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高新区职业教育新校区建设项目二期工程10KV配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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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高新区职业教育新校区建设项目二期工程10KV配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衡水高新区职业教育新校区建设项目二期工程

10KV配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水高新区职业教育新校区建设项目二期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河北衡水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以衡高政投资审字【2023】6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衡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事业服务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略) (略)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衡水高新区职业教育新校区建设项目二期工程10KV 配电工程施工招标;

2.1.2项目地点:衡水高新区长庆路以北,昌隆大街以东,规划路以西,雅居路以南;

2.1.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1.4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衡水高新区职业教育新校区建设项目二期工程10KV 配电工程施工招标,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1.5工期:**日前完工,并验收合格、完成供电;

2.1.6质量标准:合格;

2.1.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

2.2招标范围:衡水高新区职业教育新校区建设项目二期工程10KV 配电工程施工招标,共一个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图纸与工程量清单不符,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及手续跑办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为国内依法注册,具备实际履约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含)及以上资质,许可类别须包括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3.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投标。

3.1.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12:00 至 ** 08: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注: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本项目异议联系人:秦振阳、杨保元、李勇,电话0318-*)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地 址: (略) 高新区永兴西路1988号。

联系人:刘 *

电 话:0318-*

招标代理单位: (略)

地址: (略) 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联 系 人:秦振阳、杨保元、李勇

传 真:0318-*

电 话:0318-*

邮 箱:*@*63.com

日 期:**日



衡水高新区职业教育新校区建设项目二期工程

10KV配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水高新区职业教育新校区建设项目二期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河北衡水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以衡高政投资审字【2023】6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衡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事业服务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略) (略)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衡水高新区职业教育新校区建设项目二期工程10KV 配电工程施工招标;

2.1.2项目地点:衡水高新区长庆路以北,昌隆大街以东,规划路以西,雅居路以南;

2.1.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1.4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衡水高新区职业教育新校区建设项目二期工程10KV 配电工程施工招标,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1.5工期:**日前完工,并验收合格、完成供电;

2.1.6质量标准:合格;

2.1.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

2.2招标范围:衡水高新区职业教育新校区建设项目二期工程10KV 配电工程施工招标,共一个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图纸与工程量清单不符,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及手续跑办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为国内依法注册,具备实际履约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含)及以上资质,许可类别须包括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3.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投标。

3.1.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12:00 至 ** 08: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注: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本项目异议联系人:秦振阳、杨保元、李勇,电话0318-*)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地 址: (略) 高新区永兴西路1988号。

联系人:刘 *

电 话:0318-*

招标代理单位: (略)

地址: (略) 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联 系 人:秦振阳、杨保元、李勇

传 真:0318-*

电 话:0318-*

邮 箱:*@*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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