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幼儿牛奶及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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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幼儿牛奶及配送招标公告

一、本次采购项目: (略) 宏路中心幼儿园2024-2025年幼儿牛奶采购及配送项目

二、投标单位报名条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报名: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2.投标人必须在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是所采购产品的生产商或者代理销售商,持有合法有效的有关证件。具有仓储、运输、配送能力。

3.《单位负责人证明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如有委托)。

4.营业执照(须具有本项目销售经营范围)、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开户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

5.投标商须提供当前批次牛奶的“质量监督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追溯码。

6.参加投标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申明,格式自拟。

7.供应商情况简介和服务优势说明(包括自己供应商品的品种、服务方案、运输条件等优势)。

8.服务承诺和优惠方案,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9.各类牛奶的规格与报价清单。

10.拟配送身份证明、健康证和公安机关出具的本人无犯罪记录证以及意外险参保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服务承诺要求

1.依据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提供的质量标准,投标者提供的产品必须是经过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检验并取得合格证明的产品,每批次产品提供时应交存货物质量合格证明、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或检疫报告复印件。

2.投标者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为非转基因食品,必须确保是合格安全的产品,一旦发现伪劣假冒产品、以次充好产品或替代产品,供应商承担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

3.投标者提供的产品要按规定的包装及运送方式供货,送达后须经过食堂验收人员的外观检验和试用检验,若产品外观、包装、形式不符合要求,感官检验不能达到食品卫生要求,当即拒收;供应商不能满足食品的质、量及售后服务要求时,幼儿园有权进行处罚直至终止合同。

4.投标者必须按照幼儿园食堂管理人员通知的时间、数量、品种及协定的价格准时送货,经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不能以任何理由推托。一旦因为供货因素影响幼儿园正常运转,供应商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5.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经济赔偿责任及其法律责任。

6.投标者必须严把进货渠道和卫生质量关,所供食物必须新鲜、卫生,符合《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并随货提供相关部门的检验合格报告;运输工具车辆必须清洁卫生,不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运。

7.中标单位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除全部退货外,将取消供货单位的供货资格,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供货单位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蓄、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6)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8)超过保质期限的。

8.投标者要安排配送员分别负责上午7:00前准时配送 (略) 宏路中心幼儿园指定地点。货物配送的所有费用及安全均由供货方负责。

9.投标者未按园方要求供货而造成的一切事故和后果,应承担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并赔偿园方的所有损失。

10.投标者必须具备独立完成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和肢解分包、转包。

11.承诺在中标后签合同之前,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500万元及以上。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或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供货单位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供货单位或企业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供货商的情况简介及服务优势(包括供应商品的品种、品牌、包装规格、仓储能力、服务方案、运输条件等相关资料和说明)。

5.其他企业资质证明及相关证照,包含但不仅限于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检疫证、从业人员健康证、银行资信证明、企业销售业绩等。

6.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申明、配送身份证明、健康证和公安机关出具的本人无犯罪记录证以及意外险参保。

7.各类牛奶的规格与报价清单。

8.服务承诺及优惠方案陈述

报名者必须在**日下午16:00前将以上材料(所有材料均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提交各项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并装入档案袋,加贴密封条,封面盖投标单位公章或投标专用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略) 宏路中心幼儿园。

五、评标方式:

1.投标方将所有材料经法人代表签字盖章后装入文件袋密封,于开标日全部上交园方编号,投标方提供所有递交的材料原件备审,现场核实材料,过程实时拍照。

2.幼儿园自行组织以简易方式公开招标,采用综合评标法,即幼儿园行政人员、后勤食堂负责人及采购领导小组成员根据供货商提供材料等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中标人。

3.未中标原因招标方不予解释。

4.供应商应在开标时派代表做出陈述,各供应商密封材料由我园当场拆封验证,并经综合评定后公布中标方,公示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与中标方签订相关合同。供应商应按规定的品种、要求供应,因特殊情况若更换品种,须提前1天报告,经幼儿园同意后方可。

六、时间与地点:

1.公告时间:**日——7月2日

2.报名时间:**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必须截止时间前报名,并汇入保证金,逾期恕不接受报名)。

3.开标时间:**日下午3:30开标。(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更改开标时间,园部将另行通知)。

(1)投标方派带表参加,开标后由评标小组综合评分法。

(2)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更改开标时间,园部将另行通知。

4.报名及开标地点: (略) 宏路中心幼儿园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老师、何老师

联系电话:*、*

八、其它事宜:

