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第五人民医院关于对报废医疗设备进行残值评估的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第五人民医院关于对报废医疗设备进行残值评估的公告
根据《 (略) 龙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岗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深龙府〔2017〕29号)文件精神及有关配套文件的规定,我院现有188台/件医疗设备待报废毁形处理,欢迎具备资质的回收机构带齐相关资 (略) 进行残值评估,并提供报价。根据价高者得的原则,我院将上述医疗设备交由报价最高的回收机构进行回收。
公告期:**日8:00至**日17:00。
联系人:覃小姐;咨询电话:0755-*转3929。
附件:龙岗区 (略) 待报废处置医疗设备清单
(略) 龙岗区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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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略) 龙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岗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深龙府〔2017〕29号)文件精神及有关配套文件的规定,我院现有188台/件医疗设备待报废毁形处理,欢迎具备资质的回收机构带齐相关资 (略) 进行残值评估,并提供报价。根据价高者得的原则,我院将上述医疗设备交由报价最高的回收机构进行回收。
公告期:**日8:00至**日17:00。
联系人:覃小姐;咨询电话:0755-*转3929。
附件:龙岗区 (略) 待报废处置医疗设备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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