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卢龙县医院信息管理系统维保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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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卢龙县医院信息管理系统维保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河北纪宇 (略) 受河北 (略) 的委托,就其河北 (略) 信息管理系统维保服务项目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河北 (略) 信息管理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JYZB-2024-*;

二、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2.1 采购内容: (略) HIS系统、电子病历系统、PACS系统、LIS 系统、医保接口、 (略) 接口等功能模块的维护、修改、问题处理等进行运维服务,按要求完成河北 (略) 信息管理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2.2 采购内容标段划分:无。

2.3 采购最高限价:人民币点击查看>>万*仟元整。

2.4 拟推荐供应商名称及地址:

供应商名称:北京天鹏 (略) ;地址: (略) 海淀区 (略) 15号金融科贸大厦1001室。

三、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目前河北 (略) 使用的信息管理系统(HIS系统、LIS系统、PACS系统、电子病历系统及各类应用系统相关的应用模块)都是由北京天鹏 (略) 开发并部署,为保证各个应用系统稳定运行需提供相应的运维服务。根据6月21日专家的论证同意,河北 (略) 决定采用北京天鹏 (略) 为河北 (略) 信息管理系统维保服务项目唯一供应商。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4.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4.2协商时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 (略) 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协商 (略) 站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不必提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购买了采购文件并已登记备案。

五、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请拟推荐供应商于本项目公告后及时联系采购文件获取事宜,获取文件时委托人须携带: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②营业执照复印件③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须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5.2 采购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300元整,现金支付,售后一概不退。

六、公告时间:自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3日止。

七、响应文件递交信息:

7.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协商开始时间:2024年7月4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协商地点:河北纪宇 (略) 会议室。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示将在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北 (略) 代理机构:河北纪宇 (略)

联系人:刘伟 联系人:白丽雪

电 话:0335-*电话:*


河北纪宇 (略) 受河北 (略) 的委托,就其河北 (略) 信息管理系统维保服务项目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河北 (略) 信息管理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JYZB-2024-*;

二、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2.1 采购内容: (略) HIS系统、电子病历系统、PACS系统、LIS 系统、医保接口、 (略) 接口等功能模块的维护、修改、问题处理等进行运维服务,按要求完成河北 (略) 信息管理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2.2 采购内容标段划分:无。

2.3 采购最高限价:人民币点击查看>>万*仟元整。

2.4 拟推荐供应商名称及地址:

供应商名称:北京天鹏 (略) ;地址: (略) 海淀区 (略) 15号金融科贸大厦1001室。

三、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目前河北 (略) 使用的信息管理系统(HIS系统、LIS系统、PACS系统、电子病历系统及各类应用系统相关的应用模块)都是由北京天鹏 (略) 开发并部署,为保证各个应用系统稳定运行需提供相应的运维服务。根据6月21日专家的论证同意,河北 (略) 决定采用北京天鹏 (略) 为河北 (略) 信息管理系统维保服务项目唯一供应商。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4.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4.2协商时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 (略) 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协商 (略) 站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不必提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购买了采购文件并已登记备案。

五、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请拟推荐供应商于本项目公告后及时联系采购文件获取事宜,获取文件时委托人须携带: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②营业执照复印件③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须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5.2 采购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300元整,现金支付,售后一概不退。

六、公告时间:自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3日止。

七、响应文件递交信息:

7.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协商开始时间:2024年7月4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协商地点:河北纪宇 (略) 会议室。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示将在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北 (略) 代理机构:河北纪宇 (略)

联系人:刘伟 联系人:白丽雪

电 话:0335-*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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