名所需资料

1.平城区户籍户口簿;

2.正式房产手续,包括:房屋所有权(不动产)证,购买新建住房但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需提供正式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入住通知、住宅维修基金票据等相关资料,拆迁安置的需提供拆迁安置手续;

3.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平城区居住证和从商、务工相关手续。

4.《 (略) 平城区2024年中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

5.初中个别报名另需提供加盖毕业小学公章的《学生信息明细》、学校标识码、全国学籍号等信息。

六、资料审验

(一)审验方式

2024年采取网上审验和现场审验相结合的方式提升审验效能。公办小学审验范围为参加本校报名的适龄儿童,初中审验范围为参加本校网上集中报名和现场个别报名的小学毕业生。民办学校由区教育局负责实施。

(二)网上审验

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安、房产等相关部门配合,公办学校自行负责实施,学生房户资料在报名学校学区范围内,且所持房产手续类型为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网签合同其中之一的进行网上审验。

(三)现场审验

对不具备网上审验条件的学生进行现场资料审验。公办小学继续按照校际间交叉组合、相互监督,共同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公办初中自行组织实施。

(四)其他情况说明

对户籍、住房手续有疑问的,要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查证落实,对相关材料提交不全的要在学校规定时间及时补验;如房主与学生本人不在同一户口,或其他原因不能说明与学生的关系时,需提供能说明其与学生关系的相关佐证材料;学生家长提交的户籍、住房手续及其他佐证材料必须真实可信,如经公安、不动产登记中心等部门查证落实确属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相关学校录取资格;各学校不得要求提供非必要入学证明材料,包括:学前教育完成证明、计划生育证明、户籍地无人监护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

七、录取办法

为确保整个招生录取过程阳光透明,录取结果公平公正,各学校要严格依照本校所在学区范围和招生录取条件,结合本校当年招生规模轨制,合理确定录取梯次,按照梯次原则进行录取,直至录满为止。

(一)公办小学

继续实行单校划片与大学区多校划片相结合的招生模式,第一阶段由各学校按照学区范围和招生计划自行组织招生,并严格按入学梯次顺序进行录取;第二阶段由大学区内多所学校共同参与集中招生,对在第一阶段未报名、未录取(包括民办学校电脑派位未录取)的学生进行集中补报和统筹调配。

1.入学基本条件

具有学区内随同父母(或直系亲属)的正式户籍、正式房产手续或新建小区购房手续(通过专业部门正式竣工验收的房屋)或拆迁安置手续,且须房户一致,截止时间为**日前。学校学区内的二手房住户须具备一年以上房户手续,截止时间为**日前。

2.录取梯次顺序

(1)完全符合入学基本条件的学生;

(2)房户时间不足的学生(符合其它基本条件,但房、户迁入时间不足);

(3)房户不一致的学生(分两种类型,依次为:住房在学区,户籍不在学区但属于平城区范围内;住房在学区,户籍不在平城区范围内);

(4)有户无房的学生(学生户籍在学区,但无正式房产手续);

(5)无房无户的学生(房户均不在平城区但具有平城区居住证的随迁子女);

(6)与该校学区有关的其他类别学生。

3.大学区划分区域

第一片区:十四校、四十三校、机车一校、二十三校枫林分校、十四校知行分校。(十四校知行分校为第二阶段报名点)

第二片区:一校、十校、二十三校五洲分校、四十二校、十四校振华校区、区实验小学。(一校为第二阶段报名点)

第三片区:八校、三十一校、三十五校、四十六校、四十七校。(三十一校为第二阶段报名点)

第四片区:十七校、二十三校、三十二校、三十九校、四十九校。(十七校为第二阶段报名点)

第五片区:大同大学附属小学、御河小学、十八校、十八校南关校区、四十一校、四十五校。(四十一校为第二阶段报名点)

第六片区:十八校文瀛分校、十八校御东校区、文慧小学、十八校文兴校区、大同大学附属小学御东校区、御河小学水泊寺校区。(御河小学水泊寺校区为第二阶段报名点)

4.关于部分学校的录取作如下说明:

(1)平城区原第十九小学校学区范围划归至现合并学校平城区第八小学校学区范围。2024年符合报名学校入学条件的学生,根据学生和家长意愿,可以由平城区八校录取,也可由平城区三十一校录取;

(2)平城区原第四十小学校学区范围划归至现合并学校平城区第四十三小学校学区范围。2024年符合报名学校入学条件的学生,根据学生和家长意愿,可以由平城区四十三校录取,也可由平城区十四校振华校区录取;

(3)永泰南路以东,源茂街以南,御河西路以西,南至平城区学区范围区域,2024年由大同大学附属小学开源校区录取,该区域内配建小学建成后另行划定。其中,永泰南路以东,源茂街以南,御河西路以西,昌宁街以北范围内,2024年符合报名学校入学条件的学生,根据学生和家长意愿,也可由平城区第四十五小学校录取;

