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川县高平镇集市改造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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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川县高平镇集市改造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泾川县高平镇集市改造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 交易编号:GSHXS*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泾川 (略) 改造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 邀请 项目类型 (A01)房屋建筑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00:00:00 竞价结束时间 ** 18:00:00
采购单位 甘肃宏 (略)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是否重大项目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标包名称 标包编号 采购类别 合同估算价
1 泾川 (略) 改造提升项目001 01 工程-施工 *.93(元)

公告内容

  • 泾川县高平镇集市改造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根据《进一步做好<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实施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0]770号)文件及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的有关规定, 甘肃宏 (略) 受泾川县高平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泾川 (略) 改造提升项目”以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邀请的投标企 (略) 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会员库中随机邀请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投标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泾川 (略) 改造提升项目;

    2.建设地点规模:该项目位于高平镇街道,计划新建钢架大棚692.42平方米,实施场地硬化2456.84平方米、现浇台阶83.7平方米、现浇花池挡土墙58.8米、砖砌挡土墙16米、现浇排水沟191米、坡道30.06平方米,安装不锈钢栏杆32.2米、太阳能路灯10盏,栽植绿化苗木250株。

    3.报价方式:一次性报价(投标报价包括所有费用)。本项目控制价*.93元,投标报价高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4.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相关工程质量检评验收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5.招标内容:本项目实施方案内所有工程施工。

    6.资金来源:申请华煤集团帮扶 (略) 商务厅2024年度商务发展专项资金。

    7.计划工期:总工期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日,计划竣工日期:**日。

    8.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为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企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各项证件齐全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在设备、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人员要求:

    (1)建造师1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级(含*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B证;

    (2)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安全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

    (4)施工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土建专业施工员岗位证书;

    (5)质量(检)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土建专业质量 (检) 员岗位证书;

    (6)机械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机械员岗位证书;

    以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

    3.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投标人须提供通过 “ 中 国 裁 判 文 书 网 ” 网站(http://**)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企业法人及项目经理,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

    5.投标人被列入 “ 信 用 中 国 ”http://**)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方式

    1.请于**日00时00分至**日18时00 (略) 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 (略) 阳光招标采购平台( (略) )”投标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及施工方案(PDF格式加盖公章)。

    2.本次竞价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3.资格审查由评标专家进行,通过资格审查后,定标由系统根据低价中标法评标确认,中标公示期满后由招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五、相关要求

    1.本工程依据《工程量清单项目计量规范(2013-甘肃)》中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依据《 (略) 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9地区基价)》及《 (略) 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执行《 (略) 建设工程计价规则》DBJD25-98-2022,按照三类工程取费;规费执行《 (略) 建设工程计价规则》DBJD25-98-2022;税金执行甘建价(2019)118号文,按9%税率计取;一类材料价格按照2024年 (略) 泾川县指导价进行调整;人 (略) 2023年下半年人工费指导价调整。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上传完整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能力等证明材料,投标人未按要求上传施工方案或资格要求内容上传不全者视为资格不符合要求,将按无效标处理。

    3.投标人自行联系代理机构获取实施方案。

    六、结果公示

    1.系统评定确认中标人后, (略) 按评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自公示发出次日起三个日历天。

    2.竞价结束后,投标人请将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含有投标预算文本的纸质版(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不限于公告要求内容)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宏 (略) (泾川县城北三号安置区安置楼1号楼2301室),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泾川县高平镇人民政府

    地 址:泾川县高平镇街道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甘肃宏 (略)

    地 址:川县城关镇东大街1号

    联系人:曹女士

    联系电话:*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 (略) 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http://**:12030)进行报名竞价

泾川县高平镇集市改造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 交易编号:GSHXS*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泾川 (略) 改造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 邀请 项目类型 (A01)房屋建筑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00:00:00 竞价结束时间 ** 18:00:00
采购单位 甘肃宏 (略)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是否重大项目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标包名称 标包编号 采购类别 合同估算价
1 泾川 (略) 改造提升项目001 01 工程-施工 *.93(元)

公告内容

  • 泾川县高平镇集市改造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根据《进一步做好<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实施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0]770号)文件及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的有关规定, 甘肃宏 (略) 受泾川县高平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泾川 (略) 改造提升项目”以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邀请的投标企 (略) 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会员库中随机邀请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投标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泾川 (略) 改造提升项目;

    2.建设地点规模:该项目位于高平镇街道,计划新建钢架大棚692.42平方米,实施场地硬化2456.84平方米、现浇台阶83.7平方米、现浇花池挡土墙58.8米、砖砌挡土墙16米、现浇排水沟191米、坡道30.06平方米,安装不锈钢栏杆32.2米、太阳能路灯10盏,栽植绿化苗木250株。

    3.报价方式:一次性报价(投标报价包括所有费用)。本项目控制价*.93元,投标报价高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4.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相关工程质量检评验收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5.招标内容:本项目实施方案内所有工程施工。

    6.资金来源:申请华煤集团帮扶 (略) 商务厅2024年度商务发展专项资金。

    7.计划工期:总工期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日,计划竣工日期:**日。

    8.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为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企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各项证件齐全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在设备、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人员要求:

    (1)建造师1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级(含*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B证;

    (2)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安全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

    (4)施工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土建专业施工员岗位证书;

    (5)质量(检)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土建专业质量 (检) 员岗位证书;

    (6)机械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机械员岗位证书;

    以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

    3.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投标人须提供通过 “ 中 国 裁 判 文 书 网 ” 网站(http://**)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企业法人及项目经理,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

    5.投标人被列入 “ 信 用 中 国 ”http://**)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方式

    1.请于**日00时00分至**日18时00 (略) 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 (略) 阳光招标采购平台( (略) )”投标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及施工方案(PDF格式加盖公章)。

    2.本次竞价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3.资格审查由评标专家进行,通过资格审查后,定标由系统根据低价中标法评标确认,中标公示期满后由招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五、相关要求

    1.本工程依据《工程量清单项目计量规范(2013-甘肃)》中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依据《 (略) 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9地区基价)》及《 (略) 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执行《 (略) 建设工程计价规则》DBJD25-98-2022,按照三类工程取费;规费执行《 (略) 建设工程计价规则》DBJD25-98-2022;税金执行甘建价(2019)118号文,按9%税率计取;一类材料价格按照2024年 (略) 泾川县指导价进行调整;人 (略) 2023年下半年人工费指导价调整。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上传完整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能力等证明材料,投标人未按要求上传施工方案或资格要求内容上传不全者视为资格不符合要求,将按无效标处理。

    3.投标人自行联系代理机构获取实施方案。

    六、结果公示

    1.系统评定确认中标人后, (略) 按评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自公示发出次日起三个日历天。

    2.竞价结束后,投标人请将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含有投标预算文本的纸质版(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不限于公告要求内容)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宏 (略) (泾川县城北三号安置区安置楼1号楼2301室),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泾川县高平镇人民政府

    地 址:泾川县高平镇街道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甘肃宏 (略)

    地 址:川县城关镇东大街1号

    联系人:曹女士

    联系电话:*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 (略) 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http://**:12030)进行报名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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