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医疗设备调研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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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医疗设备调研公告

中山大学 (略) (略) 拟对以下医 (略) 场调研,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或厂家参与报名。

一、调研项目

项目名称:

image.png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3. 不同的服务商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人。

(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中标备选方案。

三、报名、获取磋商文件

1.报名时间:2024年 7月1日至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报名方式(详见第六点):将第六点1-12按顺序扫描成PDF发送至设备科报名邮箱(*@*63.com),PDF文件命名方式“挂网时间+项目名称+公司名称”。

3.获取方式:供应商通过其自行指定的电子邮箱接收;

4.参与磋商/论证,需收取项目相关文件标书费及保证金(文件标书费无法退回),汇款时间、流程另行通知。

5.标书费到账时间不得晚于磋商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供应商如认为本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管理办公室提出质疑。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五、报名必须提供的资料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报名表(加盖公章1份提交,获取途径:“公用邮箱-文件中心-设备”账号:*@*63.com 密码:*)

4.制造商及各级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提交);

5.制造商及各级供应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份提交);

6.制造商及各级供应商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1份提交);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 1份提交)

8.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提交);

9.产品用户名单、合同或发票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提交);

10.产品彩页、技术指标、配置清单等资料(加盖公章1份提交)。

11.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2.报名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信用结果,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服务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中山大学 (略) (略)

地址: (略) 梅县区公园北路

联系人:(梁老师)

联系电话:   0753-* 

邮 箱:    *@*63.com

邮 编:    *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的发布、修改、澄清和补充通知将在中山大学 (略) (略) 官网(http://**)发布,敬请各供应商留意,采购人不再另行通知。



中山大学 (略) (略) 设备科

**日


中山大学 (略) (略) 拟对以下医 (略) 场调研,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或厂家参与报名。

一、调研项目

项目名称:

image.png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3. 不同的服务商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人。

(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中标备选方案。

三、报名、获取磋商文件

1.报名时间:2024年 7月1日至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报名方式(详见第六点):将第六点1-12按顺序扫描成PDF发送至设备科报名邮箱(*@*63.com),PDF文件命名方式“挂网时间+项目名称+公司名称”。

3.获取方式:供应商通过其自行指定的电子邮箱接收;

4.参与磋商/论证,需收取项目相关文件标书费及保证金(文件标书费无法退回),汇款时间、流程另行通知。

5.标书费到账时间不得晚于磋商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供应商如认为本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管理办公室提出质疑。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五、报名必须提供的资料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报名表(加盖公章1份提交,获取途径:“公用邮箱-文件中心-设备”账号:*@*63.com 密码:*)

4.制造商及各级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提交);

5.制造商及各级供应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份提交);

6.制造商及各级供应商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1份提交);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 1份提交)

8.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提交);

9.产品用户名单、合同或发票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提交);

10.产品彩页、技术指标、配置清单等资料(加盖公章1份提交)。

11.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2.报名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信用结果,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服务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中山大学 (略) (略)

地址: (略) 梅县区公园北路

联系人:(梁老师)

联系电话:   0753-* 

邮 箱:    *@*63.com

邮 编:    *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的发布、修改、澄清和补充通知将在中山大学 (略) (略) 官网(http://**)发布,敬请各供应商留意,采购人不再另行通知。



中山大学 (略) (略) 设备科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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