(4)太和路以东,开源街以南,原平城区学区范围内,在配建学校建成前,符合报名学校招生条件的适龄学生,可根据学生家长意愿和学校的学位情况,由平城区十八校御东校区录取,也可由平城区御河小学水泊寺分校录取。

(二)公办初中

平城中学、平城二中参照《 (略) 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24年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按相关要求规范有序开展审验录取等招生工作,学校实行全封闭寄宿制管理。

(三)民办学校

各民办学校的招生工作由区教育局统筹管理,统一核定招生计划,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以平城区为招生范围,采取注册入学、对口直升、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进行。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可依据房户到所在地学区或大学区内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小学参加补报。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公办学校的划片招生。

1.注册入学

对规定时间内网报人数没有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经资格审验合格后,全部实行注册入学。

2.对口直升

有九年一贯制(或十二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学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报名本校初中的,原则上采取对口直升的方式入学。

依次为:

(1)本校小学毕业生网报人数没有超过招生计划的,经资格审验合格后对口直升。空余学位继续通过相应流程补录。

(2)本校小学毕业生网报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学位在参加报名的本校小学毕业生中电脑随机派位产生。

3.电脑派位

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全部实行电脑派位录取(多胞胎子女可捆绑派位),依电脑派位产生的录取序号一次性录足。初中录取分对口直升、学校生源地生源两个批次。招生计划上一批次已录满的,下一批次不再进行。

电脑派位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邀请公证机构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驻局纪检组、新闻媒体、家长代表、民办学校代表全程参与监督。

(四)照顾政策

1.根据《 (略) 〈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 (略) 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 (略)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烈士子女、军人子女、人民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等群体教育优待工作。

2.根据《 (略) 引进人才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试行)》,保障人才子女入学。

3. (略) 、区两级政府签约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项目相关人员子女可由区教育局协调到相关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4.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的残疾儿童少年应随班就读接受义务教育。

八、结果公布

学生家长可通过登录“ (略)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网上管理系统”或大同基础教育网“招生报名系统”栏目查询录取结果。新生入学通知由招生学校负责发放,具体发放时间由招生学校自行确定,原则上应在7月31日前完成。每位家长需按时按要求送子女到录取学校报到。如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要向录取学校履行请假手续,请假时限为一周。逾期不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家长自行承担。

各招生学校录取工作结束后,要将录取名单以EXCEL表格形式制表,经校长确认签字后加盖公章,报送区教育局基教办。

九、均衡编班

2024年均衡编班工作仍实行由区教育局统一领导、学校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的办法进行。为确保各学校编班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各学校要提前制定均衡编班工作实施方案,于**日前报区教育局基教办。公开编班统一时间**日上午9时。各学校严格按照新生录取名单组织编班。编班时要邀请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人士等参与现场监督,要结合学生实际情况进行阳光排座,当场公示编班和排座结果,确保整个过程公开透明、结果公平公正。区教育局招生督导组对各学校的编班情况进行重点督查。

十、学籍注册

严格执行《 (略) 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晋教基〔2019〕19号)文件精神,确保学校招生计划、录取名单和学籍注册名单相统一。注册学籍时要严格执行“人籍一致、籍随人走”的原则,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违规行为的出现。

十一、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关乎社会公平,备受人民群众关注。为切实加强对招生学校的组织领导, (略) 平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24年招生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统筹学校招生工作。各招生学校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招生主体责任,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组和以书记为组长的监督组,精心制定招生方案和监督办法,严把工作时间节点,层层落实工作责任,规范招生录取过程,确保结果公平公正,充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

(二)坚持阳光招生。严格落实阳光招生专项行动要求,坚持政策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实现阳光招生。坚持公民同招、公平发展,增强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透明度和便利性。各学校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及时公布招生入学方案和招生电话,畅通咨询答疑渠道。要健全完善应急机制,制定应急响应工作方案,提升风险评估能力,密切关注招生舆情,积极回应社会热点和大众关切,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严格规范管理。要根据“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行动要求,严格按照义务教育入学招生政策和学籍管理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做好学籍注册和学籍异动工作。严禁学校违规注册学籍;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学籍业务办理不及时等问题。幼儿园、小学和初中要密切配合跟踪学生流向。各小学要利用网上招生平台及时准确掌握本学校所属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和应届小学毕业生的升学去向,对未报名和未报到学生,要做到招生政策重点宣传,学生流向重点关注,严格排查,严防辍学。

(四)严肃纪律要求。各学校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严禁提前招生、考试招生、掐尖招生、超计划招生等违规招生行为。要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守纪律底线,主动接受家长、社会舆论监督。各校校长要以身作则,做到廉洁自律,参与招生工作的人员要严格按政策规定,做到查验认真细致,登记一丝不苟,审核准确无误,结果公平公正。区教育局招生工作督导组对学校招生全过程进行督查指导,如发现徇私舞弊、顶风违纪以及扰乱招生录取工作秩序的行为,一经查实,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严肃问责。

(略) 平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24年招生工作领导组.docx

附件2平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24年招生咨询电话.docx

(略) 平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24年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docx

(略) 平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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