1.本次招投标确定供货时间为**日至**日(如遇特殊情况顺延)。

2.招标方与投标方在投标及履行合同过程中,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

(略) 宏路中心幼儿园

**日


一、本次采购项目: (略) 宏路中心幼儿园2024-2025年幼儿牛奶采购及配送项目

二、投标单位报名条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报名: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2.投标人必须在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是所采购产品的生产商或者代理销售商,持有合法有效的有关证件。具有仓储、运输、配送能力。

3.《单位负责人证明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如有委托)。

4.营业执照(须具有本项目销售经营范围)、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开户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

5.投标商须提供当前批次牛奶的“质量监督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追溯码。

6.参加投标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申明,格式自拟。

7.供应商情况简介和服务优势说明(包括自己供应商品的品种、服务方案、运输条件等优势)。

8.服务承诺和优惠方案,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9.各类牛奶的规格与报价清单。

10.拟配送身份证明、健康证和公安机关出具的本人无犯罪记录证以及意外险参保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服务承诺要求

1.依据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提供的质量标准,投标者提供的产品必须是经过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检验并取得合格证明的产品,每批次产品提供时应交存货物质量合格证明、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或检疫报告复印件。

2.投标者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为非转基因食品,必须确保是合格安全的产品,一旦发现伪劣假冒产品、以次充好产品或替代产品,供应商承担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

3.投标者提供的产品要按规定的包装及运送方式供货,送达后须经过食堂验收人员的外观检验和试用检验,若产品外观、包装、形式不符合要求,感官检验不能达到食品卫生要求,当即拒收;供应商不能满足食品的质、量及售后服务要求时,幼儿园有权进行处罚直至终止合同。

4.投标者必须按照幼儿园食堂管理人员通知的时间、数量、品种及协定的价格准时送货,经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不能以任何理由推托。一旦因为供货因素影响幼儿园正常运转,供应商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5.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经济赔偿责任及其法律责任。

6.投标者必须严把进货渠道和卫生质量关,所供食物必须新鲜、卫生,符合《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并随货提供相关部门的检验合格报告;运输工具车辆必须清洁卫生,不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运。

7.中标单位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除全部退货外,将取消供货单位的供货资格,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供货单位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蓄、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6)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8)超过保质期限的。

8.投标者要安排配送员分别负责上午7:00前准时配送 (略) 宏路中心幼儿园指定地点。货物配送的所有费用及安全均由供货方负责。

9.投标者未按园方要求供货而造成的一切事故和后果,应承担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并赔偿园方的所有损失。

10.投标者必须具备独立完成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和肢解分包、转包。

11.承诺在中标后签合同之前,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500万元及以上。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或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供货单位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供货单位或企业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供货商的情况简介及服务优势(包括供应商品的品种、品牌、包装规格、仓储能力、服务方案、运输条件等相关资料和说明)。

5.其他企业资质证明及相关证照,包含但不仅限于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检疫证、从业人员健康证、银行资信证明、企业销售业绩等。

6.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申明、配送身份证明、健康证和公安机关出具的本人无犯罪记录证以及意外险参保。

7.各类牛奶的规格与报价清单。

8.服务承诺及优惠方案陈述

报名者必须在**日下午16:00前将以上材料(所有材料均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提交各项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并装入档案袋,加贴密封条,封面盖投标单位公章或投标专用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略) 宏路中心幼儿园。

五、评标方式:

1.投标方将所有材料经法人代表签字盖章后装入文件袋密封,于开标日全部上交园方编号,投标方提供所有递交的材料原件备审,现场核实材料,过程实时拍照。

2.幼儿园自行组织以简易方式公开招标,采用综合评标法,即幼儿园行政人员、后勤食堂负责人及采购领导小组成员根据供货商提供材料等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中标人。

3.未中标原因招标方不予解释。

4.供应商应在开标时派代表做出陈述,各供应商密封材料由我园当场拆封验证,并经综合评定后公布中标方,公示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与中标方签订相关合同。供应商应按规定的品种、要求供应,因特殊情况若更换品种,须提前1天报告,经幼儿园同意后方可。

六、时间与地点:

1.公告时间:**日——7月2日

2.报名时间:**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必须截止时间前报名,并汇入保证金,逾期恕不接受报名)。

3.开标时间:**日下午3:30开标。(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更改开标时间,园部将另行通知)。

(1)投标方派带表参加,开标后由评标小组综合评分法。

(2)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更改开标时间,园部将另行通知。

4.报名及开标地点: (略) 宏路中心幼儿园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老师、何老师

联系电话:*、*

八、其它事宜:

1.本次招投标确定供货时间为**日至**日(如遇特殊情况顺延)。

2.招标方与投标方在投标及履行合同过程中,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

(略) 宏路中心幼儿园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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