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南支曲流域自然地质酸性劣质水综合治理工程一期项目EPC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山南支曲流域自然地质酸性劣质水综合治理工程一期项目EPC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山南支曲流域自然地质酸性劣质水综合治理工程(一期)项目EPC招标公告

山南支曲流域自然地质酸性劣质水综合治理工程(一期)项目EPC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南支曲流域自然地质酸性劣质水综合治理工程(一期)项目EPC已由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山发改地经(2024)18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乃东区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国家投资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西藏 (略) 乃东区

2.2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17.208公顷,重点建设拦截坝、10KV变电所、沉淀车间、开放式氧通道、储泥池、污水泥浓缩池及其他附属工程。

2.3标段划分: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共一个合同段

2.4招标范围: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综合验收及整体移交,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工作。

2.5资金来源:国家投资。

2.6计划工期:730日历天(24个月)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

2.7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级及以上资质。

3.3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污染修复工程)*级及以上资质。

3.4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3.5投标企业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相应的勘察、设计、施工的能力。

3.6信誉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包括所有成员单位)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无不良记录(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1.4.1)。

3.7 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为本项目设计负责人

(1)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须为勘察单位人员)

(2)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环保工程师或环保类高级及以上职称(须为设计单位人员)

(3)拟派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水利专业一级建造师(须为施工单位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4)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可由具备上述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应超过3家。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须是联合体成员单位任意一方的独立法人单位。牵头人必须与成员单位一同报名,并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以牵头人名义提交。已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能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日00时00分至**日00时00分,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日11时00分,地点为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开标时投标企业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如为联合体投标为牵头单位的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无需参加现场开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解密即可。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乃东区人民政府

地 址: (略) 乃东区

招标代理机构:中鼎 (略)

地 址:西藏 (略) 乃东区 (略) 建 (略) 办公楼四层、五层

联 系 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0893-*

中鼎 (略)

**日

山南支曲流域自然地质酸性劣质水综合治理工程(一期)项目EPC招标公告

山南支曲流域自然地质酸性劣质水综合治理工程(一期)项目EPC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南支曲流域自然地质酸性劣质水综合治理工程(一期)项目EPC已由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山发改地经(2024)18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乃东区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国家投资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西藏 (略) 乃东区

2.2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17.208公顷,重点建设拦截坝、10KV变电所、沉淀车间、开放式氧通道、储泥池、污水泥浓缩池及其他附属工程。

2.3标段划分: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共一个合同段

2.4招标范围: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综合验收及整体移交,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工作。

2.5资金来源:国家投资。

2.6计划工期:730日历天(24个月)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

2.7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级及以上资质。

3.3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污染修复工程)*级及以上资质。

3.4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3.5投标企业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相应的勘察、设计、施工的能力。

3.6信誉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包括所有成员单位)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无不良记录(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1.4.1)。

3.7 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为本项目设计负责人

(1)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须为勘察单位人员)

(2)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环保工程师或环保类高级及以上职称(须为设计单位人员)

(3)拟派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水利专业一级建造师(须为施工单位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4)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可由具备上述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应超过3家。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须是联合体成员单位任意一方的独立法人单位。牵头人必须与成员单位一同报名,并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以牵头人名义提交。已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能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日00时00分至**日00时00分,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日11时00分,地点为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开标时投标企业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如为联合体投标为牵头单位的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无需参加现场开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解密即可。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乃东区人民政府

地 址: (略) 乃东区

招标代理机构:中鼎 (略)

地 址:西藏 (略) 乃东区 (略) 建 (略) 办公楼四层、五层

联 系 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0893-*

中鼎 (略)

**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